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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维雅喜欢钱,喜欢到她可以为了打工付出自己大部分生活时间。
可以说,诺尔维雅在父母死后,所有生活的构成只有两样,学习和打工。
诺尔维雅在钱面前没有那么大的自尊心。
如果这是在她进入小队、成为副队长之前,或者学院认为这个小队不存在维继的合理性之后,那她会毫不犹豫地捡起在她脚边的金币。
她会在菲阿娜看她的第一眼就识趣地问菲阿娜需要什么,然后态度良好地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她可以为了那位手作娘同事付出一半积蓄,是因为那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而这个好人一直在照拂她。
她虽然爱钱,但是也有良心。
但在陌生人面前,这种良心是可以丢弃的。
如若把艾琳和蛛姀换成任何一个诺尔维雅不接受的陌生人,那发绳是两个金币一个,手工费五个金币。
诺尔维雅不收菲阿娜的金币,不是高风亮节不被金钱奴役,而是她太清楚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了。
她收了菲阿娜的钱,就只会把她当成顾客,当成老板,当成冤大头,唯独不会当成队友。而显而易见的是,他们要在一起度过接下来在学院的三年。
诺尔维雅停下砸着黑曜石的手,沉默地扫着粉末。
她在无意识中已经做了一个决定。她现在已经——看不得他们走向惨烈的结局。她接受不了艾琳最后能变成兽型但众叛亲离被驱逐瑈幽,也见不得蛛姀被活活烧死后化为没有灵智的森林……他们的结局太残酷了。
他们还很年轻,他们还没有偏激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他们不应该那样轻易地被所谓的神明玩弄于股掌之间。
菲阿娜开衣柜开的很大声,关的时候又嘭嘭响。
诺尔维雅忽然一笑。
不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她只是觉得,这样的菲阿娜不该在最后被剥夺爵位,成为某个大公的奴隶。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