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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黑暗的时光,对她来说仿佛上帝的启示,从未离她远去。河岸边的薄雾中,寒意弥漫,她记得自己浑身发抖,哭了一阵子后,大声喊着救命。她害怕被冷山上跑下来的豹子吃掉,它们一眨眼的工夫就会把孩子叼走。这是她听斯托布洛德的酒友们说的,听他们的口气,仿佛山里到处都是饥肠辘辘的野兽——野熊正在觅食,狼群正在漫游,都对小孩的肉馋涎欲滴。深山里还充满了孤魂野鬼,它们变化出各种形象,个个都很可怕,它们会把你抓起来,把你带到地狱里去,天知道你会遭什么罪。

她听切罗基老婆子们讲过,食人魔生活在河里,吃人肉,它们会在破晓时分把人们抓走,拖进水里。小孩是妖怪最喜欢的食物。它们每抓走一个孩子,就在原来的地方留一个影子——跟本人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会走路也会说话,却没有真正的生命。七天过后,影子就枯萎凋亡了。

黑夜仿佛召唤出一切恐惧,年幼的鲁比就这样坐了一会儿,一边啜泣,一边冷得发抖,直到最后她几乎无法呼吸。她似乎感到所有的妖魔鬼怪都排着队,来捕食弱小无助的自己。

可后来,黑暗中有个声音跟她说话,好像是从湍流不息的河水中传来的,但不是什么食人魔。那似乎是某种大地或天空的温柔力量,似乎是一个动物精灵,一个把她护在羽翼下的守护神,它将从此刻起一直关心她的福祉。她记得树枝间透出的天空中的全部星相,那个平静的声音说的每一个字都直抵她的内心深处,安慰着她,保护着她,陪她度过整个夜晚。尽管穿着单薄的睡衣,她停止了发抖,也不再抽泣。

第二天早晨,一位渔夫把她解救下来,她走回家,没有跟斯托布洛德提起一个字。他也没有问她去哪里了。然而,那个声音依然在她的脑海中回响,从那天晚上开始,她就像出生时脸上带着胎膜的人一样,能知道一些别人永远不知道的事情。

鲁比渐渐长大,父女俩就靠她种的一小块地过活,幸亏这块地还没有陡到无法耕种。至于斯托布洛德,他总是在别处快活,经常接连失踪好几天。他曾经走了四十英里地去参加某个派对。甚至听到哪里有舞会的风声,他都会带着小提琴一路赶过去,尽管他只能拉出几个不走调的音,鲁比又会好几天看不见他。假如没有那一类娱乐活动,斯托布洛德就会去树林里,据他说是打猎,但他只偶尔带回一只松鼠或土拨鼠来炖着吃。他从来没有野心打一头鹿,所以啮齿动物稀少时,他们就吃鲁比采集的栗子、大黄、商陆和其他野果,因此,可以说他们大部分食物是树林里的坚果和浆果。

即便斯托布洛德嗜酒如命,也没能使他成为一个农夫。他不会自己种玉米,只会等玉米成熟时,挑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背着粗麻袋出去偷玉米。他用偷来的玉米蒸馏出一种浓稠的黄色烈酒,他的伙伴们都说这酒的烈度和后劲无与伦比。

他吊儿郎当地做过一次雇工,结果变成了一场惨剧,这是他唯一为人所知的一次工作经历。住在河下游的一个人雇他帮忙清理一块新垦地,准备来年春天播种。大树都已经伐倒了,横七竖八地躺在树林边上。那个人想让斯托布洛德帮他把树烧掉,他们先是燃起了熊熊大火,再从倒下的树上砍下树枝,这样就能把树干滚进火堆里,斯托布洛德突然意识到活比他料想的重多了。于是,他把衬衫袖子放了下来,扭头朝路上走去。那个人只好独自干活,用拖木钩吃力地把树干滚进火中。他站得离火很近,几根燃烧的木头滚了下来,把他的一条腿牢牢压住,他使尽浑身力气也无法挣脱,就扯起嗓子喊救命,直到把喉咙都喊哑了。火势继续蔓延,直到最后,他不愿意被烧焦,就拿伐树的斧头,齐膝砍断了自己的腿。他从裤脚管上撕下一条布,把流血的伤口扎牢,插进一根棍子绞紧,然后把一根分杈的树枝削成拐杖,拄着走回家。他活了下来,但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

许多年过去了,斯托布洛德从那个人屋前的路上经过时都提心吊胆的。让他感到万分沮丧的是,那个钉着木腿的人心怀怨恨,指不定哪天会从门廊上朝他开上一枪。

鲁比直至几乎长大成人,才忍不住好奇,母亲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嫁给斯托布洛德那种男人。但是,她母亲的影子似乎早就从他的脑海中抹得一干二净了。当鲁比问起母亲的样子时,斯托布洛德说已经不记得了。我甚至想不起她是胖是瘦,他说。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战争的狂热刚开始几天,斯托布洛德就参军了。有一天早晨,他骑着家里的老骡子去打仗,从此以后,鲁比再也没有他的音讯。留给她的最后记忆是,他沿着大路挤在人群中绝尘而去,靴子上方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她猜斯托布洛德没有打多久的仗。他肯定第一次上战场就死了,或者做了逃兵,永远消失了,鲁比听跟他同一个军团的人说——那个人一条胳膊被打断了,回到了家乡——夏普斯堡战役之后,斯托布洛德就失踪了。

无论他命运如何,是背后中了一颗米尼弹,还是匆忙逃去了西部,他离开后,鲁比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没有骡子,她甚至再也不能耕种那些贫瘠的田地,只能徒手用一把单片犁和一把锄头,开辟了一个小小的菜园。

战争第一年,她生活得十分艰辛。不过,斯托布洛德至少留下了那把旧滑膛枪,他以为空手参军的话,也许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武器。到了冬天,鲁比拿着这把老古董——它更像火绳枪,而不是新式的步枪——打野火鸡和鹿,像印第安人一样,把鹿肉切成薄片,在火上炙烤。斯托布洛德拿走了家里唯一的小刀,所以她用自制的刀子切肉。她用来制刀的材料是废旧横锯的断片,主要工具是一把锤子。她在火上加热了锯片,用路上捡来的一根弯曲的马掌钉,在热铁上划出刀的形状。当金属冷却后,她用锤子把划痕外多余的部分敲掉,将刀刃和把手上的毛刺磨平。她用苹果树粗枝上锯下来的一截木头做手柄,仍用锤子敲进几根用碎铜片做的铆钉。最后,她用一块滑腻的鹅卵石把刀刃磨锋利。她的手工制品看上去很粗糙,但用起来跟买来的刀一样顺手。

回首过去的人生,她引以为豪的是,十岁的时候,她就对山区方圆二十五英里以内的风物了如指掌,就像菜农熟悉田垄里的豆秧一样。还有后来,她还没长成个姑娘时,就徒手痛殴了几个狭路相逢的男人,至于细节她不愿意说。

她认为自己今年二十一岁,但她并不确定,因为斯托布洛德不记得她出生的年份和日期,他甚至想不起她降生在哪个季节。她倒不是想要办个生日派对,欢庆是她的生活中所匮乏的,因为谋生艰辛,她得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其他地方。

<a id="note17n" href="#note17">[1]</a> 英国作家狄更斯(1812—1870)的小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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