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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孔孟来说,能不杀人,就能做的事是最好,毕竟白剑刃进,红剑刃处出,看多了难免会反胃,反胃了,自然也会讨厌自己手中的剑,若是剑丢了,心也丢了,别人杀自己也便易如反掌。
既然是要有剑,孔孟自然想起了那把横陈在戒指里的剑,拿出来,孔孟细细看了一番,剑不知是什么材质,一圈圈古朴的纹路,剑身与剑柄仿佛自成一体,要不是剑柄被一块蓝色的玉石遮挡,孔孟还以为,这只是山间的一块废铁。
剑刃至少看起来,还算锋利,也经得起砍伐,若是来不及施展剑招时,自己还可以拿它当把刀,说不定浴血奋战之时,也能砍死一批人。
按照《剑》中所说,想要用剑,必先养剑,望了一眼自己好不容易白皙的手指,孔孟拿起剑尖,一剑轻轻划去,一道极细血流,沿着剑身注入花纹,血液开始进入剑体,仅是片刻,血液消失殆尽,倒是手中的长剑,多了一丝丝如同人细微的血管一般的纹路,从剑柄横穿而下。
对于剑身的细微的分散的纹路,孔孟还算满意,这以血入剑,不单是为了可以和自己产生联系,化为飞剑,取敌人首级于千里之外,更多的是可以剑入体内,将来可以产生剑罡护体。
将剑收回戒指,拿出吴道人给的千年参王,放在手中,又到了厨房,从一个柜子中,拿出那些老道士的药草,按照老道士给的方法,孔孟先是打了一个禁制,笼罩玉盒,随即手指一点,黄色的符箓,如同受到刺激,从参王上,一点点开始松散,符箓一松,原本沉睡的参王,如同见到了逃跑的契机,瞬间挣脱被困的手脚,可惜的是它还没来及抬身,黄色的符箓,将它再次裹得严实。
一把黄玉打造的玉刀,被孔孟从老道士的房内翻来,之前这把玉刀是平日孔孟用来削果子的,今日倒是派上了用场,要不参王不能一次服用,孔孟估计早就拿菜刀,把它大卸八块。
小心的从参王身上割了一块,连带草药一起丢就了大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