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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话语滔滔不绝,仿佛身体里的大坝决堤了。比夫再也听不懂了。布朗特喝成了大舌头,语速狂飚,声音都乱作一团。比夫在想艾莉斯将他撵走后,他会到哪里去?到了早晨,她就会这么做——她说过。

比夫困倦地打着哈欠,指尖轻拍着张开的嘴巴,好让下颌放松。快三点了,这是一天或者一夜里最呆滞的时刻。

哑巴很有耐心。他听布朗特说话几乎一小时了。现在,他开始时不时看一下钟。布朗特没有注意,依旧说个不停。最后,他终于停下来卷了一支烟,哑巴看着时钟点了点头,用他独特而深奥的方式笑了笑,在桌边站了起来。像往常一样双手插在口袋里,他迅速走了出去。

布朗特醉得一塌糊涂,完全不知情。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哑巴没再回应了。他的嘴巴张开,眼珠子迷迷糊糊地左右转动扫视着餐馆。额头上的青筋凸起,他开始愤怒地用拳头捶打桌子。现在,他的酒疯耍不了多久了。

“过来吧,”比夫温和地说,“你朋友已经走了。”

酒鬼还在寻找辛格。他从未醉成这个样子。表情丑陋不堪。

“我有东西要给你,和你说句话。”比夫哄道。

布朗特从桌边拖出身子,迈着摇晃的大步又向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进进出出,进进出出。不管怎么样,这和自己没关系。屋子空荡安静。时间如此缓慢。疲惫不堪的他垂下头来。所有的活力正缓慢地离开屋子。柜台、面孔、雅座、桌子、角落里的收音机、吊顶的风扇——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死气沉沉。

他肯定是睡着了。有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他神志慢慢恢复,抬起头来看有什么需要。厨房里的黑人男孩威利站在他跟前,头戴帽子,身上系着白色的长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只要一说话,他就很激动。

“他这样,用拳头往墙——墙——墙砖上砸。”

“什么?”

“就在两——两——两栋房子以外的小巷里。”

比夫挺直了耷拉的肩膀,整了整领带。“什么?”

“他们要把他带到这里,马上就会来一大群人——”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起,让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是那个矮个子白人,脸上有胡——胡——胡子。”

“布朗特先生,是的。”

“呃,我没看到是怎么开始的。我在后门站着,听见一阵响动。听着好像后巷里有人打架。我就跑——跑过去看了。这白人简直像头野猪。他用他的脑袋去撞墙,又用拳头打。我从没见过哪个白人像他那样骂骂咧咧和打架,就和那堵墙。看他那样子,迟早要把脑袋撞破。然后,有两个白人听见声音过来了,在那儿围观——”

“然后呢?”

“呃——你知道那个不说话的绅士——手插口袋里的——这个。”

“辛格先生。”

“他也来了,站在那里看,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然后,布——布——布朗特先生看见了他,开始说话和喊叫。接着就突然倒在地上了。他可能把脑袋撞开了花。一个警——警——警察过来,有人告诉他这是布朗特先生。”

比夫低着头,把刚听到的事默默地重新组织了一下。他揉着鼻子,思考了一分钟。

“他们随时会涌进来。”威利走到门口,往街上看,“他们都来了,拖着他呢。”

十几个看热闹的人和一个警察都要挤进餐馆里。外面有几个妓女,透过窗子向屋里看。每逢发生点儿不寻常的事,就引来那么多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实在可笑。

“只是额外添乱,毫无用处。”比夫说。他朝扶着酒鬼的警察看了一眼。“其余人可以走了。”

警察将酒鬼扶到一张椅子上,把一小群观众都赶到街上。然后,他看着比夫:“有人说他待在你这里。”

“不是。但他待着也没问题的。”比夫说。

“希望我将他带走吗?”

