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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序</b>
“侏儒警语”未必传达我的思想,但可以从中不时窥见我思想变化的轨迹,仅此而已。较之一根草,或许一条藤蔓能伸出更多的分支。
<b>星</b>
古人一语中的:太阳光下无新事。但无新事并不仅仅是在太阳光下。
据天文学家的说法,海格力斯星群发出的光抵达我们地球需三万六千年之久。可是海格力斯星群也不可能永远发光不止,迟早将如冷灰失去美丽的光芒。而死总是孕育着生。失去光芒的海格力斯星群也是如此,它在茫茫宇宙中徘徊时间里,只要遇到合适机会,便有可能化为一团星云,不断分娩出新的星体。
较之宇宙之大,太阳也不外乎一点磷火,何况我们地球!然而,遥远的宇宙终极和银河之畔所发生的一切,其实同我们这泥团上的并无二致。生死依照惯性运动定律循环不息。每念及此,不由对天上散在的无数星斗多少寄予同情。那闪烁的星光仿佛在表达与我们同样的感情。诗人已率先就此引吭高歌,赞美永恒的真理:
细砂无数,星辰无数,
当有一星,发光予吾?<a href="#m1"><sup>[1]</sup></a>但星辰的流转正如人世的沧桑,未必尽是赏心乐事。
<b>鼻</b>
假如克娄巴特拉的鼻子是弯的,世界历史或许为之一变——此乃帕斯卡<a href="#m2"><sup>[2]</sup></a>有名的警句。然而恋人们极少看清真相。不,莫如说我们的自我欺骗一旦陷入热恋便将演示得淋漓尽致。
安东尼也不例外。假如克娄巴特拉的鼻子是弯的,他势必佯装未见。在不得不正视时也难免寻找其他长处以弥补其短。所谓其他长处便是:天下再没有如我们恋人这样集无数长处于一身的女性。安东尼也必定和我们同样,从克娄巴特拉的眼睛和嘴唇中寻求弥补。何况又有“她的心”!其实我们所爱的女性古往今来无不有一颗完美——完美得无以复加——的心。不仅如此,她们的服装、她们的财产或者她们的社会地位等等也都可以成为长处。更有甚者,甚至以前被某某名士爱过的事实以至传闻都可列为其长处之一。况且,那克娄巴特拉不又是极尽奢华的充满神秘感的埃及最后女王吗?香烟缭绕,珠光宝气,倘再手弄荷花,约略弯曲的鼻子根本不至于为人目睹。何况安东尼的眼睛!
我们这种自我欺骗并不仅仅限于恋爱。总的说来,我们都在随心所欲——尽管程度略有不同——涂改事实真相。纵然牙科医院的招牌也是如此:我们眼睛看到的,较之招牌本身,更是急欲打出招牌的欲念以至我们的牙痛,不是吗?当然我们的牙痛与世界历史无关。但这种自我欺瞒是千篇一律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的——无论想知道民心的政治家,还是想知道敌情的军人,抑或想知道经济形势的实业家。我毫不否认对此予以修正的理智的存在。同时也承认统领诸般人事的“偶然”的存在。但,大凡热情都容易忘记理性。“偶然”可谓天意。这样一来,我们的自我欺骗便很可能成为足以左右世界历史的永久力量。
这就是说,两千余年的历史并不取决于一个克娄巴特拉的鼻形如何,而更取决于所在皆是的我们的愚昧,取决于应该嗤之以鼻而又道貌岸然的我们的愚昧。
<b>修身</b>
