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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清洗好一切在绍兴留下的印记,迎接同学们的眼泪拥抱,向老师解释这惊魂十日并重新坐进教室那一天,于曼颐在于家的生活,也彻底回归了往昔。
…
沈映梅并不习惯于沈映梅这个闺名,尤其是在嫁人之后。她是沈氏的女儿,嫁作于家的三少奶奶,名字落到纸上是于沈氏。因为自己没子女,她也没有享受过“妈”这个称呼,只被人称作“三妈”。
三妈于沈氏近来很焦虑,非常焦虑。
头一个焦虑的原因自然是孩子。于沈氏这一年的肚子仍然没有动静,她控制不住地将怀疑的眼神从自己身上移开,投向她的丈夫老三。虽然她并不能把怀疑宣之于口,但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了,就很难消失。
当然,于沈氏是一个善于思虑的人,她多年来一直在为此事寻找备用之法,目前最得力的应当就是她那位即将入赘的远方贤侄。于沈氏认为,到时候于曼颐生下的孩子继续姓于,虽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谁叫他们于家这代人丁不旺呢?
然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她这位博学而本分的大贤侄,已经半年没有给家里寄信了。
她很少公开谈及这一话题,毕竟上一次谈及的结果是于曼颐那句骇人的“自由恋爱”。于沈氏当时那样生气,很难说不是因为被于曼颐说破了她的忧虑——
毕竟,如果让于老爷知道了这一可能,她贤侄的学业势必会被迫中断,她自己在于家的境况也会更艰难。于家靠做地契发家而非慈善,于老爷资助她贤侄念书也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看准他是一块值得投资的土地,并以婚书为契,迫使他念成后将资助百倍的归还。
总而言之,在于沈氏此前的计算中,于曼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契约的签订。但眼下这种情况,又让于沈氏意识到,于曼颐仍是重要的。如果她的贤侄在留学的过程中被洋人的主义污染,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那她就得让于曼颐把夫家的心栓回来,打消他那些心思,然后老老实实地走进燃着红烛的洞房里。
使唤于曼颐也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她这些年来除了那次“自由恋爱”,从没忤逆过她的意思。尤其是她将她在祠堂里关过之后,她相较以前甚至更加的沉默文静,最大的动静不过是坐在靠墙的假山下发呆。于沈氏很欣赏于曼颐近来的样子,如果她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将她假意当做亲女儿也无不可。
这天于曼颐又在假山下发呆时,看见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三妈走了过来。
她冲她笑,于曼颐觉得惶恐,毕竟上次在绸缎庄她也笑,不过这次她似乎没有变脸的打算。于曼颐站起身,看到她后腰靠住假山的一处凸起,微微弯着腰,视线与她持平着说话。她努力辨认着她的嘴唇和语言,终于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假意问候中听出了她要的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