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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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们网红的尿性,这热度蹭的及时啊。
林默打开视频,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烫着大波浪无暇美女,身穿着职业OL装,低着领子,然后露出一双包裹着黑丝的,缠绕在一起的丝滑长腿。
往好的说是前主审美在线,往坏的说,就是前主被这女人迷的脑子混乱,愿意牺牲自己的前途为这个女人铺路。
只见她张开红唇:“家人们,王乐乐校园霸凌案热度很高呀。”
“而且我看大家都挺支持这个林默律师的,但是我今天就要给大家提个醒了,给家泼个冷水了。”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首先,抛开他拿出的证据不谈。
我认为这个林默律师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你们发现没有,他全程都没有讨论法律问题。
没有对法条的解释和辩论,没有任何展现他法律素养的表现。
他只是拿出了一个绝对性的证据出来,绝杀了官司而已。
要真说他在庭审上的发挥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不仅我没看出来,广大律师朋友们也没看出来。
再说回来他拿出的这个入室抢劫的证据,这确实有效。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他布的局呢?
他林律师知道自己的法律知识浅显,在法庭上根本打不赢对手,所以他就取巧。
据我所知,他林律师前两次官司的惨败也都是想要取巧。
只是这一次让他成功了而已。
所以我认为,这个林律师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只是一个靠着邪门歪道打官司的人。
他无视法律,这样的人在法律系统内,简直就是祸害!
我们面临校园霸凌案件,应当极力验证对方故意伤害成立,而不是利用诱导设置陷阱的方式获得新的证据。
他这么做,完全就是给所有青少年开了一个坏头,影响极坏!
而且我劝大家不要模仿他,他的行为能构成诬告陷害罪,这可是要入刑的罪名!
所以我说他是一个无良律师,他的存在简直就是在抹黑我们律师群体。”
这女人措辞激烈,仿佛自己就是一个正义先锋一样评判着。
但这样效果还不错,她有一堆舔狗,全在评论区捧这家伙的臭脚。
什么:“红红就是专业,哪是林默这种三流律师能够比的。”
“哈哈哈,宁大律师说的没错啊,律师就应该根据法律条文来诠释,林默的那种行为简直就像是跳梁小丑!”
“支持!我们集美的保护伞宁大律师说的太对啦!”
高赞评论全是这种东西。
评论里只要出现支持林默的,就会被立马删除,客观的评价全部没有热度,被压在下面。
而且这一条视频流量之大,让她涨了好几万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