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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秋了,大多数人也忙完了田里的庄稼,上街赶集的人越来越多。
虽然我们从江卫国那里批发回来的货物很受欢迎,可遇到那些喜欢讲价的,一件商品也只能赚到三五毛钱。
罗芳芳倒不在乎利润多少,她打算先把自己的口碑做起来,遇到那些身上钱不够的,也意乐赊给人家。
伍德林上次在石岗乡为我们找的那间铺子已经租了,是乡里食品站的房产,有七八十个平方的面积,所以租金一分都不能少,而且还要我们预付一年。
那些钱是罗芳芳找她父母强行借出来的,还承诺以后支付利息,胖子家里面也拿了一百五十块钱出来。
我们把那间铺子一分为二,一边卖中药材,一边卖杂货。
罗芳芳还让她父亲做了一块牌匾,写上‘芳芳杂货铺’几个大字。
我们原本就是石岗乡的人,所以罗芳芳决定,以后就先在石岗乡扎下根来,先放弃朱家场和回龙场这两个地方。
她指的是她杂货铺,因为杂货铺就算不是赶集日也会有人来买东西。
伍德林见我们铺子上头挂起了招牌,就赶紧劝我们先摘下来。
“你们摆地摊不会有人管你们,但是开铺子就得有手续,要先办营业执照懂不懂?你们以为个体户就这么容易当?”
于是我们就暂时先把招牌拆下来,又把东西摆在路边上售卖。
罗芳芳缠着伍德林,让他帮忙给我们办一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做为回报,她又送给了伍德林两样东西,一把刮胡刀和一把老虎钳。
这可是下了血本的,要是我肯定舍不得,那些货本来批发的数量就不多。
罗芳芳教训我,“你懂什么?不给点好处谁愿意帮你跑路?”
我在她面前讲不出道理来,就专心卖我的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