比夫想了下。“他今晚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这话我不负责——但我想这能让他冷静下来。”

“好的,我收工前再过来一趟。”

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人。从这酒鬼被带进来起,比夫才刚顾得上将注意力投向他。布朗特的下巴似乎伤得厉害。他沉沉跌倒在桌子上,大手掩着嘴巴,身体前后晃动。他的头上有个裂口,血顺着太阳穴流了下来。指关节的皮擦破了,他看上去糟透了,好像刚被人揪着脖子从阴沟里拎起来,体内的所有精力都已奔涌外泄,他彻底垮掉了。哑巴隔着桌子坐在他对面,灰色的眼睛将一切看在眼里。

比夫随之发现布朗特的下巴没有真的受伤,他的手一直捂着嘴是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眼泪从他满是污垢的脸庞流了下来。他时不时地斜眼瞄一下比夫和辛格,为他们看着自己哭而恼怒。气氛很尴尬。比夫朝哑巴耸了一下肩,眉毛扬了起来,神情在问“怎么办”。辛格的头歪到一边。

比夫不知所措,思索着该如何处理这个局面。他还没想好,哑巴将菜单翻到背面,开始写字:

如果你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安排他,他可以和我回家。先给他弄点儿汤和咖啡,那样比较好。

比夫松了一口气,用力地点着头。

他在桌上放了三份昨晚的特价菜、两碗汤、咖啡和甜食。但布朗特不吃。他的手不肯从嘴上挪开,仿佛那将要暴露的嘴唇是他的隐秘之处。他低泣的声音刺耳,宽大的肩膀神经质般抽搐。辛格指着一盘食物,接着指另一盘,但布朗特始终坐在那里,捂着嘴巴,摇着头。

比夫说得很慢,好让辛格能看清。“太紧张了——”他没话找话。

汤冒着热气,扑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片刻,他颤抖着拿起勺子。喝了汤,吃了点甜食。他肥厚的嘴唇依然颤抖着,他的头几乎埋到了盘子里。

比夫注意到这点。他想,几乎每个人的身体都有某个部位被特别保护着。对哑巴来说,是他的手。小女孩米可会揪着她的上衣,免得衣料摩擦那胸脯上新生的、娇嫩的乳头。对艾莉斯来说,则是她的头发。每当他抹了头油,她就不让他睡在旁边。那么他自己呢?

比夫久久地转动着小指上的戒指。无论如何,他知道哪里不是。不……再是。他的额头上有一道深深的皱纹。插在裤兜里的手紧张地向生殖器摸去。他吹起口哨曲,从桌边站起来。无论如何,在别人身上找这个部位就太可笑了。

他们扶着布朗特站起来。他两脚发软,踉踉跄跄。他不再哭了,却似乎为可耻又恼人的事而郁闷。他被领着往前走。比夫从柜台后拿出手提箱,向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似乎从不为任何事情大惊小怪。

比夫跟着他们到门口。“打起精神吧,别再惹事了。”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逐渐被照亮,透着黎明的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隐约的、银白的星星。街道空旷、寂静,几乎是清冷的。辛格左手提着箱子,另一只手搀着布朗特。他和比夫点头道别,两人就走上人行道。比夫原地站着,目送他们。他们走过半个街区后,发蓝的黑夜里,只看见两个黑色的身影——哑巴是笔直坚挺的,肩膀宽大、走路不稳的布朗特依偎着他。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之后,比夫好一会儿没动,凝视着夜空。天空的深邃与无限让他既迷恋又沮丧。他揉了揉额头,返回灯火通明的餐馆。

他站在收银台后回想夜里发生的事,脸上的肌肉因此收缩、僵硬。他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回忆这个小插曲的种种细节,却没有头绪。

突然,一批客流涌入,门开开合合。夜晚已结束。威利将椅子叠放在桌子上,开始拖地。他准备下班了,嘴里唱着歌。威利是个懒鬼。在厨房里,他常常偷懒,将随身携带的口琴拿出来吹一会儿。现在,他没睡醒般拖着地,从容地哼着他孤独的黑人音乐。

