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道于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50中文350zw.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哈哈哈哈。你真有意思。”云希被谭龙逗笑了,但随即又板起了脸,“这是交易么?”
“呃,姑且也算吧,你教我法术,我给你讲讲我家乡,很公平,不是吗?”
“说的有道理,那么,不知从何方而来的先生,为了向女士表达本次交易的诚意,您是否可以先讲一些事情满足一下咱的好奇心呢?”
“好吧,这的确是我应该做的。”谭龙承认自己被女孩的机智打动了,“那我就给你讲讲我小时候吧······”
叮铃——叮铃——
忽然,一阵清越悠扬的声音传过来,正讲到自己四岁的时候去河滩上玩结果被螃蟹夹了屁股的谭龙住了嘴,眺向前方。
一大群白团子出现在他眼中,不,准确点说,那是一群白毛绵羊。
一个穿着深棕色斗篷的人在左侧道旁,驱赶着绵羊们前进,脚边还有一条灰色的大狗紧紧跟随。这人手中拿着牧羊用的长杖,顶部安了一个小铃铛,悦耳的铃声就是伴随着人的走动发出的。
原住民,看模样是个牧羊人。
驾车的邹鹤鸣缓缓放慢了皮卡的速度,最终停在牧羊人的身边。
“早上好。”他摇下车窗,主动打了个招呼。
“我们的相遇是天父的旨意,日安,先生。”看见皮卡车,牧羊人没有做出任何过激反应,只是好奇的多看了一眼,就向邹鹤鸣微鞠行礼。兜帽没有掀开,声音有些沙哑,但仍可听出是个女性的声音。
“打扰了,我想问你一件事。”邹鹤鸣开口前思考了好久,才在脑子里用这段时间拼命学习的罗伊斯语词汇好不容易才组成一句完成的话:“我想问一下,去贝尔蒙堡的话,是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行了么?”
“是的,再往前走大概二十卡里(注:一卡里约1200米,来源于作者的恶趣味),就是贝尔蒙堡。”
我擦,这丫领地真大。
暗自腹诽了后座那哥们的地盘,邹鹤鸣道了句谢,就要驱车继续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