道德是权宜的别名,大约如“左侧通行”之类。
* * *
道德赐予的恩惠是时间与力气的节省,而带来的损害则是良心的彻底麻痹。
* * *
肆意违反道德者乃经济意识匮乏之人;一味屈从道德者乃懦夫或懒汉。
* * *
支配我们的道德是被资本主义毒化了的封建时代的道德。除受害以外,我们几乎没得到任何好处。
* * *
不妨说,强者蹂躏道德,弱者则又受道德的爱抚。遭受道德迫害的,通常是介于强弱之间者。
* * *
道德经常身着古装出场。
* * *
良心并非如我辈的胡须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即使为了获取良心,我们也须进行若干训练。
* * *
一国民众,九成以上为无良心者。
* * *
由于年少,或由于训练的不充分,我们在获取良心之前被指责为寡廉鲜耻,这是我们的悲剧。
而我们的喜剧则在于在被指责为寡廉鲜耻者之后终于获取了良心——由于训练的不充分,或由于年少。
* * *
良心乃严肃的趣味。
* * *
良心也许制造道德。而道德至今仍未造出良心的“良”字。
* * *
如同所有趣味,良心也拥有近乎病态的嗜好者。其中十之八九若非聪明的贵族即乃睿智的富豪。
<b>好恶</b>
我像喜欢古酒一样喜欢古希腊之快乐学说。决定我们行为的既非善亦非恶,而仅仅是我们的好恶,或曰我们的快与不快。我只能如此认为。
那么,我们为何在隆冬之日遇见即将溺水的儿童而主动跳入水中呢?因为以救人为快。那么,使得我们摈除入水之不快而选择救助儿童之快的尺度是什么呢?乃是更大的快。但肉体的快与不快与精神的快与不快所依据的应当不是同一尺度。其实这两种快与不快并非完全不相容,毋宁说相互融为一体。正如咸水和淡水。未受过精神教养的京阪地区的绅士诸君在啜罢水鱼汤之后复以鳗鱼下饭实际上不也感到无上之快么?而且冬泳也显示出肉体之快是可以依存于冷水与寒气的。若对此仍有怀疑,不妨想一下性变态被虐狂。那种可诅咒的被虐性变态性欲便是在这种看上去异乎寻常的肉体快与不快之中加入了常规倾向。据我所信,或以立柱苦行为乐或视火中殉教如归的基督教圣贤便似乎大多带有受虐心理。
如古希腊人所说,决定我们行为的无非好恶而已。我们必须从人生之泉中汲取至味。不是么,就连耶稣都说“勿像法利赛之徒那样终日面带忧伤”。所谓贤人,归根结蒂就是能使荆棘丛生之路也绽开玫瑰花之人。
<b>侏儒的祈祷</b>
我是穿五彩衣、献筋斗戏的侏儒,唯以享受太平为乐的侏儒,敬祈满足我的心愿:
不要使我穷得粒米皆无,不要让我富得熊掌食厌。
不要让采桑农妇都对我嗤之以鼻,不要使后宫佳丽亦对我秋波频传。
不要让我愚昧得麦菽不分,不要使我聪明得明察云天。
尤其不要使我成为英雄而勇敢善战。时下我便不时梦见或跨越惊涛骇浪或登临险峰之巅,即在梦中变不可能为可能——再没有比这种梦更令人惶恐不安。如与恶龙搏斗一样,我正在为同梦的对峙而苦恼不堪。请不要让我成为英雄,不要使我产生雄心义胆,永保这无能无力的我一生平安。
我是醉春日之酒诵金缕之歌的侏儒,唯求日日如此天天这般。
<b>神秘主义</b>
神秘主义并不因文明而衰退,莫如说文明给予神秘主义以长足进步。