餐馆里人还不算多——这个钟点正是通宵熬夜的人和刚刚苏醒的人相遇的时刻。睡眼蒙眬的女招待在递送啤酒和咖啡。没有噪音,没有交谈,每个人都那么孤单。刚苏醒的人和熬完夜的人彼此怀疑,每个人都有疏离之感。

街道对面的银行大楼在破晓时分是那么暗淡。慢慢地,它的白墙砖越来越清晰。终于,旭日的第一束光线将街道照亮,比夫最后扫了一眼餐馆就上楼了。

进门时,他把门把手晃得嘎嘎作响,好吵醒艾莉斯。“我的神啊!”他说,“昨晚够呛的!”

艾莉斯被惊醒了。她躺在皱皱巴巴的被窝里像一只坏脾气的猫,接着伸了个懒腰。房间了无生气,被新鲜火辣的晨光照耀,一双皱巴巴的丝袜疲软地挂在窗帘的绳子上。

“那个酗酒的白痴还在楼下晃着吗?”她质问。

比夫脱下衬衣,检查领子脏不脏,看还能否接着穿。“自己下去看。我说过,没有人能阻止你将他踢走。”

睡意未退的艾莉斯弯下身子,从地板上捡起一本《圣经》、菜单的空白页和主日学校的课本。《圣经》的纸页被她翻得沙沙作响,然后她在某页停住,开始费力而专注地大声阅读。今天是周日,她在备课,为教堂少儿班的孩子们准备的周课。“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德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艾莉斯仍在使劲地读,声音延绵低沉如丝。他听着。“……而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读完了。经文在比夫心里轻柔地又回旋了一遍。他试图将具体的词语从艾莉斯刚才念经的声音剥离出来。他想找回小时候母亲给他念这段经文的记忆。带着怀旧的情绪,他低头去看小指上的婚戒,它曾属于母亲。他想知道,母亲要知道他放弃了教派与信仰会有何感受。

“今天的课是关于门徒的聚集,”艾莉斯在自言自语地备课,“课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突然从沉思中惊觉,他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内衣,开始洗澡。他的上身总是洗得格外仔细。每天早晨,他都要用香皂涂遍他的胸脯、手臂、脖子和脚——这个季节里,他只有两天会躺到浴缸里,将全身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艾莉斯起床。从窗户望出去,他知道今日无风,将酷热如火。艾莉斯已读完,明知他在等着,依然慵懒地横躺在床上。一股平静而阴沉的怒气升起,他嗤笑一声,然后苦闷地说:“要不,我坐下来读会儿报纸?不过,我希望你能让我睡觉。”

艾莉斯开始穿衣服,比夫铺床。他熟练地将被单翻过来,本来在上面的被单换到下面,朝外的那面转成朝里。把床麻利地铺好后,他一直等到艾莉斯出去了才脱掉裤子爬进被窝。他的脚从被窝下伸了出来,毛茸茸的胸膛被枕头衬托得更加乌黑。他庆幸没把酒鬼的事情告诉艾莉斯,他原想和谁说一说此事,将所有的事实大声复述一遍,疑惑之处也许就水落石出。那瘪三整天讲个不停,却没人知道他在讲什么。十有八九,他自己也不懂。还有,他唯独挑选了那个聋哑人,绕着他打转,想将内心的一切都呈献给他。

为什么?

