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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我每天晚上埋伏着窥伺他,他也曾三次拒绝偷窃,最后还是动了手,并且成为从未被警方发现的窃贼。此人便是埃尔温-朔尔蒂斯博士,检察官,州高级法院里令人畏惧的起诉人。他变成了一个温柔、宽容、在判决时几乎最讲人情的司法人员,因为他已经献身于我这个窃贼崇拜的小半仙,并且抢了一个真灌毛的修面刷。
一九三七年一月间,有一次我久久地忍着冻站在一爿珠宝店对面。这家店铺开在市郊一条林阴道上——栽种的通常都是械树。尽管地点偏僻,但是招牌很响。在陈列首饰和手表的前,有那么一些可以诱惑的对象,要是他们站在别家店铺的陈列品前,譬如女用长统袜啦、兔绒皮帽啦、利口酒啦等等,我早就毫不犹豫地施展我的法术了。
这就是珠宝对人产生的影响。人一见珠宝,性子就变慢了,变得爱挑剔了,像看珍珠项链似的,可以没完没了地转着围看下去。我也不再用分秒来计时,而是改用“珍珠年”,因为我考虑到,珍珠比脖子耐久,腐烂的不是手镯而是手腕,在坟墓里挖掘到的不是手指而是戒指;总而言之,我也在慢吞吞地选择,嫌这个看的人充阔老充得太过分,因此不配让他戴珠宝首饰,又嫌那个过于小家于气。
珠宝商班泽默尔的里陈列品并不多。几块精选的手表,瑞士的优质货,天蓝色丝绒上几枚同一种式样的结婚戒指,中央,有六件,确切地说,七件精选出来的陈列品:一条盘了三圈的蛇,用不同色泽的黄金打成,细工镂刻的蛇头上镶有一块黄玉,还有两颗金刚钻以及两颗作为眼睛的蓝宝石,因此显得格外贵重。我本来是不喜欢黑丝绒的,但是,在珠宝商班泽默尔的这条蛇下面衬上黑丝绒,却是最合适不过了。同样,在因简朴而迷人、以匀称而夺目的银制物品下面村上灰色丝绒,会产生一种宁静感,吊足观赏者的胃口。一枚戒指,镶着一颗非常可爱的宝石,使人一看便知道这枚戒指将磨坏同样可爱的妇女们的手指,而它自身则变得越来越可爱,直至达到不朽的程度,而不朽则是珠宝所独享的。谁戴了都要受罪的小项链。谁戴了都要磨损脖子的项链。还有一种轻巧的项链,挂在大致模仿颈根肤色的浅黄色丝绒软垫上。一张编织得很精巧的网,织成又破,破了又织。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蜘蛛,竟能分泌出金丝来把六颗小的和一颗较大的红宝石同住呢?蜘蛛潜伏在哪儿?它守候着什么呢?它当然不是守候着更多的红宝石,而是守候着某个人,这个人的目光被网里似凝结成颗粒状鲜血的红宝石勾引住了——换句话说,这条项链按我的意思,或者按吐金丝的蜘蛛的意思,应该送给谁呢?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八日,在被人嘎吱嘎吱踩硬了的雪地上,在一个散发出更多雪的味道的夜里,在一个可以使人存着希望把一切事情都推给雪来负责的黑夜里,我看见扬-布朗斯基从我埋伏处右边横越过马路,头也不抬地走过珠宝店,随后又踌躇不前,不,不如说是应了谁的招呼停了下来。他转过身去,或者说,他被什么力量扭转过身去。就这样,扬站在前几棵白雪覆盖的无声的械树间。
这个清秀的、总有点唉声叹气的、在工作上唯命是从、在爱情上劲头十足、半是傻瓜半迷恋于美的扬-布朗斯基,这个靠我妈妈的肉体活着,并用马策拉特的名义生了我(这一点我至今还半信半疑)的扬,此时此刻,身穿时髦的、可能是某个华沙裁缝做的冬大衣,站在前,一动也不动,成了一座石雕像。他的目光死盯着金项链上的红宝石,就像站在雪地里的帕西代尔1,直愣愣地盯着雪地上的血迹——
1帕西伐尔,布列塔尼传说中的英雄。此处指瓦格纳歌剧《帕西伐尔》中的主角。
我本来可以把他唤走,或者用鼓声把他唤走。我带着铁皮鼓。它在我的大衣里面。我只要解开一个扣子,它就能一跃而出,进入寒夜之中。我只要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就能拿到鼓棒。猎人胡贝图斯1见到一只非常奇特的鹿在他的射程内,他不也没有射箭吗?扫罗皈依成为保罗2。罗马教皇莱奥伸出戴戒指的手指,阿蒂拉一见,便掉转马头撤兵3。但是我呢,照旧射箭,不改变信仰,也不撤兵,照旧当猎人。奥斯卡要达到他的目的,不解开大衣扣子,不让铁皮鼓跳到寒夜里,不用鼓棒敲击冬天似洁白的铁皮,不让一月之夜变成鼓手之夜,而是无声地响了一声,也许像一颗星星,或者像海底的鱼似的喊了一声,先破坏寒夜的结构,使它终于落下新的雪来,随后把声音传到玻璃上,传到厚玻璃上,贵重的玻璃上,便宜的玻璃上,透明的玻璃上,把世界分隔为两个的玻璃上,圣母的、神秘的玻璃上,扬-布朗斯基和红宝石项链之间的玻璃上,割开一个洞,刚好像我所熟悉的扬的手套那样大小,让割开的玻璃像活门似的倒下,既像天堂的门,又似地狱的门。这时,扬并不畏缩后退,而是将戴着鞣皮手套的手从大衣口袋里伸出来,伸进天国,手套离开了地狱,从天国或者地狱里取走了一串项链,那上面的红宝石能使所有的天使,包括已故的在内,笑逐颜开。他将捏着红宝石和黄金的手又插进口袋里,却始终还站在开口的前,尽管站在那里是危险的,尽管已没有鲜血似的红宝石硬要他的或者帕西伐尔的目光死盯着那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