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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我醒来时昏昏沉沉。戴维已经走了。他睡过的枕头摸上去很凉,我把脸靠上去。那只枕头闻起来有汗味。

我翻身滚到另一边,不靠窗的那一边,躲开阳光。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喝了酒——当然是在喝酒;我狠狠地合拢眼皮——后来我们就走到了顶层,站在活板门下面。然后上了床。哦,不对:先是在顶楼走廊的地板上。然后上了床。

奥莉薇亚的床。

我的眼睛蓦然睁开。

我在女儿的床上,她的毯子裹着赤身裸体的我,她枕头上的汗味来自我不算太熟悉的男人。上帝啊,莉薇,我对不起你。

我眯起眼朝门口看去,看得到昏暗的走廊;然后坐起来,把毯子紧紧压在胸前——印着很多小马、属于奥莉薇亚的毯子。她最喜欢这条了,每次换别的毯子,她都不肯好好睡觉。

我转身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十一月的绵绵细雨从树叶间落下,从屋檐滴下。

我望了望公园的另一边。从这个角度,刚好可以把伊桑的房间一览无余。他不在。

我冷得哆嗦起来。

睡袍被丢弃在地板上,像刹车痕迹一样拖得长长的。我下了床,把它捡起来——为什么手抖个不停?——赶紧把自己裹起来。有只拖鞋被踢到了床底下;另一只,我是在走廊里找到的。

站在最高一级阶梯上,我做了一次深呼吸。这一层的空气不太新鲜。戴维说得对:我应该开窗通风。我不肯,但确实应该。

我走下楼梯。到了三楼的平台,我左右看了一下,好像在斑马线上等着过马路的人;几间卧室都悄无声息,我的床上仍是比娜留下过夜那天起床后的情景,乱糟糟的。比娜留下过夜。这话很容易让人产生非分之想。

我余醉未醒。

又下了一层楼,我朝埃德的书房张望,又往自己的书房里瞧。结果,一眼看到拉塞尔家的小楼毫不掩饰地瞪着我。我觉得自己在家里走动时,它一直盯着我看。

还没看到他,我就听到了他的声音。

看到人时,我发现他在厨房里用一只平底酒杯喝水。厨房笼罩在阴影里,那只玻璃杯也像窗外的世界那样昏暗无光。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喉结上下移动,后脖颈的头发张牙舞爪;衬衫的褶皱下瘦削的臀部微微凸起。有那么一瞬间,我闭起双眼,回想前夜亲手触摸到的他的身体,凑在我唇边的他的喉结。

再次睁开眼睛时,我看到他在看我,眼睛是深色的,汇聚了灰色的光芒。“算是郑重其事的道歉吧?”他说。

我知道自己脸红了。

“但愿不是我把你吵醒的。”他扬了扬杯子,“口渴了,得喝一点。马上就要出门了。”他仰头把杯底的水喝完,把水杯直接放进水槽,抬起手背抹了抹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尴尬。“那就不打扰你了。”说着,他朝我走来。我紧张起来,其实,他是冲着地下室的门口来的;我赶紧让开。肩并肩的时候,他扭过头,压低了声音。

“不是很确定:我该说谢谢呢,还是抱歉?”

我凝视他的眼睛,想说出一句话来。“没事的。”在我听来,自己的声音很沙哑,“别多想。”

他想了想,点点头:“看起来,我应该说抱歉了。”

我垂下眼帘。他走过我身边,打开门:“我今晚要出门。在康涅狄格有个活。明天才能回来。”

我什么都没说。

听到身后关门的声音,我长吁了一口气,然后走到水槽边,用他用过的杯子接了水,端到唇边。我想,这一回又能尝到他的滋味了。

57

所以:确实发生了那种事。

我一直不喜欢这种说法,太轻佻了。但我已无法逃避这个事实:

确实发生了。

握着杯子,我漫不经心地走到沙发边,看到庞奇蜷缩在靠垫上,尾巴悠闲地来回摆动。我挨着它坐下,把杯子搁在两腿间,一仰头,靠在沙发背上。

暂且不提道德伦理——其实并没有所谓的伦理问题,不是吗?我说的是:和房客发生性关系?——我不敢相信我们真的上床了,而且是在我女儿的床上。埃德会怎么说?我感到极度不安。他是不会发现的,当然,但我仍然不安,极度不安。我想把毯子和床单都烧了,小马以及一切。