古人相信我们人类的祖先是亚当,即相信创世纪;今人甚至中学生都相信是猿猴,即相信达尔文著作。亦即,在相信书籍方面今人古人并无区别。上古之人至少曾目睹创世纪,而今人除少数专家外根本没有读过达尔文著作却恬然相信其说。较之以耶和华哈气的泥土即以亚当为祖先,以猿猴为祖先作为信念并不更光彩夺目。然而今人无不深信不疑。
亦不限于进化论。即使地球是圆的这点,真正知晓的人也是少数。大多数人无非人云亦云笃信而已。若追问何以是圆的,则上愚自总理大臣下愚至低薪一族,无不浑浑噩噩。
下面试举一例:今人无一人像古人那样相信真有幽灵。可是见过幽灵的说法至今绵延不绝。为什么相信那样的说法呢?因为看见幽灵者为迷信所俘虏。何以为迷信所俘虏呢?因为见过幽灵。今人这种论法当然不外乎循环论法。
自不待言,更深入复杂的问题简直完全立足于信念之上。我们对理性置若罔闻,而仅仅对超越理性的某物洗耳恭听。对于某物我只能称之为“某物”,连名称都无从觅得。若勉强命名,只能采用诸如蔷薇、鱼虾、蜡烛等象征手法。纵然称为我们的帽子亦可。我们像不戴鸟翎帽而戴软帽和礼帽一样相信祖先是猿猴、相信幽灵的子虚乌有、相信地球是圆的。不相信的人想一想日本欢迎爱因斯坦博士或欢迎其相对论的情形好了。那是神秘主义的庆典,是匪夷所思的庄严仪式。至于为何而狂热,就连“改造”<a href="#m3"><sup>[3]</sup></a>社主人山本氏亦浑然不知。
那一来,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就不是史威登堡<a href="#m4"><sup>[4]</sup></a>也不是伯麦<a href="#m5"><sup>[5]</sup></a>,而是我们文明之民。并且,我们的信念也同三越<a href="#m6"><sup>[6]</sup></a>的彩色陈列窗毫无二致。支配我们信念的经常是难以捕捉的流行,或是近似神意的好恶。实际上,西施和龙阳君的祖先也是猿猴这一想法未尝没给我们以些许安慰。
<b>自由意志与宿命</b>
总之,若相信宿命,罪恶便不复存在,惩罚也失去意义,我们对罪人的态度也因之宽大起来。而若相信自由意志,则产生责任观念而免使良心麻痹,我们对自身的态度必因此变得严肃。那么,应何去何从呢?
我想这样回答:应该半信自由意志半信宿命。或应半疑自由意志半疑宿命。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通过我们背负的宿命而娶了我们的妻;同时又因我们拥有的自由意志而未必一一按妻的吩咐为其买来披风及和服带,不是吗?
亦不仅仅限于自由意志和宿命,对于神灵与恶魔、美丽与丑陋、勇敢与怯懦、理性与信仰等所有天平的两端都应取如此态度。中庸在英语中为good sense。据我所信,除非具有good sense,否则就无以得到任何幸福。即使得到,也只能是炎夏拥炭火寒冬挥团扇那种虚张声势的幸福。
<b>小儿</b>
军人近乎小儿,喜欢摆出英雄架势,喜欢所谓光荣,这点早已无需赘述。崇尚机械式训练,注重动物式勇气,此乃唯独小学才可见到的现象。至于视杀戮如儿戏更与小儿毫无不同。尤其相似的是,只要军号军歌一响,便欣然冲杀而竟不问为何而战。
因之,军人引以为自豪的,必同小儿的玩具相似无疑。用绯色皮条穿起的铠甲和铲形头盔并不适合于大人的雅趣。勋章在我看来也委实不可思议。军人何以能在未醉酒的情况下挂起勋章招摇过市呢?