因为有些人有种本能,要在某个时刻抛弃那尚未发酵和腐烂的自我——统统甩给某个人或某种理念。必须如此。对某些人而言这是与生俱来的——经文说的“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也许——他是一个中国人的原因,那家伙自己说的。还是一个黑人、南欧人和犹太人。而且,如果他深信不疑,也许就是这样。他是他讲过的每个人、每件事——

比夫向外伸着两条胳膊,裸露的脚交叠。晨光将他的脸照得苍老,收缩的眼皮闭上,铅铁般沉重的胡子长在脸颊和下巴处。渐渐地,他嘴角变软,松弛。金黄色的、刺眼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房间又热又明亮。比夫困倦地转过身,以手挡着眼睛。他不过是个小人物——巴塞洛缪——有俩拳头和心直口快的老比夫——布瑞农先生——他的自称。

3

虽然昨夜在外面逗留到很晚,阳光还是让米可老早就醒来了。天如此热,早餐连咖啡都喝不下,她喝了杯放了糖浆的冰水,吃了冷饼干。她在厨房瞎混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前廊读漫画。她想,辛格先生也许在前廊读报纸,大多数周日的早上他都如此。可是,辛格先生不在那儿。又过了一会儿,她老爹说辛格先生昨夜很晚归来,还带了同伴回房。她等辛格先生等了很久。别的房客都下来了,唯独不见他。最后,她又回到厨房,将拉尔夫从高凳上抱下来,帮他换上干净的衣服,擦了擦脸。等到巴伯尔从主日学校放学回家,她就要带孩子们出去。巴伯尔没穿鞋,高温的人行道烫到他了,于是,她让巴伯尔和拉尔夫一起坐在婴儿车里。她拖着婴儿车,走了八条街,最终来到一栋很大的新房子,房子正在施工。梯子竖立,撑在屋顶边缘,她鼓足勇气,开始往上爬。

“你看好拉尔夫,”她回头向巴伯尔喊道,“别让蚊子叮到他眼皮上。”

五分钟后,米可站在了屋顶,腰伸得老直。她张开双臂,像一对翅膀。这是所有人都想站的地方。制高点。但没几个孩子能做到。他们大多都害怕,万一没站稳,掉了下来,那可是要命的事。周围都是屋顶和树梢。小镇的另一边是教堂的尖顶和工厂的烟囱。天空明亮,蔚蓝,热情如火。太阳使得地上的一切变成炫目的白,或者,炫目的黑。

她想唱歌。她熟悉的歌都涌到了喉咙口,却没有声音出来。上周,一个大男孩爬到了屋顶最高处,高吼了一声后,大声地念他在中学里学到的一篇演说——“朋友们,罗马人,我的同胞们,请听我说!”人站在高处,自有一种狂野的冲动,想尖叫、唱歌或者张开双臂飞翔。

她感到脚下的网球鞋底在滑,便慢慢低下身子,骑坐在屋顶。房子快建好了,将会是这片区最大的一栋房子——两层楼,极高的天花板,有她所见过最陡的屋顶。可是,很快就要建成了。木匠们要走了,孩子们得另找一个地方玩耍。

她独自待着。身边没有别人,周围很安静,她可以想点事情。她从短裤口袋里掏出昨晚买的烟,缓缓地吸着。烟给她微醺的感觉,脑袋变沉了,挺不起来,可她得将它吸完。

M.K.——到了十七岁,她就会很有名,要把这两个字母写在所有东西上。她要开一辆红白色的帕卡德轿车回家,车门上有她名字的缩写。她将在手帕和内衣上都纹上红色的M.K.。也许,她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她要发明一种绿豆大小的收音机,可以将它塞进耳朵到处去。还有飞行器,人们可以像背包一样将它固定在背后,满世界地呼啸飞驰。然后,她还要成为打通直达中国巨型隧道的第一人,人们可以乘坐大气球下去。这就是她要发明的第一批东西。它们早已经被计划好了。

烟抽到一半,米可就掐熄了,手指一弹,烟屁股沿着屋顶斜坡落下。她的身子向前倾伏,头枕在胳膊上,开始哼起歌来。

有件奇妙的事——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一首钢琴曲或别的曲子在她脑袋里弹奏。不管她在做什么,或者想什么,它总是挥之不去。她家的一个房客布朗小姐房间里有一台收音机。去年冬天,每个周日的下午,她都会坐在台阶上听广播。她印象最深的那些,也许是古典音乐。有一个家伙,每次听到他的音乐,她的心都一阵紧缩。他的音乐,有时候像五颜六色的水晶糖,有时候却是她所能想象到的最悲伤、最温柔的事物。

