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魔人卷三:精灵之血 第五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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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埃弗雷特牙齿打颤地说,“游得比他快多了!”
“把这孩子拖走!”猎魔人咆哮道。
怪物伸出尖利的爪子,巨颚用力一咬。莱纳斯·皮特脸色发白,转过头去。
秃头男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消失在水下。河水泛起一片暗红。
“该死,”杰洛特重重地坐在甲板上,“我老了,做不了这行当了……老了……”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丹德里恩热爱牛堡镇。
学院高墙环绕,广阔、喧闹而繁忙的城镇则围绕着学院的围墙。牛堡镇是座色彩斑斓的木头城镇,有狭窄的街道和尖锐的屋顶。牛堡镇仰赖牛堡学院,仰赖学院里的学生、讲师、学者、研究者及其来宾,而那些人则仰赖科学、知识,以及一切与学习过程相关的东西为生。在牛堡镇,正是那些理论和实验的副产品带来了商机和利润。
诗人在一条泥泞而拥挤的街道上缓缓骑行,经过工坊、工作室、货摊和大大小小的店铺。拜学院所赐,数以万计世间难寻的奇妙商品在这些地方生产并出售,其功用或难以置信,或毫无意义。他经过旅店、酒馆、看台、小屋、柜台和便携式烤架,那些地方摆满了色香味俱佳的精致菜肴,不光菜色本身,就连佐料、配菜和香料都世间独有。这就是牛堡镇,精明而积极的牛堡人一点点汲取了学院那些枯燥无用的理论,建起了这样一座多彩、欢快、吵闹且气味怡人的神奇城镇。它还是一座充满各式消遣的城镇,庆典从不间断,节日永无止息,狂欢永不休止。这里的街道日夜回响着音乐和歌声,还有高脚杯和大啤酒杯的清脆碰撞,因为众所周知,没有比获取知识更让人口渴的工作了。尽管校长严令禁止学生和导师在黄昏前饮酒作乐,但牛堡镇人还是昼夜不停地饮酒狂欢,因为众所周知,如果有什么事比获取知识更令人口渴,恐怕就要算部分或彻底禁止饮酒的规定了。
丹德里恩骑在枣红色骟马的背上,咂咂嘴,继续向前,穿过街上漫步的人群。小贩、摊主和江湖骗子大声吆喝他们的商品和服务,为周围的混乱添砖加瓦。
“鱿鱼!烤鱿鱼!”
“神奇药膏!包治各种斑点和疥疮!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可靠的神奇药膏!”
“猫!捕鼠猫!魔法灵猫!各位先生小姐,听听它们的喵喵叫吧!”
“护身符!灵药!春药、迷情药水,保您欲仙欲死!只要喝上一口,连死人都能精力勃发!谁要买?谁要买?”
“拔牙!几乎无痛!便宜,非常便宜!”
“你说便宜是什么意思?”丹德里恩咬着一串硬得像靴子的烤鱿鱼,好奇地问。
“每小时两个铜币!”
