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灾后处理工作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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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那份奏疏与一封郑泌昌、何茂才联名的信先是送到了严世蕃手里,又由严世蕃送到了严嵩的手中。
总督衙门,一封召令,浙直总督兼浙江巡抚胡宗宪,织造局总管太监杨金水一同进京面圣。
朝局情况如何,李青云心里有底,但底气不足,他不确定历史轨迹是否还是按照印象中那样走。
此时最重要的工作,是将水灾后一切事宜处理完毕。
明朝时期的救灾程序还是相当完善的,从灾情的上报到堪实,再到赈灾的举措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大明律法里面。
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向全国发布命令,要求:“凡各处田禾遇有水旱灾伤,所在官司踏勘明白具实奏闻,仍申合干上司,转达户部立案具奏,差官前往灾所覆踏是实,将被灾人户姓名、田地、顷亩,该征税粮数目造册缴报本部,立案开写灾伤缘由。”
但是,明代县级单位所设三班六房的管理班子,少有专门灾情的经验,专门的人更是没有。
李青云于是乎将众人都叫到了一起,成立了一个暂时的领导小组,给手下人安排活。
“这几日闹事的人也散去了,分洪一事乃是总督衙门那边制定下来的,咱们说破了天,也没办法改变,当务之急,是怎么处理。”
李青云身着七品官服,在案台上端正坐着,底下县丞,各房主簿,书办,牢头,班头,吏典齐聚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