哭声突然响起。米可坐直了听。风将覆额的刘海吹乱,耀眼的光线将她的脸晒得苍白而湿润。哭泣声还在继续。米可的双手和膝盖沿着尖尖的屋顶挪动。挪到了尽头,身子向前趴下,脑袋伸到了屋顶外,这样她就能看见地面了。

孩子们待在原地。地上不知有什么东西让巴伯尔蹲着看,旁边是小小的、侏儒般的黑影。拉尔夫还拴在婴儿车里。他刚学会坐,帽子歪戴在脑袋上,手抓着婴儿车的两侧,正在哭。

“巴伯尔!”米可朝下喊,“看看拉尔夫要什么,拿给他。”

巴伯尔站了起来,细看了一下宝宝的脸。“他什么都不要。”

“好吧,那你给他好好摇一摇。”

米可爬回到她之前坐的地方。她想要认真思索一下两三个人,唱唱歌,做一些计划。但是拉尔夫还在号啕大哭,她的耳根不得清净。

她开始大胆地往下爬,要爬到屋顶边的梯子那儿。斜坡很陡,上面钉了几块木头,每块之间相隔很远,是给工人落脚站稳用的。她开始头晕,心跳得猛烈,身体颤抖。她大声地指挥自己:“紧紧抓着这里再滑下去,直到右脚踩稳了,贴紧,把重心挪到左脚。镇定,米可,你得保持镇定。”

攀爬运动中最难的就是朝下爬。她费了老大功夫才爬到梯子那儿,心里踏实了。当她终于站在地面上时,她看上去变矮了,有一会儿,双腿好像要随着她一起垮掉。她扯了一下短裤,将皮带往里勒紧一扣。拉尔夫还在哭,但她不理会,径直走入空荡荡的大房子。

上个月,他们在门口放了个标志,不许小孩乱闯。有一天晚上,一群小孩在屋里耍闹。有个夜盲的小女孩跑到一间还没装地板的房间,掉了下去,摔断了腿。现在,人正躺在医院,腿上打着石膏。还有一次,几个顽劣的男孩在一面墙上撒满尿,还写了一些淫秽之语。但是,不管竖了多少“不得入内”的牌子,都阻止不了孩子们,除非房子粉刷好,人搬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新鲜木材的气息,走路时,她的网球鞋底发出咚咚的声音,整栋屋子都有回响。空气又热又安静。她在前厅中间站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一件事。她摸了摸口袋,从里面掏出两支粉笔——一支绿色,另一支红色。

米可慢慢地涂画着大写字母。在上面,她写了“爱迪生”,下面则写了“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的名字。然后,在每个角落,用最大号的字体写下她名字的缩写——M.K.,先用绿粉笔写好,再用红粉笔描边。搞完这个,她走到对面的墙壁,写了一个下流的词——脓包,在它下方又加了自己名字的缩写。

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中央,看着自己的杰作。粉笔还握在手里,她感到意犹未尽。她在回忆某个家伙的名字,去年冬天,她从收音机里听到此人写的音乐。她曾问过学校里的一个女孩,那女孩有一架钢琴,上过专门介绍那人的音乐课。女孩去问她的老师了。那家伙似乎只是个孩子,很久以前住在欧洲的某个国家。虽然只是个少年,他却给钢琴、小提琴、乐队甚至管弦乐团写出无数的美丽乐章。记忆中,她听过的作品里,她能记住他六首不同的旋律。有些作品,节奏很快,铃铛般清亮,而另外一些像春雨后的气息。但是,它们全都或多或少地使她感到忧伤又兴奋。

她哼起其中一段旋律。没多久,闷热而空寂的屋里独自待着的她,感觉到了眼中泪水。她的喉咙干涩发紧,不能再唱下去。她麻利地在名单阵容的最上面写下那家伙的名字——莫扎特。

