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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灵拿过纸和笔,刷刷地写下了药方。还好她穿越前练过书法,一手瘦金体,写得还算中规中矩。
大龄剩女就是这点好,有钱有闲,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因此多的是时间去“提高自身素养”。
当然,这是美其名曰,真正的原因还是闲得蛋疼。别的同龄的女伴都相夫教子了,没人陪她玩,自然只好以各种培训班来充实自已的生活了。
什么书法、竹笛、瑜珈……钟灵几乎玩儿了个遍。
不过,钟灵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已会写字给汤少造成的震撼,这个年代,女人识文断字的本来就不多,还得大家闺秀才有这个本领。这钟灵一个乡下丫头,不光能认得字,一手书法还这么飘逸,这是什么字体?从没见过?
光是这一手字体,就让汤诚保持不了淡定了。
“好了,谢谢汤少!”
钟灵扔下毛笔,然后拿起墨渍未干的处方就要交给抓药的伙计,汤诚却上前一把接了过来,道:
“这位姑娘,请问这是师从哪家大师,这种字体飘逸俊秀,在下从未见过,能否赐教一二?”
汤诚坐馆问诊并不是主业,只是他父亲为了彰显药铺的慈善形象,树立儿子在乡民中的地位受指示而为的。
事实上,他本人对于书法和金石之道更有兴趣,此时见到一手新鲜的字体,岂不如获至宝?
钟灵一听,心里一个激灵,猛地意识到,在她以前生活的那个年代,天朝威武,教育深入人心,几乎人人都会写字。但在这个年代,女人别说识文断字了,能写字的简直如大熊猫一般珍稀,而象她这样还有小成的书法,更是如现代华南虎般几近绝迹。
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涉世未深的乡下丫头,哪里来的这样的本事呢?如果在家里偷偷写好,她还可以推托是别人写好给她的,但是现在,她当着大家的面奋笔疾书,被数十双眼睛抓了个现行,想瞒也瞒不过去了。
看到汤诚炽热的眼神,钟灵嘴里打了个嗑巴,隐约记得以前钟自强也是识文断字的,也曾手把手教过她姐弟俩识字,便道:
“原本我写的也不是这种字体,但是自从手臂受伤后,有些不方便,可能用力不便,致字体变形吧!所以,你问我师从,我也说不出来,只能说是自创的了。”
“啊?原来如此,看不出来,姑娘还能自成一家。这种字体,别具一格,大有深意,我是汤臣药铺的少东家汤诚,不知道姑娘能不能多写一些字给在下,让在下仔细揣摩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