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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么办?”他问。
我叫了两声。我们该走了。
东尼收起电脑和包。我们在松木街上赶路,跨越天桥。他走路速度很快,我跟在后面非常吃力。觉得狗链被拉紧时,他回头看我,慢下脚步。“如果想赶上他们,我们就得快一点。”他说。我也想赶上啊,可是我的髋部好痛。我们匆匆走过派拉蒙戏院,走上第五大道,迅速朝南走,在红绿灯之间呈Ζ字形前进,终于到达第三大道法院前的广场。
迈克尔与丹尼不在那里。只有一小撮人聚在广场角落,他们讨论得很热烈,手势也很激动。我们朝他们走去,也许他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这时,天空开始下雨。那群人很快作鸟兽散。我看到安妮卡也在人群里,她的脸色憔悴而苍白,她在哭。她一看到我就退缩了,很快转过身去,消失在建筑物里。
她为何这么难过?我不知道,这却让我非常紧张。在那栋建筑的司法暗房里,究竟出了什么事?她是不是又说了什么,进一步牵连到丹尼,要毁掉他一生?我祈祷着能有某种力量介入,比如演员格里高利·派克、詹姆斯·斯图尔特或是洛尔·朱利亚的灵魂降临在广场上,带领我们看到真相;不然保罗·纽曼或是丹泽尔·华盛顿也可以从路过的巴士上走下来,发表一场让一切回归正义的动人演说。
东尼和我在雨棚下避雨,我们紧张地站着。有事情发生了,我却不知道是什么。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参与整个司法过程,偷偷潜入法庭,跳上桌子,让大家听到我的发言。不过我的参与并不在计划当中。
“已经结束了。”东尼说,“我们不能改变已经决定的事。”
真的不能吗?我很怀疑,即使一点点也不行吗?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意志力来完成不可能的事吗?我们不能运用自己的生命力来改变一些东西——某件小事、某个不重要的时刻、某次呼吸、某个姿势吗?面对周边的事物,我们真的无能为力吗?
我的腿好沉重,再也站不住了。我躺在湿湿的水泥地上,不安稳地睡去,还做了很多怪梦……
“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先生,”劳伦斯先生站在陪审席前说,“请注意,由检方起诉的这起案件纯属臆测,没有所谓性侵的证据。那晚的真相只有两个人知道——两个人,还有一只狗。”
“一只狗?”法官不可置信地问。
“是的,凡·泰翰法官。”劳伦斯先生大胆走向前,“整起事件的目击证人正是被告的狗。传唤恩佐到证人席!”
“抗议!”检察官大叫。
“抗议成立,”法官说,“暂时成立。”
他从自己桌下搬出一本大书仔细翻阅,查了许多章节。
“这只狗会说话吗?”法官问劳伦斯先生,他的头还是埋在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