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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淳一张脸没什么表情,木木的,但一字一顿地道:“你喝了我买的荔枝膏水,手合该也给我牵一牵。”
他明明听过眼前人和齐二说过心悦,知道这两人关系不一般,胜似一对璧人,却趁齐朝槿为人买西瓜的功夫,来送殷勤要牵小郎君的手。
乌淳知道这在大融的社会中应当是不正当的行为,但一来这两人还没成婚,二来胡人那边还有兄弟共妻的风俗,大多不注重虚礼。
虽说乌淳没有被老鳏夫收留前的记忆了,但他骨血里还是胡人的血脉占优势,想做什么就做了,不拘泥于旁人的眼光。
水鹊右手持着木碗在喝膏水,浑不在意地将左手伸出去。
胡人的大骨架,让他们拥有比寻常大融人更宽大的手掌,乌淳可以轻易地裹住水鹊的手。
小郎君的手和他的也全然不同,指节细细白白似姜芽,不像他的,骨节粗大突出。
掌心软腻腻的,一点茧子也没有,乌淳端详着,相比之下,他的手都是常年挽弓搭箭做粗活磨出的老茧,纹路深深。
他忍不住去揉捏水鹊凉凉的手。
温度滚烫,粗茧摩挲,乌淳痴痴地盯着,小郎君的手仿佛柔若无骨,任由他握着、裹着。
和沙砾般粗涩的虎口磨过,水鹊蹙起眉头,禁不住道:“别玩了,我喝完了,碗还给你。”
经过了这么多日,他已然逐渐适应了自己勾三搭四、贪图享乐的人设。
前头和穷书生天下第一好,后头就勾着个粗野莽夫又是给他买衣衫又是给他买糖水,一不高兴了,就把牵手这点甜头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