家宅四壁仿佛在我周围保持自己的呼吸,落地钟的钟摆一左一右,摇出稳定的节奏。整个房间在阴影里,光线黯淡。我看得到自己,幻影般的自己映在电视机屏幕上。

如果我真的进入屏幕,变成我所看的那些电影里的角色,我会怎么做?就像《辣手摧花》中的特雷莎·怀特,我该离开这栋小楼,去做调查,去追寻真相。我会给自己找个好帮手,就像《后窗》中的詹姆斯·斯图尔特。反正不会干坐在这儿,窝在睡袍堆成的褶皱里,苦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闭锁综合征,会导致中风、脑干损伤、多发性硬化症甚至中毒等症状。这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换言之,并不仅仅是心理病症。但我就这样,彻头彻尾地把自己闭锁在家中——关上每一道门,关死每一扇窗,可就在我畏惧日光和出行的时候,家门外的公园那边,有个女人被刺死了,无人关注,无人知晓。只有我——宿醉的我,昏昏沉沉的孤家寡人,和房客滚完床单的我,邻居眼中的怪胎,警察口中的笑料,医生案头的特殊病例,博取理疗师同情的可悲客户。死宅。没有英雄。没有警犬。

我在家里闭锁了自己,也被闭锁在整个世界之外。

不知坐了多久,我站起来,走向楼梯,一步一步茫然地往上走。走上平台,即将步入书房时,我发现了一件事:储物间门半掩着,只开了一小条缝,但确实开着。

心跳停了半拍。

为什么会恐慌呢?只是门没关紧而已。几天前我自己也开过这扇门,为了帮戴维找刀。

可是,我明明关好了呀。如果没关紧,留着缝,我上上下下时肯定会注意到的——就像我现在一眼就发现了:门没关。

我站在门口,像一团烛火摇摇摆摆。我能相信自己吗?

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我还是信自己。

我朝储物间走去。一只手紧紧握住门把,好像它会从我手心里逃走一样,轻轻地,轻轻地拉动。

里面很黑,伸手不见五指。我在头顶上方摸索,找到了早已磨损的拉绳,拉一下。小空间里登时亮堂起来,晃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我好像钻进了电灯泡里面。

我四下张望。没什么不对劲的。什么都没少。油漆罐,沙滩椅。

架子上搁着埃德的工具箱。

不知怎的,我觉得工具箱里面有什么我也很清楚。

我走过去,伸手搭在箱盖上,扳开左边的锁扣,再是右边的,慢慢地掀起箱盖。

果然,映入眼帘的第一样东西就是开箱刀:摆在原位,刀刃反射着冷光。

58

我蜷进埃德书房里的高背扶手椅里,任凭思绪翻飞。其实,我刚才是在自己的书房里,但那个女人进了简的厨房;我紧张得一跃而起,飞也似的逃出那个房间。现在,我家里有禁区了。

我瞄了一眼壁炉架上的座钟。快十二点了。我今天还没开喝呢。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好兆头”。

就算我不方便四处走动——想走也走不了——我仍可以坐定,好好思考。就像面对一方棋盘,我是个出色的棋手。专注。思考。出手。

我的身影在地毯上被阳光越抻越长,好像意欲脱离我。

戴维说过,他没见过简。简从没提过她见过戴维——但也许,她和我把四瓶红酒喝得底朝天之后出门就撞见他了,有这种可能。戴维是什么时候借走开箱刀的?是我听到简尖叫的那一天吗?不是吧?是不是他用刀子恐吓她?也许不只是恐吓,他还做了别的事?

我啃着自己的大拇指。我的脑袋曾像档案柜那样条理分明。现在可好,只见碎纸漫天飞扬,飘荡在不规则的涂鸦上。

不行。停止。你的思维太混乱,完全失控了。

不过还是有成果的。

关于戴维,我知道些什么?他因暴力斗殴“被关过”,不止一次。他借走了我的开箱刀。

我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事。不管警察怎么说。不管比娜、埃德或任何人怎么说。

我听到楼下有关门的声响。我站起来,走进过道,又进了自己的书房。现在,看不到有谁在拉塞尔家了。

我凑近窗台,低头看:是他,在人行道上懒洋洋地走着,牛仔裤腰挂在腰线下面,单肩背着一只双肩包。他朝东走去。我一直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视野之外。

我离开窗台边,又站了一会儿,站在正午的昏暗光影里。我又望了一眼公园那边。没人。空房间。但我很紧张,总觉得她会突然冒出来,在远处虎视眈眈。

我的睡袍系带早就松了,敞着怀。“她已支离破碎”,是个书名,但我没读过这本书。

天哪,我的头好晕,天旋地转。我用双手捧住脑袋,用力挤压。动脑子想啊。

这时,仿佛盒子里的杰克一般,有个细节突然跳出来,惊得我倒退一步:耳环。

昨天触动我神经的就是这个细节——戴维床头柜上闪亮的耳环,深木色反衬出莹润的光泽。

三颗小珍珠。我敢肯定。

几乎可以确信。

是简的吗?

