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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里面写了他很多很多的不好,比如嘴巴死倔。让他说一句喜欢她比让他吃鸡蛋还难。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何措第一次看日记,再看到他们从西藏散心回来,她对他说。“秦墨。我们有小宝了!”他也只是说了句。“你辛苦了。”
可他的一个好,就抵了千般的不好。比如寒冷的夜晚,看完电影走在回来的路上,他会把她的左手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就那么握着一直走到彼此的家门口。比如婚后,每天早晨她都是在他怀里醒来……直到现在,她始终认为,一个男人蹭着一个女人的后背睡觉,脸贴着女人的后颈。即使这个男人不说什么,他的内心也是依恋这个女人的。而且这个姿势也表现男人对女人的保护欲。
于是,她写道。“我觉得爱一个人,就要学着包容他。好的不好的共同组成这个人。因为看见他的美好,才让我心动;因为看见他的缺点而不离去,才让我懂得,对于这个男人,我已经从喜欢上升到了爱的层次了。”
他的不完美,让她觉得他是真实的,和她一样,是一个会累会生气会困恼的平凡人。而这样的认知,让她不由地心疼他,却也让她更有勇气去爱他。
哦……她怎么敢说爱呢?
自然是爱的。俩人交往了两年,期间他们冷战过、摩擦过,但她还是觉得他最好。于是在举行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她对他说。“秦墨,让我们投入毕婚族的怀抱吧!”
六月清光里,她穿着黑色镶粉色缎带的学士服,站在一片怒放的郁金香前摆放造型,他举着相机不厌其烦地记录她最后的大学时光。那样一句话,突然就冲口而出了……
他只愣了一秒,伸出手来,握住她的,说。“从你大三开始到现在,我们已经交往两年了。你的一切,我都习惯了,并且打算习惯一辈子。而我,就像你看见的,我有起床气,我工作起来会忽略你,我会挑食,但是不喜欢你挑食。我有大男子主义,以前也因此让你不开心。而你愿意跟我在一起,也证明我的优点多过我的缺点。我值得你喜欢。所以,如果,你是认真的。我同意你的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