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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基本可以断定,凌姗和金大雄夫妇收养的那个盲女秀秀,就是她遗弃在孤儿学校门旁的那个亲生女儿。
这应该是千真万确的。
为此,咪咪曾多少次侧面向金大雄求证抱养及孩子的细节,全都一致。
其结论就是秀秀应该就是她当年扔掉的那个孩子。
虽然当时自己实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这么多年来,咪咪却一直都在受着良心谴责,近而多次产生了要找回女儿的强烈冲动。
是啊,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她了。现在, 她什么都有了:有了钱, 有了财产,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做什么都可以顺理成章: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带着孩子到世界上最好的医院去治眼睛;她要把女儿的一生都安排好,自己所有财产都留给她。也好赎回自己的罪过, 让女儿享一辈子富贵荣华。
可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办呢?
有时候, 咪咪也有良心发现, 也去为凌姗想过。她觉得自己这样做肯定是对不起凌姗了,但也都是实在没办法的事。
本来嘛, 凌姗应该是自己的大恩人呐, 按说, 自己这初入江湖的应该是知恩图报的。
可偏偏她又觉得无法报答。
因为咪咪很清楚, 像凌姗这样高学历又有修养的人, 钱在她那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如果她去提出要认回自己的女儿, 那么像凌姗这样明事理的人, 咪咪也相信,即便凌姗她再舍不得,在法律上,她也得把孩子还给自己的。
可是转念又问自己, 孩子到底和自己合适还是跟凌姗合适,更有利于成长和发展呢?
显然,在教育孩子方面凌姗肯定比自己强啊?自己一个初中文化,不看书不读报的,又身处在这肮脏的经济圈里,显然是没优势的。那么,自己真要这么做,那是不是又会坑害了孩子呢?
咪咪心里明镜地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人。自己这些年就是在走钢丝啊,一天到晚都在颤悠悠地过日子,万一哪天一脚下去踏空,那就会自栽了,没爬起来再走的机会,而是去牢饭了,甚至……
她终于不敢往下再想了。
还是先不认为好吧? !
咪咪不止次地这样劝自己。
劝可是劝,虽然成破利害也看得明白,可是, 那种带有缘特殊的感觉和别样的冲动都使她无法平静。
特别是在她每天晚上和金大雄在一个床上同眠的时候, 这种情感刺激尤为强烈。
嗨!我这究竟干的什么事儿啊? ! 人家含辛茹苦地为你养女儿, 等于救了你女儿的命, 可你却……却占有了人家的男人……这,这太有点说不过去,缺德了吧?!
别看咪咪生话上放荡勾引有妇之夫,但她有时真的还能良心发现,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想想。
甚至想用结束和金大雄的情人关系来报答一下凌姗,也真试了好几天,竟然没和金大雄做那事儿。
但最后她还是被那难耐的折磨人的强烈欲望所战胜,不得不使她屈服了。
经过这么几番的折腾, 和反复的思想斗争,咪咪终于决定跟着感觉走,把什么良心不良心的放在一边:
良心值钱么?只要凌姗开个价,我给钱就是了。
咪咪终于决定:既不离开金大雄这个男人,也不放弃秀秀这个女儿。
缺德就缺德吧! 不缺德,女儿就不会属于自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