诗人打了个哆嗦,催促骟马继续前行。他悄悄回头张望。那两个从市政厅起就跟着他的家伙在理发店门口停下,假装研究黑板上的价目表。丹德里恩可不会被他们骗到,他知道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什么。
他继续前进,从高大的“玫瑰花蕾”妓院旁边经过,他知道那里会提供一些别的地方根本享受不到——或是不受欢迎——的精致服务。有那么一会儿,他的理性跟享乐的本能起了争执。最后理性胜利了。丹德里恩叹了口气,继续朝学院的方向走去,目光尽量避开传来欢声笑语的酒馆。
是啊,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丹德里恩热爱牛堡镇。
他再次四下张望。那两人没去理发,尽管他们的头发确实该去理理了。眼下他们站在一家乐器行外面,装作在挑陶笛。店主卖力地夸耀着自己的商品,指望能赚些钱。丹德里恩知道,他这是白费力气。
他牵着马走向哲学家之门,也就是学院的正门。他飞快地办完手续,包括在来宾登记簿上签名,并让人把他的骟马牵去马厩。
穿过哲学家之门,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出现在他眼前。学院跟由普通建筑构成的城镇完全不同,也不像城镇那样,寸土寸金你争我夺。这里的一切都保持着精灵离开时的模样。宽敞的小巷里铺着五颜六色的砾石,两边是赏心悦目的小巧宫殿,以及镂空的围栏、墙壁、篱笆、运河、桥梁、花圃和绿色的公园,只有几处耸立着庞大而粗糙的宅邸,明显是精灵离开后建造的。一切都显得干净、安宁而庄严——这里禁止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有偿服务,更别提娱乐项目了。
学生们漫步在小巷间,专注地阅读大部头书籍和羊皮纸手稿。其他人坐在长椅上、草坪上和花圃里,讨论各自的家庭作业,或审慎地玩着“奇数或偶数”之类需要动脑的游戏。教授们也在附近徜徉,在热切地谈天或争论的同时又不失礼仪与风范。年轻的助教到处闲逛,眼睛盯着女学生的臀部。丹德里恩不无欣喜地发现,学院依然跟他就读时一样,没有半点改变。
从三角洲那边吹来一股清风,带来微弱的海水气息,稍显浓郁的硫化氢味道则从高耸于运河边的炼金系大楼传来。灰黄两色的朱顶雀在公园的灌木丛中啁啾——那座公园就位于学生宿舍隔壁——还有只猩猩蹲坐在白杨树上,无疑是从自然历史系的动物园里逃出来的。
诗人没浪费时间,在迷宫般的小巷和树篱间迅速穿行。他对学院的地形了如指掌。这并不奇怪,毕竟他在这儿上过四年学,又在叙事诗与诗歌艺术系教过一年书。当他以满分通过期末考试时——这让那些早就认定他懒惰、放荡而又愚蠢的教授们大跌眼镜——学校提议让他担任讲师。结果他却带着鲁特琴,跑到乡间徜徉数年,又以吟游诗人的身份广为人知,学院只好再下血本请他重返母校,还给了他客座讲师的职位。丹德里恩只是偶尔才接受他们的邀请,毕竟他对云游的热爱,跟对舒适、稳定又享受的生活的偏好不能两全。不过话说回来,他确实很爱牛堡镇。
他回头张望。那两人没买陶笛、长笛或小提琴,反而大步跟在他身后,与他保持一段距离,还不时留意周围的树梢与房屋。
诗人轻快地吹着口哨,转了个弯,朝医学和草药学系所在的宅邸走去。通往教学楼的小巷挤满了身穿独特淡绿色斗篷的女学生。丹德里恩开始寻找熟悉的面孔。
“夏妮!”
一个年轻的医学系学生,留着齐耳根的深红色头发,放下正在看的解剖学书籍,从长椅上站起。
“丹德里恩!”她微笑起来,快活地眯着榛子色的双眼,“好些年没见你了!来,我来介绍一下朋友们。她们都很喜欢你的诗……”
“回头再说。”诗人低声道,“小心,看看我身后,夏妮。看到那两人没?”
“探子。”夏妮皱起上翘的鼻子,哼了一声。学生们总能轻而易举认出密探、间谍和告密者,这点每次都会让丹德里恩吃惊。尽管有些不合情理,但学生对情报部门的厌恶众所周知。学院内的土地享有治外法权,神圣而不可侵犯,学生和讲师们在校园里也是完全的自由人——情报部门尽管喜好刺探,却不敢招惹学院中人。
“他们在集市那边就一直跟着我。”丹德里恩装出正在跟医学系学生拥抱和调情的样子,“夏妮,能帮我办件事吗?”
“要看什么事。”女孩晃晃匀称的脖子,像只受惊的小鹿,“如果你又做了什么蠢事——”
“不,不。”他连忙向她保证,“我只想送个口信出去,但这些讨厌鬼总跟着我,我没法自己——”
“要我叫男生来吗?只要我大喊一声,那些探子就不敢再纠缠你了。”
“哦,得了吧,你想引起骚乱吗?非人种族的座位歧视风波刚刚过去,你就等不及找麻烦了?再说,我痛恨暴力。我会对付那两个探子。不过要麻烦你……”
他把嘴唇贴近女孩的头发,轻声说了几句。
“猎魔人?真正的猎魔人?”
