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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网上掀起了一股为杨晓起外号的风潮,因为纽约已经有一个超级英雄——蜘蛛侠了,所以大家讨论的很激烈,什么样的名称都有,比如:镰刀侠啦,螳螂侠啦,疾风侠(他移动速度很快肉眼捕捉不到)啦,什么的,争论不休,好多人都觉得这个亚裔少年这么厉害,这些名字配不上他,都太土了,要是有个高大上的名字就好了。
几个时之后,有人因为杨晓使用镰刀做的武器,提议就叫他“死神”好了,因为欧美神话里的死神用的就是镰刀。
这个提议一出现就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同意,“死神”?太酷了!
于是,后面的报纸电视新闻都主动引用网友们对杨晓的称呼,叫他“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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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过后,在通往加州的公路上,告别了梅婶婶的杨晓和班纳二人坐着买来(班纳的存款)的二手皮卡,听着车载摇滚音乐,一路疾驰。
“杨,这音乐真难听,我还是喜欢抒情一的。”班纳坐在副驾驶上,对杨晓道。
“哦!班纳!你都不看电影的吗?电影里这种长途驱车都是听摇滚的!再了,这盘cd是我买的,放什么歌当然都得听我的!”
“照你这么,那这车还是我买的呢!你干嘛抢着开?你连驾照都没有!”
“我没驾照,难道你有?”
“我变身的时候衣服全碎了只剩内裤,驾照当然丢了!但我已经申请补办了,到下个城市就能拿到!”
“话你内裤哪儿买的弹性那么好?还有你变身的时候内裤勒着蛋不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