<b>武器</b>
正义类似武器。只要出钱,武器即可为敌方又可为我方所收买。而正义也是如此,只要振振有词,即为敌方又为我方所拥有。“正义之逆贼”一词古来便如炮弹一般飞来飞去。至于哪一方是真正的“正义之逆贼”,极少黑白分明,除非为其辞令所蛊惑。
日本工人仅仅因为生为日本人,便被勒令撤离巴拿马,显然有违正义。如美利坚报纸所说,乃“正义之逆贼”。可是,支那工人也仅仅由于生为支那人便被逐出千住<a href="#m7"><sup>[7]</sup></a>,此亦有违正义。如日本报纸所说——即使报纸不说——两千年来日本始终是“正义的朋友”。看来,正义还从不曾同日本的利害关系相矛盾。
武器本身不足为惧,恐惧的是武将的武艺。正义本身不足为惧,恐惧的是煽动家的雄辩。武后不顾人天共怨,冷然蹂躏正义。但遭遇李敬业之乱而读得骆宾王檄文时仍不免为之失色。“一抔土未干,六尺孤安在”——如此名句只有遇得天生的demagogue(煽动家)方能脱口而出。
每次翻阅史书,我都不由想起游就馆<a href="#m8"><sup>[8]</sup></a>。幽暗之中,“过去”之廊里陈列着种种正义。形似青龙刀者大概是儒教之正义,仿佛骑士长枪者想必是基督教之正义。此处粗大的棍棒当是社会主义者之正义;彼处带鞘的长剑应为国家主义者之正义。目睹这一件件武器,我屡屡想象一场场征战,感到一阵阵心悸。但不知幸与不幸,记忆中我从未想有过拿一件自身武器的欲望。
<b>尊王</b>
十七世纪法国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勃艮第公爵向舒瓦西神父问道:查理六世疯了,如何说才能委婉道出这个意思呢?神父当即回答:“若是我,就直接说查理六世疯了。”舒瓦西神父将这句答话列入一生冒险之中并久久为之得意。
十七世纪的法兰西富有尊王精神,致使这样的逸闻流传下来。但二十世纪的日本在富有尊王精神这点上似乎并不亚于当时的法兰西——委实喜幸之至<a href="#m9"><sup>[9]</sup></a>。
<b>创作</b>
艺术家或许总是有意识地构筑他的作品。但就作品本身来看,有一半存在于超越艺术家的神秘世界。一半?说大半也未尝不可。
妙在我们往往不打自招。我们的灵魂难免自然流露于作品之中。古人所谓一刀一拜<a href="#m10"><sup>[10]</sup></a>,其意莫非在于诉说对这种无意识境界的敬畏?
创作经常是在冒险。归根到底,竭尽人力之后便只能听命于天。
少时学语苦难圆,唯道工夫半未全。
到老始知非力取,三分人事七分天。
赵瓯北这首论诗七绝大约传达出了个中真谛。艺术总是奇妙地带有某种无可捉摸的可怕神威。如若我们一不贪财二不求名,且最后不为近乎病态的创作欲所折磨,我们恐怕就不会产生同这种可怕的艺术格斗的勇气。
<b>鉴赏</b>
艺术的鉴赏来自艺术家本身同鉴赏者的合作。可以说,鉴赏者不过是以某一作品为题来尝试他自身的创作。因而,任何时代都不失却声誉的作品必然具有足以使种种鉴赏成为可能的特色。但并不是说——正如法朗士所言——足以使鉴赏成为可能并不意味其含义带有某种暧昧性而可以随意解释。毋宁说它犹如庐山峰岭,具有堪从各个角度加以鉴赏的多样性。
<b>古典</b>
古典的作者是幸福的,因为反正都已死去。
<b>又</b>
我们——或者诸君——是幸福的,因为反正古典的作者都已死去。
<b>幻灭的艺术家</b>
一群艺术家居住在幻灭的世界里。他们不相信爱,不相信所谓良心,只是像古之苦行僧那样以虚无的沙漠为家。这点固然有些悲哀。然而美丽的海市蜃楼却是仅仅出现在沙漠上空的。对一切人事感到幻灭的他们对艺术则仍心往神驰。只要一提起艺术,他们眼前便出现常人所不知晓的金色梦幻。其实他们也并非不拥有幸福的瞬间。
<b>坦白</b>
彻底自我坦白任何人都无法做到。为诉说什么又不得不自我坦白。
卢梭<a href="#m11"><sup>[11]</sup></a>是喜欢坦白的人,却无法从《忏悔录》中发现他赤裸裸的自身。梅里美<a href="#m12"><sup>[12]</sup></a>是讨厌坦白的人,但《高龙巴》不是于隐约之间谈了他自己么?说到底,坦白文学同其他文学的界线并非如外表那般清晰。
<b>人生</b>
——致石黑定一君<a href="#m13"><sup>[13]</sup></a>如果有人命令没学过游泳的人游泳,想必任何人都认为是胡闹;同样,如果有人命令没学过赛跑的人快跑,人们也不能不觉得荒唐。可是无独有偶,我们自一降生便背负这种滑稽的命令。
难道我们在娘胎时学过怎样应付人生吗?然而刚一脱胎,便不由自主地一步步踏入这类似大型赛场的人生。没学过游泳的人理所当然游不出个名堂,没学过赛跑的人势必望尘莫及。这样,我们也不可能完好无损地走出人生赛场。
诚然,世人也许会说:“看看前人足迹就可以了嘛!那里自有你们的榜样。”问题是纵使观看百米游泳健儿或千米赛跑选手,也不至于马上学会游泳或赛跑。何况彼等游泳健儿统统都是呛过水,赛跑选手无一不是浑身沾满过赛场脏土的。试看,甚至世界名将不也是在满面春风中隐约透出几分苦涩么!