“看在诸神的分上,小点儿声。夏妮,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夏妮爽朗地笑笑,“只是出于好奇,我想近距离看看那位著名的……”
“我求你了,小点儿声。记住:别告诉任何人。”
“以医师的名义保证。”夏妮的笑容更美了,丹德里恩心中再次涌起为她这样的女孩谱写歌谣的冲动——像她这样的女孩,虽不妖艳,但美丽分毫不减。传统美女反而留不下太多印象,这种女孩却会经常出现在你梦里。
“谢谢,夏妮。”
“不客气,丹德里恩。回头见。你要当心。”
亲吻了彼此的脸颊,诗人和夏妮便朝相反的方向离去——她朝医学系走去,他则走向思考者公园。
他经过技术系那造型时髦却气氛阴郁、被学生戏称为“解围之神”的教学大楼,然后转上吉尔登斯滕桥。他没走多远。那两人埋伏在巷子转角处,就在竖立着学院第一任校长尼哥底母·德·布特的青铜半身像的花圃边。跟世上所有密探一样,他们避免与其他人视线接触;也跟世上所有密探一样,他们的面孔粗糙而苍白。尽管他们努力装出睿智的模样,看起来却像两只精神错乱的猴子。
“迪杰斯特拉向您致意。”间谍之一说,“我们走吧。”
“说得对。”诗人无礼地回答,“你们可以走了。”
两个间谍面面相觑,站在原地,盯着不知什么人用木炭在青铜半身像的底座上写下的下流文字。丹德里恩叹了口气。
“正如我所料。”他正了正肩头的鲁特琴,“先生们,我必须陪你们去某个地方,对吗?太糟了。那就走吧。您先请,我跟着。这种情况下,不是更该长者先行嘛?”
身为瑞达尼亚国王维兹米尔的情报部门首脑,迪杰斯特拉却半点也不像密探。在人们的刻板印象中,间谍就该矮小、瘦削、獐头鼠目,黑色兜帽下的锐利双眼总是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四周。但据丹德里恩所知,迪杰斯特拉从不戴兜帽,还坚定不移地偏爱色彩鲜亮的衣物。他有近七尺高,几乎重两担。他在胸前交叠双臂时——这是他的习惯动作——看起来就像两头抹香鲸匍匐在巨鲸身前。就他的五官、发色和皮肤而言,他更像一头刚刚洗刷完毕的猪。丹德里恩知道,很少有人的外表能像迪杰斯特拉这样富有欺骗性——这个又高又胖的家伙看似迟钝、懒散又愚蠢,却拥有格外灵活的头脑,以及熏天的权势。有这么一句俗话:在维兹米尔王的宫廷里,如果迪杰斯特拉说现在是中午,黑暗却依然笼罩大地,那你就该担心一下太阳的命运了。
但在眼下,诗人还有别的事要担心。
“丹德里恩,”迪杰斯特拉睡眼蒙眬地说,又把两条抹香鲸交叠在巨鲸身前,“你这没脑子的蠢货、彻头彻尾的笨蛋。你非要毁掉自己碰过的一切吗?你这辈子就不能做一回正确的事?我知道你没法独立思考。我知道你快四十了,看起来也有三十岁,但我觉得你的心智才二十出头,做起事来更像不到十岁。你要明白,我通常会给你明确的指示,会告诉你要做什么、什么时候做、该怎么做。可我常常觉得,自己在跟一堵墙说话。”
“而我呢,”诗人装出傲慢的模样,反驳道,“常常觉得你说话只为锻炼口舌。所以赶紧说重点,省掉修辞手法和毫无意义的辞藻吧。你这次有何贵干?”
他们坐在一张大橡木桌前,周围的书架上塞满了书本和羊皮纸文稿。他们正在副校长办公室顶楼的租赁客房里,迪杰斯特拉给这儿取了个可笑的名字:“最当代历史系”,丹德里恩则称之为“比较密探与应用破坏系”。包括诗人在内,房间里共有四人——除了迪杰斯特拉,还有两人参与了这场对话。其中之一照例是奥里·鲁文,瑞达尼亚密探头子那位上了年纪、总爱抽鼻子的书记。另一位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你很清楚我的来意。”迪杰斯特拉冷冷回答,“不过嘛,既然你喜欢扮演傻瓜,我也就不破坏你的兴致了,我会用尽量简单的字眼解释给你听。或者,菲丽芭,你打算亲自解释?”