拉尔夫和之前一样,仍被拴在婴儿车里。他安静地坐着,胖乎乎的小手抓着婴儿车的两边。拉尔夫看起来就像个中国小男孩,有齐整的黑色刘海和黑眼睛。阳光照着他的脸,这是他哭闹的原因。巴伯尔不见踪影。看见她过来,拉尔夫又哭了起来。她将婴儿车拖到房屋旁的树阴里,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颗蓝色的啫喱糖。她将啫喱糖塞入婴儿温暖柔软的嘴里。

“好好琢磨去吧。”她对他说。这其实有点浪费,拉尔夫还太小,并不能尝出糖果真实的味道。对他来说,一块干净的石头味道也一样,只是这小笨蛋会将它吞下去。他不明白味道就像他不明白人话。你要是对他说你感到烦了,不想再拖着他到处去,想把他扔到河里去之类的话,他的反应就和听见你说爱他是一样的。一切对他都没有区别。所以,将他带在身边实在乏味无聊。

米可双手拢起,夹得紧紧的,从拇指的缝隙处吹气。她的腮帮子鼓了起来,起初只有气流穿过拳头的声音。然后,一声高亢尖利的口哨声响起,很快,巴伯尔从房子的一角走了出来。

她帮巴伯尔把头发里的木屑扒了出来,整理了拉尔夫戴的帽子。这帽子是拉尔夫最好的宝贝了,有蕾丝边,绣满花纹。绑在他下巴底下的丝带,一边是蓝色,另一边是白色,耳朵处饰有夸张的玫瑰花。他的脑袋太大了,帽子显小,刺绣的花纹已破旧,但她每次都给他戴上这顶帽子再带他出门。拉尔夫没有大多数婴孩有的那种正经的婴儿车,也没有夏天穿的毛线鞋。她只能用这辆寒酸的手推车拉着他去周围转,车是她在三年前的圣诞节弄来的。不过,一顶好的帽子给他长脸了。

周日将近中午时分,天极热,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婴儿车嘎嘎作响,发出刺耳的声音。巴伯尔打着赤脚,发烫的人行道烤着他双脚。绿橡树在地面投下了清凉的黑影,但那并不足以遮阴。

“坐到推车里,”她对巴伯尔说,“让拉尔夫坐到你腿上。”

“我可以走,没事。”

漫长的夏季经常带给巴伯尔腹绞痛。他上身赤裸,肋骨都突了出来,很白。阳光没将他晒黑,反而是更苍白了,胸前的小乳头就像蓝色的葡萄干。

“没关系的,让我推你,”米可说,“上来吧。”

“好吧。”

米可慢悠悠地拖着车走,丝毫不着急回家。她开始和俩孩子聊天。但与其说和他们聊天,不如说她在自言自语。

“这是件趣事——我最近做的梦。仿佛在游泳。却不在水里,我撑开胳膊,奋力游过的是无比庞大的人群。那群人比周六下午克瑞瑟斯商店的人还要多上一百倍。世界上最巨大的人群。有时,我从他们中间游过,叫喊,凡我游过的地方,人都纷纷倒下——其他时候,我在地上,人们在我身上乱踩,我的内脏都流到了人行道上。我想,这不是个简单的梦,这是噩梦——”

在周日,家里到处都是人,房客和他们的访客都有。报纸被翻得沙沙响,空气里飘着雪茄的烟味,台阶上永远都有脚步声。

“有的事情你就是想自己知道就好。并不说它们是坏事,你只想把它们当作秘密。我有两件或者三件事,即使是对你们我也不会说的。”

