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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忙碌中一天天过去。离影店如今的身价是越来越高,特别是由我设计的衣服,那个价钱已是让人叹为观止。而男装,也在我的设计和林逸的带领导下,渐渐的步入正常轨道。
特别是燕尾服,竟然格外的受欢迎,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热闹几倍,钱好似也赚得比较快,话说这是我穿越过来之后最为得意的一件事了。虽说这经济没有影响到一个国家,却也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集团了。
这日,我穿着一身白色的男装出了门,把眉毛画得又浓又粗,让人一瞧,倒还真是个俊美的公子哥。我偷偷的瞒着林玉,又往著名的**,风月楼走去。
不知为何,林玉似乎很不耻我去那种地方。每次我去,他都会生气。我有时候想,似乎从来没见他找过女人,他就没什么需求吗?我都不计较他找乐子了,就不让我进去看看?
更怪的是,我一和他这么理论,他似乎更生气。
我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往风月楼的方向走去。隐隐听着路人正议论着,谁家买了离影的哪一件衣服,谁家在离影做了伙计。我不由得笑了笑,这离影虽说是贵得吓人,可是请伙计什么的,我确是找的全是一些穷苦人家,倒不全是因为同情,最主要是他们都能吃苦耐劳,肯学肯干,我很是喜欢。这样,不仅不会有人骂我的离影只会贵客服务,反而有不少人要感谢我,为穷人家混了一口饭吃。一箭双雕的事,我何乐而不为?
掐指算算,我来暗月国已经一年多了。如今又到了夏天。又狠狠的赚了那个千金大小姐一把,想到这些我忍不住哼起只有我一个人才知道的歌。如果说在这个异世遇个同乡该多有趣,又有共同话题,又可以吹吹牛,我这1世纪的女人,也不是吃素的!想到这里,心里不禁有些难过,成功了又如何,连一个分享的人都没有,依然是寂寞缭绕。
甩了甩头,抛开这种心情。既然已经决定忘记过去,就应该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