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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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头目再次命令:“都给我上,打残这个家伙。”
一群混混拥挤着往林风租住的院子里闯,前面的已经举起木棍搂头就往凌放头上砸。
凌放躲过了一棍,一脚把最前面的那个混混踢翻在地,夺过来木棍横扫过去。一个横扫,打断了三个混混的腿。那三个混混当即倒地。
后面的混混又冲上来,举棍就打,凌放一棍子下去打飞了三个人的木棍,然后对着这三人捅了过去,只见凌放手中的木棍像毒蛇吐信,瞬间完成,三人的肩胛骨都碎裂了,三人哀嚎着躺倒在地,因为地面很小,直接倒在另几个混混的身上。
后面的混混一看势头不对:“这个人太能打了,我们不是对手,赶紧跑吧。”心里想到此,就转身想跑,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凌放哪里会让他们走,从几个倒地的混混身上跳跃过去,追到那七八个混混身后,一阵动作,所有混混全部倒地,那个混混头目的腿骨直接折断了。倒在地上哭爹喊娘。
打完了,凌放就打电话报了警。
林风和母亲在里面看到凌放打败了这十几个混混,心里很解气,也很羡慕:“我要是也有这个功夫该多好啊。”
没一会儿,警察就来到了林风的家里。
这次出警的是莲河区分局下面的派出所民警。
当民警看到地上躺着个十几个混混在呼爹喊娘,有点不可思议,这么多混混,每人身边都一个根木棍,怎么被打的躺倒一片?什么人这么厉害?
一个警察问:“是谁报的警?”
凌放回答:“是我报的警!这十几个人带着凶器私侵民宅,并动手殴打我们,我只好正当防卫了。”
警察让凌放在报警记录上签了字,然后说:“给我们回派出所一趟,做个笔录,你说是正当防卫,有什么证据?这么多人被你打伤,即使是正当防卫,也有防卫过当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