到了街角,巴伯尔下车帮她把婴儿车抬下马路牙子,到了下一段人行道又帮她抬上去。

“有一样东西,我愿意为它付出一切。那就是钢琴。我要是有一架钢琴,我会每天晚上都练习,要将世上一切曲子都学会。这就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现在,他们走到他们住的那片街区了。只要再过去几户,就到他们家了。他们家是整个小镇北区最大的房子之一——三层楼高。然而,屋里住了十四个人。真正的凯利家族没有那么多人——但是,每人五美元包食宿,也不妨将他们都算入。辛格先生没有算进去,他仅仅是租个房间,自己把它收拾得井井有条。

房子很窄,多年未粉刷。它看起来建得不够坚固,三层楼太高了。一边有塌陷。

米可解开拉尔夫,将他从车里抱出来。她飞快地穿过门厅,从余光看见,客厅那边全是房客。她老爹也在那儿。她妈妈应该在厨房。所有人都聚在那儿等开饭。

她走进他们自住的三间房里的头一间,将拉尔夫放到父母睡的床上,拿了一串珠子给他玩。隔壁关着门的房间里传来了声音,她决定进去看看。

黑兹尔和埃特看见她就不说话了。埃特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正往脚指甲上涂红色指甲油。她的头发都被钢卷卷了起来,下巴处冒出一颗痘痘,上面抹了点白色的面霜。黑兹尔像往常一样,懒散地倒在床上。

“你们滔滔不绝地说什么呢?”

“关你屁事,”埃特说,“闭上你的嘴,离我们远点。”

“这房间既属于你们,也属于我。和你们一样,我有权待在这里。”米可神气活现地在房间里来回走,把房间都走了个遍。“不过,我没兴趣挑起战争,我只要属于我个人的权利。”

米可的手心往后捋了捋她蓬松的刘海。她老做这个动作,久而久之,额头前冒出一绺鬈发。她鼓动鼻翼,对着镜子做鬼脸。接着,又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作为姐姐,黑兹尔和埃特还凑合。但埃特简直疯掉了,脑子里只有电影明星和拍电影。有次,她写信给珍妮特·麦克唐纳,收到一封打字机打出来的回信,信里说埃特若去好莱坞,可以过来,到她家的游泳池游泳。从此,“游泳池”的念头就蚕食着埃特的大脑。一天到晚都想着,只要把车资攒出来,她就要去好莱坞,找份女秘书的工作,和珍妮特·麦克唐纳成为好友,再拍个电影之类的。

她打扮起来没完没了,那还不是最糟的。埃特没有黑兹尔长得美貌。关键是她没有下巴。她常拉伸下颚,做很多下巴运动,那是她从一本电影手册上看来的。她经常在镜里看自己的侧面,调整嘴巴的姿态。但是,这都白费劲。有时,埃特会捂着脸,在深夜里哭泣。

黑兹尔则明摆着很懒。她长得好看,脑子却不灵光。她今年十八岁,除开比尔,她就是家里最大的孩子。问题也许就在此。无论家里有什么,她的那份总是最先和最大的——新衣服她先试,吃大餐时她的那份量最多。黑兹尔永远不需要去抢,她性格温柔。

“你要在房间里走一天吗?看你穿男孩们冒着傻气的衣服,我就难受。应该有人好好治治你,米可·凯利,让你规矩点。”埃特说。

“闭嘴!”米可说。“我穿短裤,因为我不想穿你的旧衣服。我既不想成为你们那样的人,也不想看上去和你们一样。决不。所以我穿短裤。我更想做个男孩子,真希望能搬去和比尔一个房间。”

米可在床下摸索,拖出一个很大的帽盒。她抱着它走到门口时,两个姐姐在后面喊道:“总算摆脱了!”

比尔的房间是家里最好的。像一个小窝——他一个人独享——要不是巴伯尔。墙壁上钉着比尔从杂志剪下来的照片,几乎都是美女的头像。另一头,有米可去年上免费艺术班时画的几张画。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

比尔身子前倾坐在书桌前,正读着《大众机械》。她走到他身后,胳膊搭在他肩膀上。“嗨,你这个老王八蛋。”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和她扭打成一团。“嗨!”他说。微微晃了一下肩。

“我在这里待一会儿,不会影响你吧?”

