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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钥匙,把它插入锁孔,转了两下。门上还有一个锁,我换了个钥匙。门开了。邮件翻盖下掉出许多信件,铺满了地毯。看来,她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

我的脚步声在抛光地板上回荡。房子的起居室里放着绣花枕头,铺着印度地毯,给人一种走进礼品店的感觉。电话答录机上的灯在闪烁。磁带已经满了。

我先看到了她的脚。她瘫坐在那把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鸳鸯椅上,脚踝被人用棕色纸胶带绑了起来,身体向后倾斜,头上套着一个黑色塑料垃圾袋,脖子上还被人用胶带缠了一圈,把塑料袋封死。她的手被压在身下,缚在背后。她的短裙褪到了大腿上,挤作一团,长筒袜上都是抽丝,被人扯烂了。

我的心怦怦狂跳,慌乱中,我又成了医生,撕开她头上的塑料袋,摸她脉搏,耳朵贴到她胸口。她嘴唇发紫,身子又冷又僵,头发贴在前额上。她的双眼未闭,好奇地注视着我。

胸口猛地传来一阵冰冷的剧痛,仿佛有人正拿钻孔机在我身上打洞。我再次目睹了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拼尽全力反抗束缚,挣扎,最后死去。塑料袋里的氧气能支持她呼吸多久?最多十分钟。她有十分钟的时间反抗,十分钟的时间死去。她一边扭动身子,一边蹬脚,每一次呼吸,塑料袋都会塞住她的口鼻。地板上散落着CD盒,一张搁板桌底朝天倒在地上,桌下一地碎玻璃。她那条细金链的扣子都断了。

可怜的埃莉萨。此刻,我仍能回想起那天在酒店分别时,她的嘴唇在我脸颊上留下的柔软的触感。她还穿着那件深蓝色的贴身背心,以及那条和背心相衬的迷你裙。她肯定是在周四和我道别后不久遇害的。

我从一间房走到另一间房,寻找有没有凶手强行闯入的痕迹。前门是从外面锁上的。凶手肯定拿了她那副钥匙。

厨房的长凳上放着一个杯子,杯子里放着满满一勺咖啡粒,咖啡粒在杯底凝结成块,好似一颗黑色太妃糖。水壶倒在一边,一把餐椅翻了。厨房抽屉没有关,抽屉里放着折叠整齐的茶巾、一个小工具箱、灯用保险丝,还有一卷黑色垃圾袋。厨房盛杂物的容器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未用过的袋子。

门边挂着埃莉萨的大衣,她的车钥匙在桌上,紧挨着她的钱包、两封未拆的信和她的手机。手机已经没电了。她的围巾在哪儿?我原路返回,发现围巾在椅子后的地板上。围巾中间打了一个紧紧的单结,像一个绞索。

埃莉萨为人非常谨慎,决不会随便给陌生人开门。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她认识凶手,要么他在屋子里埋伏她。埋伏在哪里?怎么埋伏?露台的玻璃门是由强化玻璃制成的,门后通向一个小小的砖砌庭院。还有一个会触发安全灯的传感器。

楼下的办公室里塞满了东西,但很整洁。一眼看去,凶手似乎没有拿走什么,DVD和埃莉萨的便携式电脑仍在原处。

我又检查了一遍楼上第二间卧室里的窗户。埃莉萨的衣服稳稳当当地挂在衣架上。她那个镶嵌着珍珠母的珠宝盒仍放在梳妆台最下面的抽屉里。若是有人想找,很快就能找到。

浴室里,马桶垫被放下。晾衣竿上挂着浴垫,下方铺了一条蓝色大毛巾。下议院送的纪念品杯里放着一管新牙膏。我踩住脚踏式垃圾桶的踏板,垃圾盖翻开,里面空无一物。

我正准备离开,忽然注意到,水槽下面的白色瓷砖上有一层黑色粉末。我用手指摸了摸粉末表面,摸下来一些细小的灰色残渣,闻起来有玫瑰和薰衣草的味道。

以前,埃莉萨会把一只上过漆的陶罐摆在窗台上,用来放百花香,现在却不在了。或许她不小心把陶罐打碎了。如果是的话,那她肯定会把陶罐碎片扫进簸箕,倒进垃圾桶。接着,她会把垃圾桶里的垃圾倒到楼下,但厨房盛杂物的容器里什么都没有。