人生类似由狂人主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我们必须在同人生的抗争中学习对付人生。如果有人对这种荒诞的比赛愤愤不平,最好尽快退出场去。自杀也确乎不失为一条捷径。但决心留在场内的,便只有奋力拼搏。
<b>又</b>
人生类似一盒火柴。视为珍宝未免小题大做,反之则不无危险。
<b>又</b>
人生近乎严重缺页的书。很难称其为一部,却仅此一部。
<b>某自警团员<a href="#m14"><sup>[14]</sup></a>的话</b>
好了,去自警团上班好了!今夜星斗也在树梢上凉光熠熠,微风缓缓吹来。就躺在这长藤椅上点燃一支马尼拉雪茄,悠悠然彻夜值班好了!口渴时喝一口壶里的威士忌,衣袋里还剩有巧克力棒也求之不得。
听,夜鸟在高高的树梢上喧哗。鸟们想必不知晓这次大地震带来的灾难。而我们人则在品尝丧失衣食住之便的所有痛苦。不,岂止衣食住,喝不上一杯柠檬汽水都要使我们多少忍受不适的折磨。人这两脚兽是何等窝囊的动物啊!当我们最后失去文明之时,那才正如风中残烛一样必须守护垂危的生命。看,鸟已静静入睡,不知盖被和垫枕的鸟们!
鸟已静静入睡。梦大概也比我们的安然。鸟仅活在此时此刻。而我们人却必须活于过去活于未来。这意味必须遭受悔恨和忧虑之苦。尤其是此次大地震不知将给我们的未来投以多大的凄凉阴影。被烧毁了东京的我们在苦于今日饥饿的同时还苦于明日饥饿。鸟们所幸不知此痛苦,不,不限于鸟们。
据传小泉八云曾说当人不如当蝴蝶。蝴蝶!如此说来看那蚂蚁好了!假如幸福仅仅意味痛苦少,那么蚂蚁也应比我们幸福。可是我们人晓得蚂蚁所不知晓的快乐。蚂蚁也许没有因破产或失恋而自杀的苦难,但也不可能和我们同样怀有愉快的希望,不是吗?至今我们仍记得,记得自己曾在月色朦胧的洛阳废都怜悯一行都不知晓李太白之诗的无数蚁群!
可是,叔本华……算了,不谈哲学了。反正有一点是确定的:我们和那里的蚂蚁大同小异。哪怕这一点——仅仅这一点——是确定的,那么,我们必须更加珍惜人所特有的感情的全部。自然只是冷冷注视我们的痛苦。我们必须互相怜悯。而欢喜杀戮——绞杀对手甚至比语惊四座还要来得容易。
我们必须互相怜悯。叔本华的厌世观给予我们的教训不也在这里吗?
