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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是寻常

那天吃过饭,和几个共同喜爱足球的朋友侃过大山出来,意犹未尽。一同前去的同事一脸疑惑的问我说,真看不出来你是个球迷,并且还是资深的,说起足球来头头是道,兴奋起来像一个傻丫头,真是颠覆了你平常给我的温婉优雅的形象。

“以前只是知道你喜欢读读书写写字,真还没看出来,说说看,你是怎么喜欢上足球的”。同事不依不饶,女人喜欢足球,让她的小脑袋思维有点混乱,迷惑不解,一定非我给她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不可。

我看了看认了真的同事,不禁想逗逗她,故意放慢了语速,“说来话长,想要知道其中的奥妙,那你可要耐心的听我慢慢道来。”同事看出我在故意卖关子,悻然道,“谁要听你慢慢的到来,就一句话,直奔主题,别绕弯子,没时间跟你兜!”

见同事真的是有点急了,我也不好再故意的绕下去了,况且要是朋友真的生气走掉了,我那意犹未尽的倾诉欲,一下子没有了听众,要生生的给咽回去,那岂不是太让人苦煞。

于是我就赶紧的说,这个原因呢说起来很简单,简单的还真一句话就能说明白。但要真说的清清楚楚有血有肉,那还真的往长了说不可。时间关系,就往简单了说吧。于是一段尘封的往事破土而来。

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班里那群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小伙子,自发组成了一个足球队。他们的球技真的是高啊,几乎是打遍全校无敌手,可谓是在当年那个不大的校园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知道他们为什么能打遍全校无敌手吗?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确实技高一筹,另一方面也有我们这些女生每场必到的呐喊助威。“知道了吧,因为身边有个球队,因为身边就有人在踢球,更因为你还要经常的去看他们踢球,你想,能不慢慢喜欢点足球,能不慢慢的懂得点足球吗?”我不无得意的向同事炫耀着。

“不仅仅是喜欢足球,更是因为喜欢踢足球的人吧?”同事也是在大学里混过的,那里能不知道校园的一些端倪,斜着一双小迷糊眼坏笑道。

“那当然,不喜欢踢球的人,一个光溜溜的死球摆在那儿,你喜欢哪,傻子啊?”,我回敬道。朋友听了这好像是话里有话,不禁来了精神嬉笑着说,“快说说看,你是不是看上了球队里的哪个帅小伙了?”

我哈哈一笑,说我倒是想看上哪个帅小伙,可我们足球队的小伙都不帅啊,个个难入我的法眼。同事知道我是在搪塞,变本的起起哄来,“你就如实的招了吧,别打哈哈。不说出个水落石出,今天你是逃不掉的。这个话题可是你挑起的,怪谁!”同事一脸的得意。

“怪谁?谁都不怪。这有啥不好坦白的,那时正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没读过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啊,白瞎了!”我学着赵本山的口吻。

说实的,在那拉拉队的女同学里,还真是有动了心思主动过来的,当然也有被动了心思的男生硬拉着过来的,当然也有首鼠两端心思徘徊的,总之是不一而足吧。不过那个小小的队伍里有这些心思的可没有我。那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纤尘不染,我也有自己的心思,只是我的他在另外一个城市读书,巧的是他也喜欢踢足球。

按那时的心里,虽然不能经常的看他踢球,但是能看到自己班里的同学踢足球,想象一下他的身影,那对我的思念也是个安慰。况且,我又是个集体荣誉感强的人,只要有我们班的活动,我是一定要参加的,哪怕就是在一旁呐喊让嗓子喊哑,鼓掌让手掌拍麻。

朋友把我的话听的直点头。来到办公室,我拿出当年的毕业照片,从上面一一的给她找出当年球队里的那几个人,并且还指出了当年暗恋着的几对小情人,更是指出了最终修成了正果的两对。“真是让人羡慕啊!”,同事看来比我的感慨还多。

