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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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做了一晚,直至第二天的凌晨。
但那的确是封徵雪睡得最熟的一天。
而当他再醒来时,出租屋里却再没有其他人,只有床头柜上放了一包魔法士干脆面,和一碗卖相极差的白粥,碗底还端端正正,压了一张写了字的小纸条,至于写了什么,需要拿起来才能看清。
封徵雪抱着身体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L,疼痛和酸楚,使他的意识分外清醒。
在确认过即便自己的身体黏黏糊糊,却也没有产生肌肉上的撕裂或是其他损伤,他闭着眼爬起身,还是没去翻看那张碗下的字条。
没有必要。
现在这样就很好。
一夜的关系就该在一夜终止。
夜里喝得太醉,封徵雪不记得男人长相,更遑论他的姓名,唯一浅留于记忆中的,便是那双漂亮的眼睛。
以致于在后来的几千个长夜里,封徵雪也还是会想起那一夜,而自从那天过后,封徵雪才
终于确认,
自己不是性冷淡,
他的确是喜欢男人,因为即使是最疼的时候,他都会对那人有反应。
然而或许是因为太过荒谬,封徵雪很久都没去过酒吧,也很反感和人再发生关系,甚至有些畏惧所有男性有意接触他的肢体——他没再找过什么人,不过却买过了许多小道具,偶尔在压力大的夜里,象征性地自给自足一下,也渐渐在记忆中抹去那个不甚重要的男性。
而以上所有,便是封徵雪在他不长不短的上一世,所有的性/经历。
可现在。
封徵雪一直在回避去想起的那个夜晚的陪伴者,居然时隔多年又站在了自己跟前。
突然得封徵雪甚至无法去......给出一个合理的反应。
祝长风那句“十三年前,我确实睡过你”,说得实在是掷地有声,在场的就包括宋家顺都听懂了,更遑论黄暴思想蓄了一脑袋的蔺司沉了。
封徵雪直觉感到不妙。
这人能在和他还不熟的时候,因一个前男友曹精诚就醋许久,此时面对祝长风,怎可能不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