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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你知道不?李公子花一百两银子买回个胡女。”
“见过见过,那小姑娘倒是长得花朵一样。一百两!乖乖……”
“可不。一百两哪!能在南城置办个大宅子了。”
“你说这李公子,喜欢胡女可以去东城的杨柳坊,干嘛花这么大价钱买个小孩子回来。连使女都做不来。”
“你还别说,我听李武李石那两个人说,这小姑娘是从内胡市买来的!听说胡商开价两千两!”
“两千……!娘喂!这小胡女是黄金打的?!两千两银子,合着四十多斤金子呢!这一百两还算捡了便宜?”
“你可别说出去。我听那李武说,当时啊……”
自从李雪鳞带着蕾莉安回到晋王府,一阵轰动之后流言就扎下了根。
晋王是不拘小节之人。银子既然给了李雪鳞,只要他不是用来起兵造反,怎么花都没关系。不就是买了个小孩嘛。在晋王看来就和抱了只波斯猫回来一样。再说那小胡女也真是可爱,连王妃一见之下都欢喜不尽,要给她赐个汉名。这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机会。可那李雪鳞竟说不能让蕾莉安忘本,坚决不受。对,蕾莉安,名字当真拗口,据说还有个更拗口的姓。胡人嘛。不过李雪鳞这小子倒是有胆色,居然敢在内胡市发威。有种,老夫喜欢!
晋王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唾面自干的“脓包”。听了李武李石,还有暗中跟踪的铁鹰的汇报,虽然对李雪鳞的不识抬举有些纳闷,但这小子居然以气势就逼退了胡商和两个武士,光这一点自己的儿子就比不上。
自从李雪鳞来了之后,晋王有意无意总会把他和李毅放在一起比较。若论出口成章、引经据典、文采风流,那自己的儿子放在整个大夏朝都是翘楚,李雪鳞在这方面简直和泥腿子一个水准。但若是说到战略眼光和经世济民之术,李雪鳞可说是天才!金本位、金银铜三级货币,这么好的设想,户部尚书听了半天愣是没弄明白。自己和他一样年纪时思维是否达到了同样的高度?晋王揪着胡子回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多半不如吧……不不不,应该是不相上下。自己先认输就太没面子了。
唉!毅儿这孩子,泥古不化,必为书本所误啊!晋王摸摸胡子,无奈地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