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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初中和高中时跟人打过,多数是用桌子腿和椅子腿战斗。
有次敌人太狠,他才专门去买了钢管打。
如今,要用法器来战斗,从来没经验,不知道怎么打才好。
三天后他要砍断刘杰双腿,在这期间,方晓得尽可能知道关于冥王指甲的一些事情。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冥王指甲,听上去人畜无害,甚至会给人冥王好几十年不洗手,指甲很脏的感觉。
然而,冥王指甲跟死神镰刀一样锋利,砍在身上轻轻松松一刀两断。
方晓问罗皓:“昨晚你跟那个刘杰打过吗?”
罗皓道:“打过,在你死后两三分钟的时候,我偷袭过他,那个时候他身上很冷很硬,打在他脸上,我拳头都疼,应该那个时候他身上就有一丝丝地狱之力了。”
顿了顿,罗皓继续说道:“在最后的一分钟自相残杀里,他杀的人很多,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打不过他了。直到结束,他被那个地狱恶鬼赞赏,赐予的冥王指甲也最好。”
方晓听着,沉思中。
罗皓继续说道:“跟他单打独斗的话,可能胜算不是太高,如果我们两个一起上,肯定能废了他。”
方晓听着,想了想,说道:“到时候他肯定也有朋友在身边,你要参战,单打会变成混战,没有必要。这样,咱们俩先试试我这钢笔和你这冥王指甲碰撞结果。”
方晓手中也有法器,这支钢笔他亲眼见识过威力,他相信比冥王指甲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