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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缨好不容易挤进去,身边的女子瞟了他一眼。见他红衣青丝,腰系金绫长穗绦,姿态娴雅,一身贵气,细望过去,面如芙蓉月,眉似墨画,双眼钟天地之灵秀,目光清朗,她顿生好感,心若小鹿乱撞,当即不经意地将身子凑了过去。
先知望岁木巫咸也换了一身喜庆的红袍,笑呵呵地坐在高堂上。
旁边的高朋席位上,九头蛇相柳在那儿疯狂地……啃猪蹄。
相柳在数年前曾帮妖王平乱,是下任妖王的重要人选,但这厮不仅不思进取,还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舒墨身后,丢尽了鬼城的颜面。
时缨偷偷溜到了相柳身边,问:“可还记得我?”
“你?不就是那抓了主人的不知好歹的城主?”
“我今日新官上任,好歹给点面子,”时缨压低声音,“其实我手上现有一张缉妖榜,榜首竟然是个女娃娃,还是个长相甜美的女娃娃。”
“知人知面不知心,”相柳也不自觉压低了声音,“你看看我们老板娘,以前不都是一直用一张男人脸骗人吗?”
时缨想了想,觉得十分有理。
他低头看了一下榜单,榜首是一只名为叶蓁的双身蛇妖,也就是鼎鼎有名的凶兽肥遗。
古籍有云:浑夕之山有蛇,一首两身,六足四翼,出则天下大旱。
不知道为什么她走了歪门邪道,专门靠吸食同伴与人类的精魂修炼,如今修为高深,已经能完全收敛自身气息,让人无法察觉她的动向了。
妖界便是这样,妖修为越高,人们越难发觉那是一只妖,若实力差距明显,又易于分辨了。于是,时时有觊觎时缨内丹的小妖上门挑衅,弄得他烦不胜烦。
正因如此,才会有两只妖精对面不相识的情况。总而言之,有利有弊。
叶蓁是一只娃娃脸小妖,脸粉粉的,圆嘟嘟的,眼睛又大又水灵,但凡她眨眨眼睛撇撇小嘴,是个男人都要丢盔弃甲。
不过那一定不是时缨,他把榜单收起——他可不是见色起意的家伙。
很快到了吉时,新郎新娘拜天地。
“对了,”时缨又压低声音,“人与妖在一起,为妖的不是会死?书上不是写‘为妖者白天不得见日,否则即刻灰飞烟灭’吗?舒墨好不容易逃过魔障,现在怎么又往火坑里跳?”
“那有什么!”相柳啃着猪蹄,“山人自有妙计,船到桥头自然直嘛。以舒墨大人的本事,肯定撑得过百日。”
“那新娘子知不知道舒墨为她如此付出?”
“现在人家高兴还来不及,舒墨大人怎么会说这么扫兴的话?”
“那便是了,人妖殊途。如果我找新娘子,一定找一只妖,省去许多麻烦。”
“妖也有危险,万一你爱上的是像肥遗那样的恶妖呢?”
“笑话,本君哪有这么蠢!”
等到了新郎敬酒的环节,那些喝醉的妖都现出了原形,一只只都露出了尾巴,生出了耳朵、鳞片,整个奢香茶铺变得乌烟瘴气。
新郎舒墨想着,可惜没有凡人,本来应该在凡间办一场,然后在妖界再办一场,如此才算圆满。
夜色深了,他也管不了许多,抱着自家小娘子入了洞房。
时缨和相柳勾肩搭背,一人拎着一坛酒往南曲的方向醉醺醺地前行。
“既有好酒,如何能无美人?”
南曲并非地名,只是对南部曲院街的简称。曲院街上青楼楚馆鳞次栉比,色艺双绝的女子比比皆是,时缨早就有所耳闻。他来人间一趟,自要领略人间风情。
两人跌跌撞撞地入了这烟花柳巷,四周暖香之风不绝,到处都停着华贵的马车,拉车的马都是上等好马。街上并没有揽客的歌女,但是到处都可以听到楼宇内传出的丝竹管弦之声。
“去哪儿?”相柳醉醺醺地问。
“随意找个去处。”时缨一边饮酒,一边无所谓地说。
门前停满马车的,他们也不进去,这么走走停停的,竟然到了金丝巷。
“金丝巷?什么地方?”时缨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