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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布洛德讲述了他们凑到一起去的经过,男孩毫不关心他说了些什么,似乎既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成为讨论的话题。据斯托布洛德的说法,潘哥儿长大的过程有点随意。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废物,因为他脑子稀里糊涂,也没有人能强迫他劳动。差遣他干的活太累,他就一屁股坐下。用鞭子抽他,他也毫不畏惧,仍然一动不动。因此,他早早就被赶出家门,一直在冷山里东游西荡,熟悉了山上每一道罅隙、沟壑。他有啥就吃啥,无论蛆虫还是野味,他都不挑食。他不在乎白天黑夜,若是夜里有皎洁的月光,他就干脆只在晚上出来活动。夏天,他睡在铁杉和香脂树下芬芳的枯叶堆里;阴雨绵绵下个不停的时候,他就在突出的岩石底下躲雨。冬天,他学着蟾蜍、土拨鼠和熊的方法,找一个山洞做窝,寒冷的月份几乎不再活动。

结果潘哥儿十分惊奇地发现,逃兵们在他的山洞里住了下来,于是他就跟他们混在了一起。他很喜欢小提琴曲,因此跟斯托布洛德特别要好。在他的眼里,斯托布洛德学识高深,是一位天才和先知。有时,斯托布洛德拉起弓弦演奏,潘哥儿就会跟着一道唱起来,但他的嗓音好像在吹鸭哨。被别人喝止之后,他便爬起来,跺足跳起一支神秘的舞蹈,古代凯尔特人跟罗马人、朱特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不列颠人打了几次败仗后,也许就会表演这样的痉挛抽搐式舞蹈。男孩手舞足蹈地跳着,直到筋疲力尽、汗珠四溅,然后他便跌坐在山洞布满尘土的紧实地面上,仔细聆听小提琴曲,鼻子随着空中的音乐旋律起伏,好像看着一只苍蝇在盘旋。

斯托布洛德会拉出一串音符,一遍又一遍重复这个旋律,过了一段时间,音乐就会像符咒一样迷住潘哥儿的心灵。潘哥儿喜欢斯托布洛德的演奏给他的感觉,因此痴迷着小提琴和小提琴手。他开始跟着斯托布洛德四处转悠,就像摇尾乞食的猎犬一样忠诚。晚上,在逃兵们的山洞里,他会醒着躺在那里,等待斯托布洛德睡着后就爬过去,紧靠他弓起的后背躺下。斯托布洛德在黎明醒来时,会用帽子抽打男孩,把他赶到适当的距离以外。接着,男孩会盘腿坐在火边凝视着斯托布洛德,仿佛随时都会发生奇迹。

斯托布洛德是在一次“突袭”中弄到潘哥儿的班卓琴的。“突袭”是山洞里的逃兵们给最近养成的习惯遮羞的专用语,富裕的农民只要稍微得罪过他们中间某个人,就会遭到他们的抢劫。十年前的怠慢也会成为借口:当你走在泥泞的路上,有人跑过去时,泥水溅到了你;有人从店铺出来,擦肩而过时撞到了你的胳膊,却没有一句道歉;有人雇你干活,却克扣你的酬金,或者对你颐指气使,让你觉得低人一等。任何斥责、诽谤、讥讽,无论年代有多久远,都可以作为借口。现在正是算账的最好时机。

他们洗劫了一个姓沃克的人家里。他是本县少数几个绅士之一,一个领头的大奴隶主,而单单这一点就惹到了山洞里的那群人。他们的基本观念最近发生了转变,开始谴责是黑人奴隶主导致了战争,带来了各种麻烦。再加上很久以来,沃克一直目空一切,自认高出所有人一等,是个飞扬跋扈的混蛋,那些住在山洞里的人决定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傍晚,他们下山来到农场,把沃克和他老婆绑在楼梯栏杆上,轮流扇沃克的耳光。他们搜索了外面的库房,洗劫了所有能轻易找到的食物——火腿、猪中段肉、大量腌制食品、一袋袋面粉和粗玉米粉。他们从房子里抢走了一张红木桌子、银餐具和银烛台、蜂蜡制的蜡烛、一幅从餐厅墙上拿下来的华盛顿将军油画肖像、英国制造的瓷器、田纳西的窖藏烈酒。后来,他们就用这些战利品把山洞装饰起来。华盛顿的肖像放在壁龛里,蜡烛插在银烛台上。餐桌上放着韦奇伍德<sup><a id="note48" href="#note48n">[1]</a></sup>瓷器和银质餐具,尽管他们中间很多人这辈子都只用葫芦和牛角做的瓢盆吃过饭。

然而,不知为何,斯托布洛德在沃克家抢劫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潘哥儿的班卓琴是他唯一的战利品。琴是他从沃克家一间工具房的钩子上取下来的,看上去有点丑陋,圆形的琴身不是很对称,但琴头是猫皮做的,琴弦是羊肠线做的,音调优美圆润。他只扇了沃克一记耳光作为报复,多年以前他喝醉酒坐在路边一根木头上,徒劳地想用小提琴拉出曲子来,却无意中听到沃克说他是傻瓜。我现在小提琴拉得可好啦,斯托布洛德打完沃克已经通红的脸颊后说道。回想起来,那次对沃克的洗劫令他不安。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会遭到报应。

回到山洞里,斯托布洛德把班卓琴给了潘哥儿男孩,教给他自己所知道的一点技法:怎样拧动琴栓调音,怎样用拇指和食指弹奏,有时扫弦,有时像横斑猫头鹰抓野兔一样,猛地勾弦。男孩显然有惊人的天赋,并且衷心渴望给斯托布洛德的小提琴提供适当的伴奏,他毫不费劲就学会了弹奏,就好像学习打鼓一样轻松。