面对着那张有些微微泛黄的照片,不禁慨从中来,二十年的岁月一晃而过,时间飞逝真的如白驹过隙啊。不知道我的那些爱踢足球的男同学们现在都怎么样了,还继续的热爱着足球吗?还记得当年绿茵场上那个重逢陷阵的自己吗?也不知道那些一起在赛场边摇旗呐喊的女同学们现在也都怎么样了?还会在有球赛的时候,想起当年吗?这些年,为人妻为人母的日子越来越厚重,已渐渐的阻断了相互之间的联系。

今天坐在银屏前,坐在南非世界杯如火如荼赛场的万里之外,看到球场上那些矫健的身影,看到赛场外那些呐喊着的球迷,我又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思绪再一次把我拉回到了二十年前。真愿时光能倒流一回啊,回到当年那个简易的足球场,让我重温一回那段男儿踢球女儿鼓掌的好时光!

化开你的阴影,还你的明眸

宇炫和岚是在一个傍晚认识的,算是巧遇吧。当时她一个人听着MP3,坐在校园里湖边的草坪上,看着远处校园外小山上的夕阳,绚丽但不刺眼。她曲着腿,把包包放在上面,看上去似乎挺会享受的,然后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她看夕阳时的眼神偶尔不经意出现意思迷离。那个小小的镜头竟然给他捕捉到了!当时他恰巧绕着湖边散步,也是一个人,当那一怵光从他眼前闪过时,他停住了脚步,只是静静地站在她的身旁。霞光像新娘的婚纱淡淡地披在她的身上,使得他突然有股想拥有她的冲动。当她感觉到有人在身旁时MP3刚好播完一首歌,她突然感到旁边似乎有股热气,于是她转过头,就这样,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块。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他对她说,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他有点尴尬,便沉默了下来。可能她带着耳机没听清楚吧,这是他给自己的解释。

日子并不像波澜那样一波三折,她依旧习惯每天傍晚到湖边的草坪上听歌看夕阳。而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的柳树下看着她,偶尔会带上一本动漫去翻翻。感觉就是这么奇妙,让他很想靠近她,可是又提醒他不要打破那份安谧。她是安静的。他这么想,然而他又觉得她思想似乎不那么安静,她应该有心事。于是她有心事成了他的心事

南方的二月下起了雨,丝丝缕缕,像她的愁絮。,人们都说时间是治疗伤口的最好解药,可是一年了,她依旧无法忘掉两年前他残酷地甩开她的手狠狠转身后的那个背影。心一下子揪紧,泪流两行。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是泪水吧,她自嘲自己都成林黛玉了,可她就是控制不了不去想他。她想他,然而,想又有什么用呢?

她爱听歌,爱听那首任贤齐的《水晶》,那是他以前常唱给她听的,他还特别反复唱那一句“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当时她笑靥如花,也跟着唱起来,沉浸在爱情的蜜池里。她知道他喜欢任贤齐的歌,于是她也喜欢上了,可以这么说,爱屋及乌吧,于是有人笑称她是他的影子。她突然想起琼瑶的一部小说《形和影》,但是最后人影俱无了。她笑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些不吉利的,但是她的心也终究是出现了疙瘩。而事实上,她的幻想也有一半是真的了。只不过现在还不至于形影俱灭罢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伊人尚在,心已非。她是在看夕阳吗?下雨了还会有夕阳吗?宇炫在纳闷,可是她的的确确是来到了湖边,撑着伞,看着以往遥望的那个方向。

雨淅沥淅沥地滴在伞上,滴疼了他的心。她是有心事的,然而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是站在那里,暗自怜惜。

也许是老天的故意安排,一阵笑声打破了沉静,他回过头去看,是一对男女在抢吃一根冰淇琳,很甜蜜很幸福的场景。他有点羡慕他们,然而当他回头去看她的时候,始发现她也看向了那边,并且是泪流满面。这时那个男的也停止了嬉闹,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僵住了。

