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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着个二十斤左右重的箱子从一层走到十八层,我整整花了二十分钟。
我刚刚应该拒绝凌倩,我不是搬运工凭什么要我搬?她是副总没错,但我也不白看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过失,她不能随便解雇我。
“嘿,新来的,干嘛不坐电梯?”前台一个美女笑着问。
我说:“电梯维修中,倒霉啊!”
她看了电梯一眼:“有吗?我刚看见凌总从里面走出来。”
我想我明白怎么回事了,明白凌倩为什么走那么快了!维修牌肯定是她所为。这个死八婆,神经病犯的小人,她怎么那么无聊?好歹是副总,做些这么卑鄙幼稚的行为有毛病啊?
忽然,凌倩的声音从身后响了起来:“哪谁,你会不会做事?让你搬少少东西上来要用大半个小时。”
我转过身看着她,无从反驳,我没有实质证据,就算有实质证据又如何?我还能跟她吵起来?她估计巴不得这样呢!令我费解的是,她当时大可以不雇请我,大费周章雇请我进来,然后耍我十天半月再一脚把我踢走她才觉得爽?
“算了算了,不要了,你搬回去吧!”凌倩说。
“什么?搬回去?”
凌倩没管我的痛苦,把手里的车钥匙扔给我以后随即转身走进办公大厅。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得意的步伐,我特想揣她屁股两脚!
太屈辱了,我真想一走了之,可是想想这是个一等一的大集团,我又非常舍不得。而且,我还想起熟识的陌生人那句话:走运的时候,做好倒霉的准备。我此刻真想发条信息过去:走运,只是倒霉的开始。
心里咒骂着凌倩,我按开电梯,又到了负一层。
其实凌倩还是有一方面令人佩服的,大胆。她直接把车钥匙给我难道不害怕我把车开走不回来?当然,小偷小摸的行为我断然不会做,虽然我长得不算帅,但也一米七六,结结实实,看着老实,而且自问还算正义。最关键的是我不笨,贵车都装有卫星定位系统,偷了也跑不掉。
按开了车尾箱门,刚把箱子放回去,肩膀忽然被人从后拍了一下。我转过身,看见一个衣着光鲜,看着还算比较帅,但正处于极度愤怒之中的男人,他用冷冷的口吻道:“就是你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