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秦法之弊端!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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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不能保证人变得有多好,但能最大可能地压制人性的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但恕我直言,《秦法》运行到今天,经过多次修改,详细已经让百姓感到压抑了。”
“不仅条款繁多,浩如烟海,而且执行起来严苛残酷,不留丝毫情面。”
“比如,规定了平民交不上赋税,要遭受刖刑,也就是斩脚断足......”
“可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万一这户人家遭了灾,收成不好,养活自己都困难,又哪来的粮食交税呢?”
“再说了,把脚斩断,意味着丧失行动能力,很长时间都不能下地劳作,以后就更交不上了。”
“还有,男子被征发戍边,不能按时赶到目的地,要被斩首。”
“这个就更离谱了,四季轮转,气候多变,若是途中遭遇暴雨、雪灾,山陡路滑,寸步难行,耽误了日期,就要把几百上千人都杀了?”
“除了严苛,《秦法》的事无巨细,也是一大弊病。”
“百姓随地吐痰,可能就违法了,不小心砍了棵树,或许就要吃牢饭。”
“大事小情,没有它管不到的地方,就差规定出门先迈哪条腿了。”
“至不至于啊!”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
说到这里,李浩觉得口干舌燥,嗓子快冒烟了,便把茶壶里的水一饮而尽。
喘息片刻,又接着说。
“连坐制度,是最不应该存在的。”
“《秦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互相监督过错,向官府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