我仔细端详窗户,窗口边缘的补漆早已脱落,上面残留着几片裸露的木料。窗户本来是用油漆封上的,后来被撬开过。我把手指钩进窗户底座,咬紧牙关,用力一撬,膨胀的木头和窗框摩擦,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我成功打开了窗户。

我望向窗外,污水管顺着十英尺之下的外墙和洗衣房的屋顶铺设。紫藤爬满了庭院右侧的砖墙,很容易就能爬上去。倘若有人想爬进窗子,他能踩着污水管爬上来。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想象当时的场景,某人站在污水管上,对窗户虎视眈眈。他不是来偷东西的,也不是来搞破坏的。从窗口钻进去的时候,他撞翻了百花香陶罐,只得把现场打扫干净,因为他不想让场面看起来像非法闯入。接着,他静心等待。

楼梯下面的壁橱装有一个滑动门闩,专门用来放拖把和扫帚——壁橱是一个足够大的藏身之所,能容纳一个人蹲在里面,透过铰链的缝隙向外窥视。

埃莉萨回到家。她从地板上拿起信件,走到厨房。她把大衣挂在门边,然后把东西扔到桌子上。接着,她把水壶装满,把几勺咖啡舀进马克杯里。那个马克杯。他从她身后袭击了她——用围巾勒住她的脖子,并确保围巾上的结压住了她的气管。等她失去意识,他把她拖到起居室,在地毯的纹路上留下了浅痕。

他拿胶带绑住她的手脚,小心翼翼地剪下胶带,并把落在地上的胶带碎片清理掉。接着,他把塑料垃圾袋套到她头上。在某个时刻,她恢复了意识,睁眼却只看到了黑暗。那时,她已经离死亡不远了。

一阵攻心的怒火逼得我睁开眼睛。我看到浴室镜子里的自己——一张绝望的脸,布满疑惑与恐惧。我跪了下来,对着马桶呕吐,下巴狠狠地撞在了马桶垫上。接着,我踉踉跄跄地走出门,进了主卧。窗帘被拉上了,床单被褥又皱又乱。我的目光被废纸篓吸引,里面有六张皱皱巴巴的白色纸巾。一些记忆浮上脑海。

我在纸篓里翻找起来,把纸巾拿走。我望向房间的各个角落。我碰过那盏台灯吗?我碰过牙刷和门吗?我碰过窗台吗?栏杆呢……?

一切都变得不可理喻起来。我不可能给整个犯罪现场消毒。房子里上上下下都有我的痕迹。她摸过我的头发。我睡过她的床。我往酒杯里倒过红酒,用马克杯喝过咖啡。我碰过电灯开关,碰过CD盒,我的天,我们甚至还在她沙发上做过。

电话响了。我的心几乎跳出了胸膛。我不敢接。绝对不能让人知道我在这儿。我静静等待,听着铃声响个不停,甚至有些希望埃莉萨会突然动一动身子,然后说:“能麻烦去接一下电话吗?可能挺重要的。”

铃声停了。我呼出一口气。我该怎么办?报警?不行!我必须离开这里。但同时,我也不能把她扔在这里不管。我必须告诉某人。

我的手机响了。我笨手笨脚地从夹克口袋里摸出手机,两手并用才把手机拿稳。我不认得这个号码。

“是约瑟夫·奥洛克林教授吗?”

“是谁?”

“这里是伦敦警察厅。有人向我们报警,称有歹徒闯入了拉德布鲁克格罗夫的一处住所。报警人留下这个手机号码作为联系电话。请问是您吗?”

我喉咙一紧,连一个元音都发不出来。我嘟囔了些什么我根本不在那附近之类的话。不行,不行,这么说还不够!

“抱歉,我听不清你说话。”我口齿不清地说,“你之后再打过来吧。”我挂掉电话,惊恐地盯着空白的屏幕。我的脑袋里有某个声音在吼叫,声音大得我根本听不清自己在想什么。这吼叫声一直埋伏在我脑内,声音慢慢变大,而此刻,它已成了隆隆轰鸣,仿佛一列货运列车开进隧道。

我必须离开这里。跑!我一步两级阶梯,朝楼梯底跑去,结果摔了一跤。跑!我抄起埃莉萨的车钥匙,什么都不想,只想要新鲜的空气,某个遥远的彼方,还有上天的恩赐,能让我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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