夜似已过半。星斗依然在头顶凉光熠熠。好了,你喝威士忌吧,我躺在藤椅上嚼一支巧克力棒。
<b>地上乐园</b>
地上乐园的光景屡屡出现在诗歌中。遗憾的是,我从未产生过想在诗人笔下的地上乐园安居的念头。基督教徒的地上乐园终归是单调无聊的全景画卷,黄老学者的地上乐园无非索然无味的中国风味小吃店。更何况近代乌托邦之类——任何人恐怕都还记得威廉·詹姆斯<a href="#m15"><sup>[15]</sup></a>曾为之战栗。
我们希冀的地上乐园不是此类天然温室。同时也并非兼作学校的衣食供应站。地上乐园大体应该是这样的地方:居于其中,双亲必然随着子女的成长而停止呼吸;兄弟姐妹即使生为恶棍但决不生为白痴,因而毫不互为负担;女人一旦成为人妻,马上借得家畜之魂而变得百依百顺;小孩无论男女,全都可以遵从父母的意志和情感而在一日之中数次或聋或哑或为胆小鬼或作睁眼瞎;甲友不比乙友穷,乙友亦不比甲友富,从而在相互吹捧中获得无上的愉悦。
这并非我一人独有的地上乐园,也是普天下善男信女的人间天国。不过,古来善于想入非非的诗人学者都不曾梦想过如此光景。这也没什么不可思议。因为这一梦境过于充满真实的幸福。
附记:我的外甥梦想购买伦勃朗的肖像画。却不梦想得到十元钱。因为十元零花钱过于充满真实的幸福。
<b>暴力</b>
人生通常是复杂的。为使复杂的人生变得简单,除了诉诸暴力别无他法。故只具有旧石器时代脑髓的文明人往往爱杀戮胜过爱辩论。
说到底,权力也是获得专利的暴力。即使为统治我等芸芸众生,恐怕也需要暴力,或者不需要暴力。
<b>常规做法</b>
实在不幸,我不具有对“常规做法”顶礼膜拜的勇气。岂止如此,事实上还每每嗤之以鼻。然而有时对其怀有爱也是不容否认的。爱?较之爱或许应称之为怜悯。但不管怎样,反正对“常规做法”无动于衷。果真如此,人生势必变成不堪入住的精神病院。斯威夫特<a href="#m16"><sup>[16]</sup></a>的最后发疯,只能说是必然归宿。
据说斯威夫特发疯前夕,曾眼望唯独尖梢枯萎的树自言自语:“我很像那棵树,先从脑袋开始报销。”每次想起这段逸闻都禁不住为之战栗。值得暗自庆幸的是,我没有生为斯威夫特那般聪明绝顶的一代鬼才。
<b>槠米树叶</b>
彻底幸福是仅仅赋予白痴的特权。任何乐天主义者都不可能始终面带笑容。假如真正允许乐天主义者存在,那只意味着对幸福何等绝望。
“居家吃饭,槠米树碗;旅途之餐,敷其叶片。”<a href="#m17"><sup>[17]</sup></a>此诗抒发的并不纯粹是行旅之情。较之“希望”得到什么,我们更多的是同“能够”得到什么达成妥协。学者想必赋予树叶以林林总总的美名。但若不客气地拿到手中细看,槠米树叶终归是槠米树叶。
赞叹槠米树叶的确比主张以槠米树叶为餐具值得尊敬,但恐怕不如对其付诸一笑显得高雅。至少终生不厌其烦地重复同一赞叹是滑稽而不道德的。实际上,伟大的厌世主义者也并非终日愁眉苦脸。就连身患不治之症的莱奥帕尔迪<a href="#m18"><sup>[18]</sup></a>有时也在苍白的玫瑰花中浮现出凄寂的微笑……
追记:不道德是过度的异名。
<b>佛陀</b>
悉达多<a href="#m19"><sup>[19]</sup></a>偷偷跑出王宫后苦修六年。所以苦修六年,当然是极尽奢华的宫中生活的报应。作为证据,拿撒勒的木匠之子<a href="#m20"><sup>[20]</sup></a>似乎只断食四十日。
<b>又</b>
