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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的天哪……」日暖捂住脸。
原来老土先生是想告诉她,她春光外泄了。呜……这款的事情,怎地会来发生?
※※※
她错了,她真的知错了。
然而,懊悔也挽救不了她的命运。张大胖果然迫不及待去跟「二哥」咬耳朵,「二哥」再跟自己的弟弟下最後通牒,所以,三天之後,她便加入广大的失业群众里。
幸好老天爷同情——她虽然这句话值得打个问号——半个月之後,她找到了另一份工作,「进兴银楼」的女店员。
其实,以她的学历,并不是不能找个坐办公桌的工作,每天当个漂漂亮亮的上班族。可是她喜欢与各式各样的人接触,因此毕业到现在,她找的工作不是业务员就是店员。
「呼,好冷。」日暖对双手呵著气,不断在原地踏步。
她刚下班,天气尚未入暑,偶来的一阵绵绵细雨,让台北城再度降回春末的微凉。
幸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多带了一件黄风衣,下班时间才没被冷著。
她站在一处转角的骑楼下等公车,世界在这一刻是忙碌而平静的。
只有这一刻。
下一刻,有个匆迫的身影从转角撞过来,和她跌成一团。
「噢!」脚踝扭到了!
「对不起、对不起?」黄影一闪,倏忽失去踪影。
「冒失鬼!」她扶著旁边的机车,痛苦地检视自己的脚伤。
「逮到你了!」再下一秒,另一只铁腕鲁莽地将她扯离机车旁,硬拽到骑楼中间。
「噢!」她哀叫。脚踝快断了啦!呜。「你这人怎麽搞的,走路也不会看路!」
两人一打照面都愣住了。好眼熟啊!
「呼呼呼……关……你……你抓到他了吗?」另一个气喘吁吁的家伙也跑过来,加入这场大游行。
大眼镜,僵得笔挺的风衣——天哪!连风衣都能上浆——刚硬不屈的唇线,日暖脑中立刻窜上那恶梦般的名称。
「是你,老土……关先生?」
「是你,凶婆……江小姐。」粗边黑框眼镜後的锐光一闪,也认出了她。
「你……你……你们认识?」喘吁吁的男人问。
「不认识!」两声抗议同时射出,再同时瞪向对方。
好,当初误会他是她的错,但是她已经被砍头了,也算还了他的债。他最好离她越远越好,省得相看两相厌,唯有猪头三。
「小姐,请把皮夹交出来!」关河正气凛然地说。
「我为什麽要给你我的皮夹?」她低斥。
「我不是要你的钱包,我是要你把我朋友的皮夹交出来!」关先生一副很忍耐的表情。
「你们刚刚才跑过来,他掉了皮夹,怎麽可能被我捡到?」
关先生的耐心用尽。
「我了解现在时局不好,你又被开除,难免有走投无路的时候,可是这不代表你就能干这种宵小勾当。」
「宵小?」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不敢置信。「我是宵小?」
「没错。就是你扒走我的钱包,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个被扒的事主终於喘过气,陪关先生一起对她横眉竖目。
过路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姓关的,我好端端地站在这里等公车,你们两个凭哪一只眼睛看到我扒你朋友的钱包?」她恶狠狠地戳戳他的胸膛。该死,他的胸口怎麽这麽硬?
「那个扒手和你一样高矮胖瘦,穿著和你一样的黄风衣,脚踩和你一样的白布鞋,跑在你会出现的路线上!才拐个弯而已,扒手不见了,只剩下你这个穿另一件黄风衣、另一双白布鞋、另一副乾扁身材的女人?天下哪有这麽正好的事!」关先生在执行正义的时候,显然有一副辩才无碍的好口齿。
日暖被他的绕口令转得头晕眼花。天气冷,脚痛,肚子饿,激愤,种种因素只让她觉得厌烦透顶。
「放开我!」她用力甩开手腕上的箝制,整个人踉跄一步,可怜的脚踝第三度拐到,不过她已经气到顾不得疼痛。「两位先生,我说没有拿就没有拿,我给你们三秒钟从我眼前消失。」
粗边黑框眼镜下的利眼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