“当然——你想待就待,没关系。”

米可在地板上跪下来,解开大盒子上的绳子。她手抓着盒盖边,犹豫着。不知何故,她下不了决心打开它。

“我一直在想,我在这盒子里都做了什么,”她说,“它可能行,也可能不行。”

比尔还在读。她继续跪在盒子前,没打开它。她的目光移向比尔,他背对她坐着。他看书时,一只大脚一直踩在另一只上。他的鞋子磨破了。有一次,他们老爹讲,比尔的午餐都吃到脚那里去了,早餐则去了一只耳朵那儿,晚餐去了另一只耳朵。这说法颇为刻薄,比尔为此耿耿于怀了一个月,但这很好笑。他长了一对红润的招风耳,虽然中学刚念完,却穿十三码的鞋。站立时,他的一只脚常去擦另一只的后跟,企图掩藏他的大脚,可是欲盖弥彰。

米可把盒子打开几英寸的缝隙,又马上合起来。她太过激动,不敢去看。她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好让自己冷静一点。过了几分钟,她停在了自己的画前面,那是去年冬天她在上政府给孩子们办的免费艺术班时画的。画的是大海上的风暴和一只被风暴拍击的海鸥。画的名字叫《后背破碎的海鸥在风暴中》。老师在最初两三节课描述了海洋,几乎所有人都这样去认识大海。毕竟,班上大多数孩子和她一样,都没有亲眼见过大海。

这就是她的第一幅画,比尔将它钉在了墙上。她后来的那些画里都充满了人。一开始,她又画了几幅海洋风暴——有一幅画了一架失事的飞机,人们纷纷跳下去求生。另一幅画了横穿大西洋的轮船在下沉,所有人在推搡,想挤进一个小小的救生艇里。

米可走进比尔的储藏室,拿出其他几张她上课时画的画——一些素描、水彩和一幅油画。上面都是人。她想象了在布劳得大街上发生一场大火的情景并画了出来。火焰是耀眼的绿色和橘黄色,建筑物大概烧得只剩下布瑞农先生的餐厅和第一国家银行。街上躺着很多死人,没死的则在逃跑。有一个男人穿着睡衣,有一个女士还想拎着一串香蕉跑。另一幅画叫《工厂的锅炉爆炸》,人们跳窗出来,狂奔,一群穿工装服的小孩挤在一起站着,拿着特意带给他们爸爸的午餐饭盒。那幅油画,画的是布劳得大街上全镇人都卷入的一场暴乱。她不知道自己为何画这个,也想不出合适的名字。从画中看不到任何大火、风暴或能解释这场混战的理由。但这幅画上的人比任何一幅画都多,动态效果也比任何一幅画都来得好。这幅是最好的,想不出合适的名字实在是太糟糕了。她感觉这个名字潜伏在她的意识深处。

米可将画放回储藏室的架子上。没有一幅是真正好的。人都没有手指,有些胳膊画得比腿长。但艺术课很有趣。而她不过是画无缘无故出现在她头脑中的念头——在她心里,绘画和音乐给她的感受大为不同。没有什么比音乐更好了。

米可跪在地上,飞快地拿起帽盒的盒盖。盒子里是一个破裂的尤克里里,配了两根小提琴弦,一根吉他弦,还有一根班卓琴弦。四弦琴背后的裂缝用胶水修补过,中间的圆洞被一块木片盖住。琴马在琴的底部支撑起琴弦,两边各有几个音孔。米可在给自己做一把小提琴。她把小提琴放在膝盖上,有一种从未仔细看过它的感觉。之前,她曾用雪茄盒和橡皮筋给巴伯尔做过一个小小的玩具曼陀铃,这使她产生了这个念头。从此,她到处搜罗配件,每天进展一点点。除了用她的头,该做的事她都做了。

“比尔,这不像我见过的真正的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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