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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早?可是,我已经等你十多年了。”
少顷,他拉起我的手含握在双只手掌中,轻声的说了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我想和你厮守一生,你愿意吗?”我心一紧,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他的眸子深沉又执着,里面闪烁着不知名的魔力,一时牢牢吸引住我的全部心神。一时之间,我忘记了说话,忘记了呼吸,傻傻的站在他面前。
当时心头只有一个念想,如果他再用那样的眼神注视着,我一定会溺死其中。
唉,怎么会这样,我这人一向定力超强,怎么会被一个才见过几次面的人搅得心神不宁?想不到才到古代没几天,还没完全适应这里的生活,就摊上这种棘手的事。真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现在寄身的木兰才14岁吧,古代女孩都那么早结婚吗?从脑海中搜索为数不多的记忆,好象赫舍里皇后是13岁嫁给的康熙,皇太子14岁选妃,那么我14岁成亲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怎么办?要不要答应呢?在现代,因为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那些大城市中的白领们早就习惯吃爱情速食面,对闪婚我并不是很排斥,再说廷玉是历史名臣,嫁给这样一个人应该还算不错。只是,就算闪婚那也闪得太快了!我们加起来才见过三次面,对他的了解只有历史上那点少量的记录,其它一概不知。怎么办?我应该同意,还是应该放弃呢?
整整一夜我被那两句“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我想和你厮守一生”的话搅得辗转反侧,彻夜未眠。清早起床,头还蒙蒙的有点痛。小青端着洗脸水进来,一看我的模样,象见了鬼似的惊叫一声:“呀,小姐,你昨晚没有睡吗,怎么两只眼肿得象馒头。”
我懒懒的坐到梳妆台前,拿起镜头一照,可不是吗?两眼泛着红血丝不说,下眼皮还黑黑的,不是熊猫是什么。反正又不需要见人,难看就难看点吧,大不了我再补个回笼睡好了。我不由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