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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新家别惊讶,她是要买它。早在她回来后的半个月内父母的几份保单的保险金就陆陆续续到了她的帐户。父母二十多年兢兢业业做海味生意并且精明而稳妥得打理资金,算是薄有家产。把所有资金汇在一起,让她一下成了不大也不算小的富婆,而且是现金流。她核算了一下,买了这个院落后,稍有节余。唉,反正她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研究所里秀气的薪资管她五脏庙足以,利用古人墓里干尸、陪葬加上想像编些故事忽悠一下(此处“忽悠”指借助背景进行文学创作而非考古意义上的历史研究)换来的稿费则可以买些花戴。

第三天,也是阳光明媚,微风和煦。秦先生是与太太一起到的别墅。两夫妻站在一起非常养眼。秦太太很漂亮,三十出头,身材微丰,保养得宜,眉眼微微上挑,妆容精致。但眼神稍带精明,微含探视,虽然她极力隐藏,却还是让沈洛准确感觉到,让人有些不舒服,那位秦太太随即展颜的笑也并没有她以为的开朗。不过,过了今天大概再有关联的机会很少,所以沈洛也不太在意。她转眼看了眼秦先生。作为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秦先生四十左右(确切来讲,看起来顶多也就三十六七岁),经历过事业、生活的洗炼沉淀,深沉内敛,本身已颇富魅力。偏又身材颀长,五官俊朗,看得出平日颇注重保养,没有人近中年要发福的迹象。言谈又平易近人,简洁幽默。心下暗叹秦太太好福气。大家微笑寒喧过进入别墅。

因为之前已基本谈妥了各方面的细节,所以合同签的很快,包括接下来几天的过户。一楼基本是西式布置,所有家具与二楼主卧的中式雕花实木大床也都请秦先生派人拉走,厅里一下空荡荡的,不过她喜欢厅空阔宽敝。二楼、三楼的全是中式红木家具,很喜欢,便留了下来,估价付在房款里。看着待整理的房子、院落,长舒一口气。这里,是她的家了。有些不真实,可也许因为它的古式厚重感,又让她感觉很踏实,觉得心有了安放之处。是的,这就是之所以要买它的原因,它令她感觉心有安放之处。

没有进行任何的粉刷。只是接下来花了十天的时间,请家政帮忙里外清洗了房子,家具,更换窗帘,厨房里报装了管道燃气,修整院子里的花草树木,把小池塘与那个陶缸分别种了荷与睡莲,又买了些金鱼放进池塘添些动物之气。一楼大厅里除了壁炉前放了两张摇椅,另有十几张垫子叠在窗下,备有需要时拿来席地而坐。小厅她准备用做健身房,除了一张瑜伽垫什么都没放。餐厅里重新置了长形餐桌,配了十张高背餐椅。厨房也重配了厨具餐具,灶台因检修后确定完好便没换。经过这一番清洁整饰,整个院子虽仍清静但显出了生机,也因为这份生机而明亮温馨很多。看了一圈,她因这份充实与生气而感到满足。

于是,在看到这个清寂古幽的院落二十天后,她住了进来——她的新家,几个月来飘无着落的心的安放之处。想来这个世界还真神奇,心下有一股既踏实又不真实的感觉,不过,总是很雀跃。

搬家那天正好是周六,天气捧场,阳光明媚,春风不燥。朋友与所里的同事都来暖房,对房子的赞叹声与快乐的谈笑声充斥到每一个角落。她喜欢一个人时有足够的清静,又喜欢这种快乐的充实的热闹。晚上诺诺留了下来,顺便帮她收拾残局,其实也就清理一下客厅而已。沈洛非常喜欢狗,现在有了足够的地方,所以在搬家前两天就专门去买了一只狗。那是一只德国牧羊犬,体格颇大,身姿矫健,眼神冷静,一看就是绝对忠诚又令人非常有安全感的狗。她几乎是对它一见钟情,一眼看到就选了它,给它取名“巴克”。巴克留在一楼,然后她们一起上了二楼,二楼正有三间卧室,与三楼的两间一样都是套卧,她那间主卧更是有一个独立的小客厅。主卧里的床已被她换成一张新的黑酸枝床,有精美的木雕,当初为了配套这房间的其它家具颇费了一番工夫挑它,因为除了酒店里,她不喜欢睡别人的床。至于客房的,则在大清扫时仔细地清洗后又用专门的红木保养剂全部擦拭过,通风,晾晒,只为祛除岁月的陈气,再配套了新的被褥。虽未重新装修,整个过程也是琐琐碎碎。因从未理过家事,所以忙乱劳累的同时也有着新奇与成就感。每天时间恨不得有48小时,以把这个“家”打理得十分合她心意,晚上便是沾枕头即深睡。暖房一天的喧闹后,终是在快乐与劳累后第一天躺在了这个“家”的床上。她嗅着枕头与被子的阳光的味道,淡淡的红木家俬的味道,房子经历岁月沉淀的氛围的味道,带着一分兴奋一分放松一分安心,很快在这份都市的夜中难寻的幽静中沉沉睡去。

