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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起来,村子里的大伙真是很团结,原本庄行以为遇见虎精那样的妖怪,村里人会大难临头各自飞,没想到居然自发组织起了守夜的队伍。
挺合理的,在这样一个有吃人妖怪的世界,就是要团结起来,才能增加生存的概率。
人类本来就是群居动物,没有演变成农耕社会以前,人都是以集群进行狩猎和分配食物的,一个人战胜不了的猎物,可以进行分工合作。
庄行觉得大多数时候,人在妖怪面前,应该是占优势的,像什么兔子精,山羊精,老鼠精一类的精怪,肯定不敢和人类聚落为敌,就算是吃肉的黄鼠狼精,估摸着也只是偷鸡的时候会更小心一点。
几十個拿草叉和锄头的壮汉,那不是开玩笑的。
三个臭皮匠就能顶个诸葛亮了,三十个持械壮汉,不说顶十个武松,顶三个武松绰绰有余,一般的老虎来了也讨不了好,或许能杀死几个人,但终归是要被乱棍打死的。
当年孙权和侍从拿着长矛,两个人就把野生虎料理了,只要阵型不乱,胆子够大,三十个人杀个老虎那是小菜一碟。
也许老虎精那样的妖怪可以杀死一个村落的人,但本身老虎就很少了,成精的老虎更是凤毛麟角。
就庄行三个月的体验来说,他并没有感觉到娘亲和大伙的精神状态是紧绷着的,基本上还是处于一个比较放松的状态。
没有人草木皆兵,遇见点风吹草动就神经兮兮,从这里可见一斑,他和娘亲今晚遇到的事情,绝对是极低概率的事件。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不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庄行觉得他要改变一下思路了,他的自传要从《重生之我的古代种田生活》改名成《修仙那些事》。
可恶,为什么我不能一晚上就长到青春期!
这具身体,还是不行么?
他又开始犯困了,但是这么关键的时候怎么能睡觉!
他真想找两根火柴棍,撑在自己的上眼皮和下眼皮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