丹德里恩看向与会的第四人,后者直到现在都保持着沉默。菲丽芭·艾哈特肯定刚到牛堡不久,或者打算马上离开,因为她既没穿裙子,没戴她最爱的黑玛瑙首饰,在妆容上也没花太多心思。她身穿男式短上衣、裹腿和高筒靴——按诗人的说法,这就是她的“户外工作装”。女术士令人赏心悦目的黑发平日披散在肩头,此刻却梳得整整齐齐,挽在颈背处。
“那就别浪费时间了。”她扬起平整的眉毛,“丹德里恩说得对,我们是该省去毫无意义的比喻和修辞,毕竟眼下这事既简单又微不足道。”
“啊,说得对。”迪杰斯特拉笑道,“微不足道。一个危险的尼弗迦德密探,原本可以微不足道地被关进崔托格最深的地牢,却微不足道地逃脱了追捕,就因为名叫丹德里恩和杰洛特的两位阁下出于微不足道的愚蠢,微不足道地警告并吓跑了他。我见过有人因为更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上了绞架。丹德里恩,干吗不把你遭遇伏击一事告诉我?我不是警告过你,那个猎魔人所有的打算都要通报给我吗?”
“我不知道杰洛特有什么打算。”丹德里恩信誓旦旦地撒着谎,“我告诉过你,他去泰莫利亚和索登追捕那个里恩斯。我也告诉过你他回来了。我相信他已经放弃了。里恩斯就像隐形了似的,猎魔人找不到他任何痕迹,这一点——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我也告诉过你……”
“可你撒谎了。”密探头子冷冷地说,“猎魔人找到了里恩斯的踪迹,找到了他留下的尸体。从那以后,他改变了战术。他不再追赶里恩斯,而是等对方来找他。他跟马拉迪乌斯和格洛克公司签订了合约,担任他们的护卫。他是故意的。他知道船运公司会把他的事传播出去,直至传到里恩斯耳中,而后者会做出冒险举动。里恩斯的确动手了。奇怪又难以捉摸的里恩斯阁下、傲慢又自信的里恩斯阁下,他甚至连假名都懒得用。里恩斯阁下的尼弗迦德气味足能飘到一里之外。还有身为变节术士的味道。菲丽芭,我说得对吗?”
女术士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她保持沉默,仔细而专注地盯着丹德里恩。诗人垂下双眼,犹豫地清清嗓子。他不喜欢她的目光。
丹德里恩把女人——包括女术士——分成四种:非常可爱、可爱、不可爱和非常不可爱。非常可爱那种会欣然默许上床的提议;可爱那种会露出快乐的微笑;不可爱女人的反应难以预测;而对吟游诗人来说,“非常不可爱”的那类女人,光是想想向她们提出类似要求,都能让他脊背发冷、膝盖打颤。
尽管菲丽芭·艾哈特极富魅力,但无疑属于“非常不可爱”的类型。
除此以外,菲丽芭·艾哈特是术士评议会的重要人物,也是维兹米尔王信赖的宫廷魔法师。她是个天资出众的女术士,据说更是仅有的掌握变形咒语的几位巫师之一。她看外表大概三十岁,事实上,恐怕至少三百岁了。
迪杰斯特拉把胖乎乎的手指交扣在肚皮上,摆弄他的大拇指。菲丽芭保持沉默。奥里·鲁文咳嗽一声,抽抽鼻子,扭扭身体,还不断调整宽大的袍子。他的宽外袍像是教授的装束,但又不像学院配发的,更像捡自垃圾堆。
“然而,”密探头子突然厉声道,“你的猎魔人低估了那位里恩斯阁下。猎魔人设下陷阱,却毫无常识地把计划建立在里恩斯会不辞辛苦亲自前来的基础上。按猎魔人的计划,里恩斯应该毫无戒心,应该察觉不到任何陷阱,也不会发现迪杰斯特拉大人的下属正在等他。因为,按猎魔人的指示,丹德里恩大师不会向迪杰斯特拉大人透露这精心计划的陷阱。但根据更早之前的指示,丹德里恩大师有责任向迪杰斯特拉大人透露。丹德里恩大师得到了清晰无误的指示,却选择充耳不闻。”
“我并非你的下属,”诗人骄傲地说,“也没必要遵行你的指示和命令。我有时会帮你的忙,但那纯粹出于个人意愿,出于爱国者的责任感,面对即将到来的改变不至于袖手旁观——”
“你为所有付钱的人打探消息,”迪杰斯特拉冷冷地打断他,“为所有握着你把柄的人刺探情报。我手里就有你不少把柄,丹德里恩,所以别这么无礼。”
“我不会屈服于勒索!”
