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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虎头山上下庆贺帮主降临,举众庆祝,每人分得两个大馒头。沈风作为新上任的帮主,这待遇区别自然是有的。他被分了三个馒头,外加一个烧饼,幸好的是,酒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虽然劣质了点。
“二当家,看来你们这里混得不怎样啊。”
沈风快速消灭了三个馒头,看着自己座下的胖子和一旁的书生。
胖子名叫吴达,是虎头帮的二当家。他身旁的那个斗鸡眼书生模样的,是帮里的军师,名叫李德书,是一个考了二十年秀才都没有考上,一怒之下,干脆反其道而行,上山当起了强盗的大龄愤青。
“世道纷乱,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才当强盗,本来当初我们混的还挺好的,要不是那该死的飞龙帮来抢地盘,把我们的老帮主给......”
吴达说着,却被李德书一拉,“二当家的,你喝多了。”
吴达猛然一醒,随后打哈哈道,“帮主不用担心,有帮主的带领,我们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沈风心里暗笑,“果然是有猫腻,我就说,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一来就当领导,原来是这帮混蛋有强敌,于是扶我做傀儡,想要推我去做替罪羊,哼,老子哪有那么容易着了你们的道,等下看老子把你们这帮傻帽灌醉,然后就开溜,让你们自己找去吧。”
“来,各位兄弟,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祸同当,干。”
沈风拿起身前的大碗,一口就把起码有半斤的白酒给灌了下去。
众帮众纷纷叫好,马屁如潮。
沈风哈哈大笑,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临闭上眼前,他心里大骂,“尼玛咧,这是什么酒,起码有九十度啊,工业酒精吗?”
吴达看见沈风醉倒,立马叫人把他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