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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把银枪相得益彰之下,赵云武艺更上一层楼,当日刺杀张牛角时,因为此枪过于显眼招摇,当时他并未带上龙胆枪。
若他当时手中是这把龙胆亮银枪,对上三百黄巾力士就没有那么狼狈了,当时一把轻飘飘的木杆枪,实在太难了。
现在,赵云看似细心地擦拭银色陨铁枪杆,可心思却飞到了九霄云外;眼下,五万黄巾先锋军正在疯狂攻打平棘,不论平棘能撑几日,再拖下去也是破城一途。
而且,据说还有十五万黄巾军主力已进入常山地境,距此不过百里,最多两三日;平棘城外将是二十万黄巾军,二十万黄巾军攻城,赵云估计平棘城绝对撑不住半日。
也就是说,他最多只有两天的时间,如果两日内无法助平棘城内百姓撤离,那么他也要跑路了。
想到时间紧迫,赵云脑中忽然冒出当日破元氏之围的念头,能否再来一次斩首行动。
但很快,赵云就否决了这个美好的想法,当日在元氏城外他之所以能杀掉贼首张牛角,完全是因为褚燕太过于信任他,给了他可乘之机;想到这些,心里不禁惭愧道:褚大兄,是小弟对不起你了!
不过,这与建功立业比起来,赵云想起曹操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
所以,踏着褚燕能成长,是很有必要的。
况且那时,元氏城内有着六七千官军,完全可以在黄巾贼混乱时,迎头痛击。
反观平棘城,城内不过千余县兵,就算黄巾贼大乱,也肯定没有出城作战的实力。
故而,他也无法接近黄巾军先锋贼将,更遑论斩贼首?
所以,刺杀一途,可一不可二,因为有些胜利是无法复制的。
可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