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摆摊卖快餐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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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半只鸡,他在回去的路上自己啃了,味道比在姑母家吃的干蒸鸡还是差了很多。这也正常,毕竟是用来熬汤的,鲜味都到汤里了。
由于隋朝没味精和鸡精等提鲜的科技产品,而他主打的又是价廉汤饭,他为了保证汤的鲜美只能用鸡来提,同时还起1个简单的防伪作用。
回到家,他坐在院子内的石桌旁,把裤裆内的钱掏出来,开始清点1下收获。总共卖了4百3十枚钱,除掉鸡和豚头肉的8十枚,汤饭总共才卖3百5十枚。
这也就意味着才卖3十5份汤饭,2十斤米才卖这么几份?
要知道现在的1斤,差不多是后世的1斤3两。
古代人的饭量竟然恐怖如斯?
刨去1百枚的米钱,再刨去唐掌柜那赊账的3十枚骨头钱,如果还把姑母家的鸡、调料、柴火等损耗算上,利润大概和本钱持平的样子。
这?
王青山看着石桌上的5铢钱,还是比较满意的,如果那些客户能少吃点就更满意了,以剩下的汤至少还能多卖好几份,他心中开始盘算起开源和节流的方法。
这时,王丽吃完饭准备到院子内散散步,看到侄儿坐在那里发呆,她不由有些好奇。
同时心中嘀咕着:”这小子不是去卖那什么快餐了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边走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