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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谢平原的马匪不只一家,他们常年为争夺地盘而拼个你死我活,偶尔劫个把富商,来保证温饱。
原本丁冬以为自己会同寨内的弟兄们一样,要在刀尖上舔血一辈子,然后哪一天劫一个姑娘,再有一个小孩,最后一不小心死在谁的刀下,用自己的尸体占上一块风水宝地,至彼完整人生。但他没想到,就在半月前,大当家、二当家还有军师竟然将他赶出了寨子,这一幕他现在还记得。
“去春城吧,找一个叫段胡医的人,那是一个神医,应该能帮你恢复记忆。”军师带笑的面容依然存留在丁冬脑中,他却只觉得那张脸隐藏的只有阴险与狡诈。
“臭小子,还不快滚?”大当家对准丁冬的屁股就是一脚,这一脚,是没留余力的,踢得丁冬过了这么多日子了,还是感觉到臀部隐隐作痛。
丁冬今年十五岁,但是他十岁前的记忆如同一张白纸,他记不起丝毫。军师说他必然有着复杂的身世,必然有很重要的责任要去担当,但是,无论是身世还是责任,军师都说不出是什么,不过军师一直都在说的是,等他成年那天,会给他指一条明路。
而这所谓的明路,就是三更半夜被大当家从床上揪下来,一脚踢出寨子,不让回头,却让他去帝国中部的春城找一个叫段胡医的人。
丁冬在巷子里发了一会呆,确认没有官兵尾随,才放下心来,大摇大摆的上了街。
春城的繁华与凋谢平原的荒凉是高度鲜明的对比,这里大花姑娘满街跑,各种有趣的小玩意摆满街,更有一些看起来好看的东西吃起来也怪好吃的,这让丁冬兴奋不已,挨条街道吃了过去,兴奋的忘记了此行的主要目的。
丁冬这样的顾客,是小贩们的最爱,被小贩们私下称为“土豹子”。“土豹子”都有点小钱,花起来十分痛快,从不砍价。眼贼的小贩,甚至对丁冬偷偷提价几倍,却依然卖的痛快。他所在的位置,其实属于春城的平民区,因此他大手大脚的行为,顿时使得他鼓鼓的钱袋引来他人的觊觎。
“怎么走路的?”一个瘦不拉机,穿着破烂的小乞丐和丁冬撞了个半身,小乞丐竟然叉着腰,指着丁冬鼻尖,大嘴一咧,唾液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