那次突袭之后,他和潘哥儿除了沉迷音乐,几乎无所事事。他们有沃克的好酒喝,除了偷来的果冻什么都不吃。他们只有喝醉了无法演奏时才肯睡觉,连洞口都很少去,甚至不知道白天黑夜何时降临。正因为如此,潘哥儿男孩对斯托布洛德的所有曲目了如指掌,他们成了二重奏组合。

鲁比终于回来了,她只带了一小块包在纸里的血淋淋的牛腩,还有一壶苹果酒,因为亚当斯愿意给的牛肉比她想要的少得多。鲁比站在那里,看着她父亲和男孩,一言不发。她的眼圈发黑,赶路时扎起来的头发松了,披散在肩头。她穿着墨绿和乳白相间的羊毛裙、灰色的毛衣,戴着一顶灰色男式毡帽,缎带上插着一根小小的主红雀羽毛。她把那个纸包托在手上,轻轻掂了掂重量。

——还不到四磅重,她说着把牛腩和酒壶放在地上,走进房子拿来四个小玻璃杯,还有一个装着盐、糖、黑胡椒粉和红辣椒粉混合物的杯子。她打开纸包,把混合物涂在牛肉上腌制,然后把牛肉埋在篝火的灰烬里,忙完之后,她坐到艾达身边的地上。裙子早就脏兮兮的了,就算她坐在尘土里也不会再脏到哪里去。

牛肉在烧烤的时候,他们都喝了一点苹果酒。随后,斯托布洛德拿出小提琴,摇了摇听里面响尾蛇的声音,然后用下巴夹住,运弓拉出一个音符,拧了一下琴栓。他这样做的时候,男孩坐了起来,抓起琴演奏出一连串悦耳的乐句。斯托布洛德拉了一个小调,但曲调依然轻快活泼。

等他调好音后,艾达说,哀伤的小提琴。

鲁比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我父亲是这么叫的,总是充满讽刺的口气,艾达解释道。她接着说,跟一般的牧师不同——他们是把小提琴曲视作罪恶来反对,认为这种乐器本身就是魔鬼的盒子——门罗是从审美出发轻视小提琴的。他的评价是,所有的小提琴曲调听起来都差不多,而且都有一些古怪的名称。

——这就是我喜欢小提琴的原因,斯托布洛德说。他又调了一会儿音,然后说,这是我的一支曲子,名字叫《醉黑奴》。曲调迅疾不稳,充满回旋和切分音,左手的动作很少,但运弓的胳膊疯狂地运动,好像一个人用力赶走绕着脑袋飞的鹿虻。

斯托布洛德演奏了好几首自己创作的曲子。总体而言,它们都是古怪的乐曲,节奏倒也激烈,但很多都不适合跳舞,而就鲁比所知,小提琴曲只有这一种用途。艾达和鲁比坐在一起听,鲁比拉起艾达的手握着,心不在焉地褪下艾达的银手镯给自己戴上,过了一会儿又戴回到艾达手腕上。

斯托布洛德改变了调子,并在演奏前大声报出曲名。艾达和鲁比渐渐开始怀疑,她们听到的所有曲子集合起来形成了他在战争年代的某种自传。曲子有以下这些:《触摸大象》《我以枪杆为枕》《推弹杆》《烂醉六夜》《酒馆之战》《别卖掉它,送掉它》《剃刀伤痕》《里士满的女士们》《别了,李将军》。

这一系列曲子的结尾,他演奏了一首名叫《以石为床》的小提琴曲,旋律中主要是擦刮声,速度中等、韵律迂回曲折,小节之间充满徘徊、犹疑。除了某一刻,斯托布洛德扬起头唱了三遍曲名,全曲没有歌词。潘哥儿男孩知趣地只伴以微妙的和弦和琶音,用拇指和食指肉最多的部分拨动琴弦降低音量。

尽管曲子很粗鄙,艾达却被感动了。她相信,这比她从船坞街到米兰的歌剧院里听过的所有歌剧都更动人,因为斯托布洛德演奏时完全相信音乐是实在的,能够引导一个人走向更好的生活,让人有朝一日感到心满意足。艾达希望能像玻璃干版照相一样拍摄下听到的音乐,这样就可以保存下来,以备未来有人再度需要它所代表的一切时能够聆听。

琴曲接近尾声的时候,斯托布洛德抬起头仿佛看着星星,然而他的眼睛却紧闭着。小提琴底部抵着他的胸口,琴弓急促地、仿佛抽搐般地跃动着。最终那一刻,他的嘴巴突然张开,但他没有像艾达预料的那样大喊或尖叫,而是浮现出一个意味深长、带着无声喜悦的微笑。

他结束了演奏,琴弓举在空中,停留在最后一次上弓终止的地方。然后,他睁开眼看了看火光映照下的其他人,想看看自己的演奏效果。那一刻,他的脸上显出圣徒似的愉快,松弛而微含笑意,慷慨大方地施展天赋,对自己的才能持客观的态度,仿佛他早就愉快地承认,无论他的作品演奏得有多好,他总是可以做得更好。假如全世界都有这样的笑容,战争就只会成为一个苦涩的回忆。

——他拉的曲子对你有好处,潘哥儿对艾达说。说完,他似乎因为自己竟然直接跟她说话吓了一跳,便低下头,又朝树林里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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