那天晚上,流沙般飞速流逝的那晚。前男友送的。抚摸耳垂。我怀疑阿里斯泰尔都不知道。红酒滑下我的嗓子眼。那三颗小珍珠。

难道不是简的?

也许,这算大路货的款式?可能是另一对耳环。可能是别人的。但我还没想下去就开始摇头,头发都甩到脸颊上了:肯定,肯定是简的。

既有定论,就该出手。

我的手探入睡袍口袋,摸到了那张皱巴巴的纸片,掏出来又看了一眼:纽约市警察局康拉德·利特尔警探。

不行。还是塞进口袋吧。

我转身走出书房。在没开灯的楼梯间里摸着扶手慢慢下楼,两层,虽然今天没喝酒,但我还是走得摇摇晃晃的。进了厨房,我停在地下室门口。拉开门时,铰链吱呀作响。

我后退一步,从上到下审视这扇门,然后回到楼梯间,上了一层楼,打开储物间,拉下电灯绳。我要找的东西果然靠在里面那堵墙上:折叠梯。

回到厨房,我把梯子抵在地下室的门上,牢牢地顶在门把手下面。再用穿着拖鞋的脚踢开折起来的梯腿,直到梯子完全打开,不会移动为止,再踢几脚,以防万一。脚趾好痛。又踹了一下。

我又后退一步。这扇门已经被堵死了。人要硬挤着才能进去。

当然啦,挤出来也一样。

59

血管好像枯竭了,我快渴死了。我要喝一点。

我从地下室门边往后退,一脚踢到了庞奇的水碗;小碗滴溜溜滑出去,水滴四溅。我骂了一句粗话,又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需要集中精力。我要思考。喝一大口红酒会对我有好处。

梅洛恰如天鹅绒,流畅地从喉咙滑入五脏六腑,带着华丽的清醇口感。把平底酒杯放下时,我感受到血液在琼浆玉液的流动中冷静下来。我环顾四周,视野清晰了,头脑已补充了动力。我就是一台机器,思考机器。这好像是一百多年前的侦探小说里某个人物的绰号——理性到无情的博士,可以仅用推理解开任何谜题——作者叫雅克什么来着,我只记得这个作家死于泰坦尼克号海难:他先把太太推上了救生船。还有人看到他和杰克·阿斯特在巨轮倾覆的时候分享了一支香烟,对着一轮弯月吞云吐雾。要我说,在那种情况下,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出路。

我也是博士。我也可以理性到无情。

继续行动。

肯定有人能够确证已然发生的事。至少,事情发生在谁身上,谁就能证明一切。如果我不能从简入手调查,那么,还可以从阿里斯泰尔开始。两人之中,他是有据可查的那一个。有历史可供追查。

我上楼进了书房,每迈一步,追查计划就更圆满一点。我又飞快扫了一眼公园对面的小楼——又看到了她,在小客厅里,银色手机紧靠耳朵;我猫腰闪避,赶紧坐到书桌边——我已在心里打好了草稿,谋划好策略。更妙的是,我现在状态很好(我对自己说,好好坐稳)。

鼠标。键盘。谷歌。手机。我的四大法宝。我又瞥了一眼拉塞尔家。现在,她是背对着我,身穿羊绒开衫。很好,就这样,别动。这是我家。这是我目力所及的范围。

我在笔记本电脑上输入开机密码;一分钟后,就在网上找到了我要找的信息。但在我拿起手机,刚要按下那些数字时,突然想到:他们可以追踪电话号码吗?

我皱起眉头,放下了手机,抓起鼠标;光标在屏幕上乱窜了一阵,然后在网络电话的图标上安顿下来。

片刻之后,迎接我的是清脆的女声:“阿特金森。”

“你好。”我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你好。我要接通阿里斯泰尔·拉塞尔的办公室。不过,”我特意加上这句,“我和他助理谈谈就行了,无须打扰阿里斯泰尔。”电话那边有片刻停顿。“我们要给他留个惊喜。”我试图解释这种要求。

又有一小段无语的停顿。我听到敲击键盘的咔嗒声,然后她说:“阿里斯泰尔·拉塞尔已于上个月终止了雇佣合同。”

“终止?”

“是的,女士。”她是受过培训才这样称呼客户的。听起来有点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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