早晨,睁开眼看看时间,差十分钟七点。昨天闹了一天,又晚,醒来却非常清醒。耳边好安静,很不习惯呢,有一瞬呆愣,差点不知在哪儿。想到这是自己的家,不禁兴奋,掀被下床。先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混着花香草香树木青气的清晨的清新空气随着晨风迎面而来,深吸一口,长长地伸个懒腰,感觉太好了!这时门砰砰响,诺诺在敲门,这坏丫头竟这么早,没想过她若还在沉睡呢?

走过去打开门,诺诺一步窜进来,看着她大惊小怪地:“你才起床啊?洛洛,我好久没睡得这么舒服了。太安静了,我以为在乡下呢。”

沈洛从浴室洗漱出来,换了衣服,她还在唠唠叨叨:“洛洛,我搬来住行不行?这儿这么大,我也和你做个伴。”

“好啊,”她爽快答应,“以后打扫卫生就由你包了。”

“啊?!三层?”诺诺傻眼。

沈洛大笑,诺诺反应过来,作势来掐她。两个人笑笑闹闹下了楼。厨房冰箱里还有些牛奶、面包和几个苹果作了她俩的早餐。另外拿出狗粮给巴克。是的,“巴克”正是《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小说不长,情节简单,但她特别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看得热泪盈眶,她爱上了一条狗——巴克,勇敢、机智、忠诚的巴克。于是她给那条狗取名巴克,在她心里,它竟真的成了《野性的呼唤》里的主角。忽然想,是不是不给它买狗粮,巴克应该吃新鲜的食物,肉,哪怕是包子馒头。就这么决定了,以后煮饭双份,偏素的归她,偏荤的归它。

早餐后,诺诺回宿舍搬她的东西,当然诺诺很有分寸,并不会真的搬家当,只是去换下衣服。目的也是陪伴沈洛而已。沈洛很感谢她的用心。喂好巴克,留它看家,她去超市,与诺诺一起出门。

中午就她和巴克在家。她给自己煮了一碗鸡丝面,给巴克炖了两斤瘦肉加一根大棒骨。然后上楼午睡,时间不会太久,一般四十分钟左右。因现在无所事事,有时会赖下床看下书,或发发呆,想想自己写的故事该怎样发展。很快入睡。但奇怪,没有昨晚睡得安稳,感觉凉嗖嗖的。头有点昏,看看自己盖得好好的被子。难道因为没关窗户?的确有些风,但也不过微风而已,中午太阳还正温暖。怪事。笑笑,洗把脸。拿本书去到楼下找巴克。

晚上和诺诺出去街口吃了份云吞,给巴克带一份水饺。洗漱后两个人捧着IPAD边看小说边闲扯。半夜十二点时上床睡美容觉,像昨晚一样,沾枕就睡。她知道自己睡得深沉,可是又似乎非常地清醒,清醒地知道夜很安静。忽然听到隐约音乐声。她仔细听听,是钢琴,听不出是什么曲子,感觉很熟悉,很感人,只是有些忧伤。她想知道谁在弹琴,但是没等辨出是那里传来的琴声,声音就消失了。

沈洛在鸟的鸣叫中醒来,阳光隐约透过窗帘。她走出房门时,诺诺正拎着包准备下楼。诺诺要去上班,去外面早餐。沈洛还在假期。

沈洛榨了豆浆,然后用它煮了一奶锅燕麦片,里面杂杂的加了红枣、枸杞、杏仁、玉米片、黑芝麻粉。同时给巴克煮了昨天给它备好的肉与骨头。一人一狗享受了丰富的早餐后她牵着巴克出门,散步一个小时。之后拿了一本书坐在院子里,巴克趴在她脚边。她拿着书,想起昨夜的琴声,有些恍神。是梦吧,凌晨的时间,谁这么雅兴不怕扰民。而且,这隔壁、对面,也没有住人,一定是梦了,难道是提示她新开坑的小说该怎样发展?有些惊奇,有些好笑,隧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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