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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号,星期三,上午十点钟。
宇县市人民法院。
今天来这里听审的除了我之外,还有罗芳芳、张春梅和苏清清的父亲。
另外还有龚所长和童处长,他俩坐在最前排。
离开庭还有十分钟,我看见尚静竟然也走了进来。
她坐在我的左前方,没有跟我说话,只是对我嫣然一笑。
一个小时之前,她父亲打电话给我,让我放宽心,法律肯定会还给苏清清一个公道。
马律师的意思是,不管这次结果如何都应该接受,因为这将是最好的结果。
十点二十五分,苏清清被带上被告席。
接着徐大炮也被人推了进来,坐在公诉人旁边。
苏清清对着我们笑了笑。
我也冲她点了点头,并示意她记住马律师的话。
我旁边坐着苏清清的父亲,我小声安慰老爷子别太担心,清清不可能判重罪。
小曹这次也有出庭,并不是因为案件的需要,他只是来听审的。
上午十点半,庭审正式开始。
在核对完苏清清的身份后,公诉人宣读了对苏清清的起诉书。
然后是公诉人举证,苏清清在庭上没有表达任何诉讼意见。
这次审判的关键是,苏清清是在什么样的前提下重伤徐大炮的。
公诉人指出,苏清清是在徐大炮身体受限的情况下,挥刀猛砍其身体各个部位。
而马律师在辩护中声称,苏清清当时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展现出了超常人的求生欲,最终才导致徐大炮受伤。
他否认了徐大炮当时身体受限。
也就是说当时并没有人把徐大炮按在地上。
为此他还出示了公安局的调查结果做为依据。
砍伤徐大炮的那把西瓜刀持有人就是徐大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