“想打个赌吗?”
“先生们,”菲丽芭·艾哈特抬起一只手,“拜托,严肃点儿。还是专注于眼前的事务吧。”
“说得对。”密探头子在扶手椅里展开四肢,“听着,诗人。错已铸成,里恩斯已经起了戒心,不会再上当了。但我不允许类似的事再发生,所以想见见那个猎魔人。带他来见我。别在镇子里转来转去,企图甩掉我的手下了。直接去找杰洛特,把他带到这儿,带到这个房间里。我得跟他谈谈。就我和他两个。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必逮捕他,从而引发骚动了。带他来见我,丹德里恩。这是我目前对你唯一的要求。”
“杰洛特走了。”诗人冷静地说着谎。迪杰斯特拉瞥了眼女术士。丹德里恩绷紧身体,以为会有某种力量窥探进他的脑海,却什么都感觉不到。菲丽芭眯眼看着他,但半点不像在用咒语确认他说没说实话。
“那我就等到他回来为止。”迪杰斯特拉叹口气,假装相信了他的话,“我当真需要见他一面,所以我会变动一下日程表,继续在这儿等他。等他回来,你就带他来见我。越快越好,对很多人都好。”
“劝杰洛特来这儿,”丹德里恩扮了个鬼脸,“恐怕有点难。他——想象一下吧——对密探有种令人费解的厌恶。虽然他很清楚,这只是一门行当,跟其他行当没什么区别,但他反感这一行的人。可能他觉得,刨除爱国之心,密探这一行只能吸引彻头彻尾的恶棍和最卑劣的——”
“行了行了。”迪杰斯特拉漫不经心地摆摆手,“拜托,别说这些陈词滥调了。我最讨厌陈词滥调,实在太没新意了。”
“我也这么想。”吟游诗人哼了一声,“但那位猎魔人生性单纯,跟我们这些老于世故之人不同,是个既正直又不懂变通的笨蛋。他只是单纯地讨厌密探,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跟你们谈话,更别提协助情报部门了。而且你没有他的把柄。”
“你错了。”密探头子说,“我有,而且不止一个。就眼下来说,发生在橡实海湾的斗殴就足够了。你知道上船的都是什么人吗?他们不是里恩斯的手下。”
“对我来说,这不算新闻。”诗人满不在乎地说,“我敢肯定,他们只是泰莫利亚卫兵中从不短缺的几个恶棍。里恩斯打听过猎魔人的事,无疑还开出了相当不错的价码,好换取有关他的任何消息。很明显,猎魔人对他非常重要。所以几个狡猾的无赖打算抓走杰洛特,把他关进山洞,然后卖给里恩斯。他们会开出条件,尽可能从里思斯手里敲诈一笔。如果只是提供消息,那他们拿到的酬劳——如果真有的话——可就太少了。”
“这等真知灼见令人钦佩。但我表扬的是那位猎魔人,不是你——你不可能想到这些。不过问题比你们想象的更加复杂。因为我发现,我的同行,弗尔泰斯特王的情报人员也对里恩斯阁下很感兴趣。他们看穿了那些——用你的说法——那些狡猾无赖的打算。登上驳船、想要抓住猎魔人的也是他们。也许是为引来里恩斯,也许是为其他截然不同的目的。丹德里恩,猎魔人在橡实海湾杀死的是泰莫利亚的密探。他们的头儿非常、非常生气。你说杰洛特走了?希望他没去泰莫利亚,不然他恐怕再也回不来了。”
“这就是他的把柄?”
“没错,也是我的筹码。我可以安抚泰莫利亚人,但我不打算白干。丹德里恩,猎魔人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