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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当不认识他,拐进成衣铺子,买了两套高领的长衫和小衣裤等。出了成衣铺子,看到旁边有卖扇子手帕的,又买了两把扇子,送了一把给黄柏。她一路慢慢地逛,这看看那看看,慢悠悠地往刘家走。
两人正走着,身后突然传来“让一让让一让”的大喊。杜仲反应迅速地转身抓住黄柏的胳膊,把他扯往路边。两人刚站定,几匹高头大马就从身边呼啸而过。
那马甚是神骏,落蹄轻巧灵活,显见不是一般的马。马上也不是一般的人,虽然是惊鸿一瞥,但是杜仲还是清楚地认了出来:来的是孙遇,和张庆天的一个副手。
这个时候再见到正气堂的人没什么奇怪的,贼人闹得这么大,虽然坊间不知道具体事宜,但正气堂知道不难。至于孙遇,作为现任盟主的好帮手、正气堂的右护法,过来帮忙也无可厚非。
刘家算大半个江湖中人,有江湖,就有正气堂。
杜仲发觉自己镇定得过分。呵,看来用一年的时间来忘记一场心动,甚有成效。
虽然他们呼呼喝喝,但是一路都没有伤到民众。他们一阵风儿似的过了,街上好些大姑娘小媳妇们都被孙遇的英姿迷得张大了嘴站在当地不动弹。直到看不到人影了还怔愣了许久,三三两两地惊呼道:“哇,好俊的郎君啊——”
杜仲回过头去看黄柏,只见他也一脸花痴样,眼睛还盯着那阵风儿消失的方向,喃喃地道:“好潇洒的后生呀——这要是到了柳溪镇,还有我们活的地儿吗?”
“嗤——你觉得潇洒,那是因为他坐在高头大马上,被风一吹,衣带飘飘的,三分潇洒也变成了七分。不信你也弄匹马骑骑,保管也能得一路女人的青眼。”
“杜仲你说的有道理。就算到了柳溪镇,他这一尘不染的闷骚样估计也不会得到姑娘们的喜欢,瑶家姑娘都喜欢孔武有力型的,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