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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叶锴勋神色惊异。
“的确,他应该是带着我的六芒血珠,从东方过来了。”彭加斯说道,“我现在离我第二枚六芒血珠的感觉非常近!定是在他身上不错。”
戴元明看见叶锴勋的反应,大概知道彭加斯在和叶锴勋说话。
叶锴勋沉思了一会儿,随后便开口道:“鞅…泾岭,你身上可否有一个通体泛血红色的玻璃珠子?”
“的确有,你怎么知道的?”坐在身后的鞅泾岭答道,“这是我家世辈祖传的辟魔珠。我带着它,确是有避灾躲劫的作用。这个珠子可是救了我很多次…”
“不过你们怎么看见的?我可是收在衣袋中。”鞅泾岭疑惑道。
叶锴勋和戴元明则是相视了一眼。
“没事。”戴元明随即笑说,“可能是感应吧,我们有个和你一样的。”
叶锴勋一边手执着缰绳,另一边便伸入了一旁的马鞍袋内,拿出了六芒血珠给鞅泾岭。鞅泾岭接过血珠后仔细端详着,又拿出自己的“辟魔珠”对照。脸上是惊喜万分,随后还说道:“看来我与二位真是有缘之人。”
随后又问说,“对了,见这位叶小哥是一头黑发。我自出西域以来,是很久没再见过黑发人了。难不成叶小哥也是东方来的?”
“不不不,我自小便出生在这美国。”叶锴勋答道,“黑发……或许是偶然吧,也可能是遗传。我的父亲…是天生红发,可能家族便是自古以来发色变异。”
叶锴勋想起声称是自己父亲的夜凯逊,他那一头可都是飘逸的红发。
鞅泾岭脸上仍是惊异的表情,自古发色变异的家族真少见。像面前叶小哥这样自小出生成长在美国的孩子,居然是一头黑发,不过是更少见了。
两匹马,三个人。雪地中留下两排长蹄印,便消失在风雪中了。
………………
当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