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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向下看去,一身高贵华丽的金边红色衣裙穿在上面,裙底绣有各种金色名花。
一双纤纤玉手上下叠在腹部,手腕上各有一枚镯子,一黑一白。
衣裙外还有露着一双白皙的小脚,如同陶瓷般的脚趾,从大到小有规则的向两边排开。左脚的的脚腕处用一根红色细绳系着一颗玉铃铛。
她就如睡美人一样,目测身高1.75左右躺在里面不大不小,这种尸体未腐的场景见怪不怪了,感觉并没有什么危险,便收起了猎枪。
找了个台阶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型天然气火炉,食物和水,一个照相支架。点着火,把全身湿透的衣服脱了下来全挂在了支架上晾在了火炉旁。
穿着湿透的衣服比不穿更容易冻死。突然徐尽欢动了一个念头。
光着身子走到玉棺前,酝酿了一下台词说道:“这位仙子,你我相遇此乃三生有幸命中注定,奈何我衣服全湿,将要冻死,借姑娘衣服一穿。”
徐尽欢拱着手,瞥了一眼玉棺中,继续说道:“你不说话就是答应了。那谢谢了。”
两个手掌相互搓了一搓,片刻后,女子全身上下的衣服,一件不漏的套在了徐尽欢的身上,就算是镯子铃铛也戴上了,那位仙子也被扔到了玉棺外面,他对于这种事可毫无忌讳。
别说还真的很舒服,全身暖洋洋的,看了一眼仙子,额,完了职业病犯了,没忍住。
玉棺底有80厘米厚了,敲不出空格的响声,也没机关暗道,他却没有发现,一柄紫柄长刀藏在玉棺底里。吃了点东西就生无可恋的躺进了玉棺里。
徐尽欢自小无父无母,听师傅说,那日是大年三十,天很冷,满天飘零这雪花,襁褓中的徐尽欢,就被孤零零的遗弃在雪地里,显得是那么的可怜与无助。
也许是命中注定,阎王爷没要他的小命,或者是上天安排让他遇见路过买酒回家的猥琐老头子,却万万没想到,最后成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给自己取名为“徐尽欢”。取自唐朝著名诗人李白《将进酒》中的“一人得意须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