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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的时候,在那家名叫客舟的歌厅,我见到了正纵情弹着吉他唱着悠扬歌曲的听雨。我静静地听他弹唱,微微笑着,那一瞬有幸福的恍惚。一曲终了,听雨走过来,在我身旁坐下,久久地凝视着我,激动得说不出话,忽然拨了两声吉他,在我耳边唱起了动情的歌,一首接着一首。我渐渐地陶醉了,风一样旋入舞池,让我精心挑选的裙衣飘成蝴蝶的翅膀。
2003年夏天是一个潮湿的季节。一天晚上,听雨正在歌厅里弹唱,瓢泼大雨倏然而至,我连忙撑了伞去接他。他激动地把我抱在怀里,抚摩着我淋湿的脸庞,心痛地说,我淋湿了没关系,但你冒雨送伞,会着凉的,以后不要这样了。我偏着头笑,你和我在一起有什么样的感觉?他用力地抱紧我,认真地把脸朝向天空,搜寻着确切的言语形容。我仰着头,看到他露出微笑和牙齿。他把嘴对着我长发的耳边轻声说:象娶了老婆!我细细品味这纯朴的表达,感觉到这种娶老婆的感觉是那样的真诚、幸福和准确。我问,什么时候娶我?他大笑,等不及了吗?他要打车回去,我把他拉进伞下,说,走吧,我想听雨在伞上的放歌。
就这样,我和听雨相爱了。26岁的男人是最生动的男人,除了钱,听雨什么也不缺少,而他缺少的并不是我所需要的东西。听雨见我如此投入,不无忧虑地说,舞衣,我怕对不起你,不会永远地爱你。我嘻嘻地笑着,你是说我们都老了的那一天吗?放心,我的皱纹里都藏着童话故事,会让你爱不释手的。
秋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是荡气回肠的《魂断蓝桥》,我边看边流泪。他的手伸过来,手里有一张手绢,我擦完泪放回手绢时,瘦瘦的小手被一只粗大的手握住。那是我们第一次肢体的接触,对于以前和女子在很短时间内就热烈地吻了甚至上床的听雨来说,相识了几个月才牵手,真有些不可思议。而从此以后,这双手可以生生世世地牵下去,想想,就是幸福。
然而冬天到来之前,听雨的脸色开始苍白,他冷冷地拒绝了我。那些话,像一把把锐利的刀子,划着雪亮的弧线直奔心的方向。他说,舞衣,我不配拥有你的爱情。我说,我爱你,我只要你也爱我。我搂住他,把热的唇送上去。以前的矜持统统分崩离析。他一把推开我,说,你如此低贱!然后扬长而去。
爱是弱水三千,散是倾倒的杯子,倒了便再难收回。离开了听雨,我不再用心看书或者夜以继日地上网,我想抽烟,想醉酒,想体验人生的种种滋味。我需要找一个异常热闹的场所,在周围的空旷里塞满人的声音。我去舞厅,去酒吧寂寞地喝些酒,与素不相识的人随意地说些暧昧的话。人生是多么短暂,又是多么无味,这样的人生不再让我留恋,也不再让我珍惜。我只想在纸醉金迷中晕眩。
在酒吧了遇到听雨,他瘦了一圈,昏暗的灯光掩饰不了脸色的枯黄,我的泪就缓缓流下。在嘈杂的声音与晃动的刺眼的光中,一曲终于唱完,听雨走下台来,我心里一片慌乱。这时,酒吧的一个小姐端着酒过去,我看见那个穿低胸衣服的女人把腰贴上去,蕾丝都清晰可见,我看见他们喝交杯酒,我听见听雨的笑声。
我竟然冲上前。听雨,你不要作践自己!
听雨拉过那个漂亮而风情的女子,说,舞衣,这是我的女友霓裳,像我一样,流浪歌手。霓裳俨然见到久违的好友,精致的脸上挂着微笑,但她的美中带着一点逼人的光芒。我低头看看臃肿的羽绒服,舞衣什么时候这样不堪了呢?黯然神伤中,我看清自己的角色,只是在百无聊赖中邂逅了网络情缘,虚无缥缈的,缘灭之时我也该回头了。
我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姐妹们仍旧乐此不疲地追逐热闹,我仍旧孤独地看书。一个月后,霓裳在去图书馆的路上拦住我,告诉我听雨可能不行了。她说,听雨知道自己脑子里生了可怕的脑瘤,所以拒绝了你,希望你能在以后的时光里彻底忘记他,而我只是他拒绝的一个工具。他是这样爱你,即使上了手术台,还是不愿让你知道,虽然医生说手术不一定能成功。
终于没能见到听雨最后一面,我赶到医院时,手术已经开始。5个小时后,白衣服的人摇着头出来,我悲痛欲绝,泪水一行一行地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