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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恐怕对方也没有想到,会有人出来对长安执行私刑。玩手段也有玩脱的时候,妄想控制舆论的人,就该试试随时可以调转枪头的舆论审判。有时候你以为最有力的武器,不过是一群人人可以驾驭的蠢货。
东方廌去窗边给谢燮打电话。“我要以‘诽/谤/罪’起诉王兰兰,张凡,薛萍萍三家。
这是一招险棋,加害者起诉受害者,恐怕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东方,你想清楚了吗?诽/谤/罪举证太难了。如果官司输了,你们的处境会比现在更糟。”
“不会更糟了。李长安现在还在急救,命悬一线。他时间不多,耗不起了。”
“我刚听方初说了,你是想要……”
诽/谤/罪是一条“不告不理”的罪名,也就是说只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法院才予以受理。但是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就会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只要引发群/体/事件,公共秩序混乱的情形就视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今天发生的事情,足够让检察院介入。虽然表面打的是“诽/谤/罪”,实际上在审判过程中,双方争执的重点会放在“猥亵儿童”究竟是客观事实还是捏造谣言?如此一来,只要诽/谤/罪成立,就等于洗刷了李长安“猥亵儿童”的罪名。这是一招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