雨依旧是淅沥淅沥地下着,只不过,她走开了,走的那一瞬间,两滴泪滑到了草地上。

她不再去那湖边了,换一种说法是,他再也见不着她了。大学的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吗?他不知道。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一厢情愿,他们甚至连对白都没有。现在他已明白她的心事所在,他不觉得谁对谁错,感情的事本来就很难说得清谁是谁非,但是他是妒忌那个男生的。他清楚自己是喜欢上她了,喜欢上那个迷离的忧郁的女孩,可笑的是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他已经养成了到湖边看夕阳的习惯了。此时四月已到,天气早已转晴,而他开始换上了夏装。此时的他看上去是个十足的阳光男孩,但是到了离去之时,他的眼角总会露出一丝难以发现的失望。

他在等她。

还有两个月左右就要考英语四级了,很多同学都买了王长喜的四级真题训练起来了,他没有买,为的是省着钱买辆自行车去哪里都方便。于是图书馆成了他每天的必去之地。一般他是下了课吃了晚饭去一番湖边,待得夕阳下山了,他就转去图书馆学英语,偶尔也会把书从图书馆借了出来带到湖边去读。慢慢的,他发现他的英语的确是在进步了。

再次遇到她是在图书馆里,那天他一下课先不去吃饭而是转到图书馆借书去了,他们就是在服务台遇到的。他当时意外到心跳加速,耳根都红了。待借好了书,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她提出吃完饭湖边见。她没有拒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当她转身离去时,他又看到了她那熟悉的迷离。

在湖边,他们知道了双方的名字,“岚”,他在心里默念着,“我要给你幸福!”

她成了宇炫的女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单纯是为了想驱散心中那份阴霾吗?她觉得自己思维很乱,很矛盾,她不让他拉她的手,总是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做似乎有点对不起他,可是她就是无法完完全接受他,尽管她已经是他的女友。

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他这么对她说。

她沉默,记得以前也有一个男生这么说过。她苦笑。你没必要想我许下诺言。她说。

他是认真的。有人说付出了总会有收获的,他当然希望自己能有收获,而更多的是,他希望她能快乐——跟着他快乐。他每天都会陪在她的身边,帮她打不同菜式的饭,然后大家一起吃,吃饭的时候他也会讲笑话给她听,她很少笑,偶尔,微微斜斜嘴角。她的冷淡让他有时觉得他们不是情侣,每当夜晚独自靠着枕的时候,他想着她,一阵失落。他觉得自己很失败,也许真的是一厢情愿吧。不,我能化开她的阴影,还她的明眸!

六月一过,他的四级也考完了,她没却去考,因为状态不好不一定能考好。他鼓励她一定得做好准备十二月份好好上战,她说她不急,过了四级就不打算考六级了还有的是时间。

他去找了一份兼职,在市区内的,每天来回都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基本上没什么时间陪她了。他想反正有没有他在对她来说影响都不是很大,于是他没和他说他做兼职的事。

她又成了一个人,她想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该走的也总是会走的,他终究是厌倦了。男生不都是这样吗?许下的承诺只能当一时的戏语,又何必当真呢?不过她却有了一种不舍得心痛,可能是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笑语了吧。她现在极少去饭堂吃饭了,一般都是买了泡面回宿舍,随便吃几口就看书去。他每天会像往常一样打电话关心她,她说她很好,也没问他去哪里了。直到有一次通话时她对他说,今天傍晚咱们一起去湖边吧,我有话对你说。

于是他请了假去到了湖边,于是他听到了他不想听的“我们分手吧”。沉默。他看向天边,夕阳刺疼了他的眼,他差点就要落泪了。

第一次,他落寞地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相信我,好吗?”他近似乞求,“你又何苦呢?”她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已不再相信男生。”

他们分了,伤心总是难免的。他想就算写文章也不会整篇都是句号吧,中间总会穿插些逗号分号什么的,对,现在他们就是用到分号了,分号后面会有一番不同的结局!于是他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尽量去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他不再打电话给她了,他觉得她需要一点思考的空间,就让她好好清静清静吧。

快要期考了,突然间她觉得上大学那么久她似乎什么都没学到,真的很对不起自己。她去图书馆借了一本《读大学,到底是读什么》回去看,是系里的一位师姐介绍的,看后感悟颇深。她决定把期考要考的内容好好翻看几遍,怎么说不拿优秀但也不要挂红灯才行,于是她渐渐地劳碌于书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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