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的量刑指南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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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入法院,看到了斯坦和莉兹,他们身边还站着曾两次严厉拒绝我的保释请求的康涅狄格州检察官诺维克。在他身边,还有一位我从来没有见过,也祈祷永远不要和他打交道的检察官——丹尼尔·卡恩。他是美国司法部反腐办公室的联邦检察官,此次专程从华盛顿赶来。这位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专攻美国反海外贪腐犯罪的检察官年轻有为、雄心勃勃、精明能干,以打击白领犯罪而著称。他甚至得过美国最佳副检察官奖。
在纽黑文法院大厅里,卡恩立即投入了工作,他在投影屏上展示了当前法院掌握的证据。主要有4件——我都是第一次看到的——2005—2009年我们的中间人谢拉菲的一个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里面有一笔是向那位印度尼西亚议员亲信的账户转入28万美元。在他看来,这就是贪腐的铁证,不管怎么说,只要我坚持打官司,谢拉菲就会出庭做证。鉴于谢拉菲和那位议员多年来的商务往来(谢拉菲说,他们甚至合伙在印度尼西亚投资了几家企业),这些转账记录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奇怪之处。怎么能说它们与塔拉罕项目的合同一定有关联呢?就算它们和此事真的有关联,我也没有从谢拉菲或者别人那里听说过,更不知道这笔转账的具体金额。但是,我宁愿保持沉默,像哑巴一样一言不发。就像莉兹在开始前向我极力建议的那样:
“无论发生了什么,您都不要做出回应。即使他们尝试动摇您,您连眉头都不要皱一下。”
我严阵以待。卡恩说的每句话都让我感觉到,我像是一只被胶水粘住的可怜苍蝇,无论怎么挣扎,都会不可避免地越粘越紧。在卡恩和诺维克的报告中,我被定义为“链条中的一环”。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要顺藤摸瓜,按照涉罪的不同级别,一直追踪到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我们的谈话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两位法官没有向我提出任何问题,对他们来说,今天展示一下“肌肉”就够了。球在我这里,要由我来决定要不要踢出去,但我不能拖延很长时间。因为就像谈话开始前斯坦对我说的那样,时间就是我最大的敌人。
“还有一些他们没有对您说的事,”律师对我说,“但这些事会使您的处境雪上加霜。他们刚刚起诉了第三名阿尔斯通高管——彭波尼(退休多年后他的职位由罗斯柴尔德继任)。他们在打时间牌。”
“我实在不明白,斯坦。彭波尼被起诉对我的案子会有什么影响?”
“他们肯定会向他抛出一个协议。如果彭波尼在您之前认罪,并且向检察官提供一些新的信息,那对他们来说,您就没有利用价值了,您也就不能以这种方式和他们达成认罪协议。您最终会成为他们的弃子,他们会把您‘遗忘’。您就只能在看守所里待到被审判,您只有两三天的时间,真的需要尽快做出决定。不能再拖了!”
“可是,我做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他们真卑鄙。如果我认罪,阿尔斯通就不再为我支付律师费,将完全抛弃我;如果我不认罪,我可能就要被判蹲125年监狱。我要在两天内做出决定,是因为彭波尼有可能‘窃取’我的位置。而导致目前这一状况的根源是,我无法阅览我的卷宗,因为太多了,足足有150万件,而您的事务所无法分析它们。您是不是在耍我?”
“我们无能为力,弗雷德里克。对有可能被判蹲125年监禁的您来说,不着眼于现在的情况是不切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