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血酬定律与暴力竞争:历史与现实交织的画卷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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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分类与案例分析
根据上述理论,我们可以将相关的历史现象和个体行为进行分类,以更深入地理解血酬定律和元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
第一类:官,合法暴力的代理集团
这一类包括了官僚集团,他们作为合法暴力的代理,对生存资源的占有和扩张策略是他们行为的核心。例如,刘瑾潜流、县官的隐身份、灰牢考略等文章,揭示了官僚集团如何通过合法的暴力手段来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
第二类:民,农工商生产集团
这一类涉及的是农工商等生产集团,他们对环境的适应、生存策略和结果。庶民用暗器、出售英雄、硬伙企业、洋旗的价值等文章,展示了普通民众如何在生存竞争中寻求自己的生存之道。
第三类:“贼”,非法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