悉达多让车匿<a href="#m21"><sup>[21]</sup></a>拉着马辔悄然离王宫而去。但他的思辨癖屡屡使其陷入melancholy(抑郁症)。那么,偷出王宫后让他舒一口气的,究竟是将来的释迦无二佛<a href="#m22"><sup>[22]</sup></a>还是其妻耶输陀罗,恐怕很难断定。
<b>又</b>
悉达多苦修六年后在菩提树下达成正觉。他的悟道传说表明应如何支配物质之精神。他首先水浴,继而食乳糜,最后同牧羊少女难陀婆罗交谈。
<b>政治天才</b>
自古以来政治天才便似乎被认为是以民众意志为其自身意志者。其实大概恰恰相反。毋宁说政治天才是以其自身意志为民众意志之人。至少口头表达上能使民众昏昏然相信此乃他们大家的意志。因此,政治天才大约兼有演戏天才。拿破仑曾说“庄严与滑稽仅一步之差”。这句话与其说是帝王之言,更像出自名优之口。
<b>又</b>
民众是相信大义的。而政治天才总是对大义本身分文不舍。但为了统治民众又必须借用大义这一面具。而一旦借用一次,便再也无法摘掉直至永远。若强行摘掉,任何政治天才都只能不日死于非命。也就是说,帝王为了保住王冠在身不由己地接受统治。所以,政治天才的悲剧未必不兼有喜剧。例如兼有古时仁和寺法师举鼎挥舞那种《徒然草》<a href="#m23"><sup>[23]</sup></a>中的喜剧。
<b>恋情强于死</b>
“恋情强于死。”这句话也出现在莫泊桑的小说里。但世上比死更强有力的东西不仅仅是恋情。例如伤寒患者等必须吃罢一口饼干方能最后死去便是食欲强于死的证据。此外诸如爱国心、宗教热情、人道精神、名利欲、犯罪本能等等,强于死的东西必定不在少数。换言之,所有激情都比死更强有力(当然对死的激情除外)。以恋情而言,似乎也很难断定它在激情中尤为强于死。甚至看上去容易被认为是恋情强于死的场合,实质上支配我们的仍是法国人的所谓包法利主义——始自包法利夫人的感伤主义,习惯于将我们本身空想成传奇中的恋人角色。
<b>地狱</b>
人生比地狱更为地狱。地狱所施加的苦难不曾打破一定的常规。譬如饿鬼之苦,不过是在将要取食眼前饭菜时上面突然起火而已。然而不幸的是人生所给予的苦难并不这么单纯。取食眼前饭菜之际,既有时上面蹿起火苗,又有时意外手到擒来。而津津有味地食罢,既有时上吐下泻,又有时乖乖消而化之。在这种莫名其妙的世界面前,任何人都不可能轻易得手。假如堕入地狱,我保准以闪电速度一把夺过饿鬼饭食。更何况什么刀山血海之类,只消住上三年两载,也就可以处之泰然。
<b>丑闻</b>
公众喜爱丑闻。白莲事件<a href="#m24"><sup>[24]</sup></a>、有岛事件<a href="#m25"><sup>[25]</sup></a>、武者小路实笃事件<a href="#m26"><sup>[26]</sup></a>——公众从这些事件中找到了多么大的满足啊!那么,公众何以喜爱丑闻尤其热衷于世之名人的丑闻呢?古尔蒙<a href="#m27"><sup>[27]</sup></a>是这样回答的:“因为隐蔽的自家丑闻得以显得理所当然。”
古尔蒙的回答一针见血,但未必尽然。连丑闻都制造不出的凡夫俗子们在所有名士的丑闻中找出了足以辩护自己怯懦无能的最好武器,同时物色到了赖以树立自己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优势的台基。“我没有白莲女士那么漂亮,但比她贞洁”;“我没有有岛氏那样的才华,但比他通达世故”;“我没有武者小路实笃……”——如此说罢,公众便如猪一般无比幸福地堕入酣睡之中。
<b>又</b>
另一方面,天才便显然具备能够制造丑闻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