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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殊不知,对于造糖工艺还未完善的明朝而言,这一丝纯净的甜味却是其他东西无法带来的奇妙口感。
朱厚照开始慢慢的品味,脸色越来越怪异。
朱厚炜也继续夹起一块红烧肉吃起来,不得不说,虽然他前几天用天工开物里记载的用黄泥水提纯的古法冰糖口味比起所谓的糖霜纯粹了不知道多少倍,但这时猪肉的腥臊还是影响了很大一部分口感,可能是记忆加了滤镜也可能是小孩子味觉比较敏感吧,感觉没记忆中那么好吃。
嗯,有机会搞个现代养猪场,把《母猪的产后护理》之类的给它写出来,这样以后就可以当个混吃等死的潇洒王爷了。
“真香!”朱厚照连续吃了好几块红烧肉,嘴里塞得满满的嘟囔着,毕竟是刚出阁读书的半大少年,谁能拒绝用纯粹的冰糖炒糖色的红烧肉呢,这一句‘真香!’,完全发自肺腑。
“太好吃了!厚炜你哪学来的这手艺!”身为大明最有个性的皇帝,他无论做什么,都带着一种浮夸风,却又很好的张扬了他的个性。
朱厚照的反应,自是令朱厚炜很满意,毕竟第一次用当代的食材做饭,谁知道口味的差距合不合当代人的口味,不过看起来效果还不错。
“皇兄别急,还有其他菜还没出锅呢。”说着朱厚炜站在板凳上开始爆炒起已经腌制好的羊肉,不能只搞一个菜啊,都这么久没弄好吃的了,要是只搞一个菜岂不是太对不起吃货的身份了。
再说了,自己和朱厚照还是个孩子,天天吃光禄寺那狗都摇头的伙食怎么长身体,耽误了太子殿下和小殿下长身体,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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