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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多有要求,多有想法。”
生活有种大刀阔斧要改变的样子。有一次,聊天到十一点,我跟老吴说,想出去散散步,刚才不小心吃掉一个用来当早餐的三明治,浑身都是罪恶感。
老吴说,走,陪你去。
我们在某个路口碰面,我罕见地戴了块白色塑料手表,把手机放在家里。去哪儿都带手机,不过是怕漏过某人的一个消息罢了。
那天晚上没下雨,从新华路一直走到外滩,走啊走,没有任何疲惫感。路过淮海路时,一家小龙虾夜宵馆前,很多人排着队,以一种充满张力的热情,占领了半个人行道。
想到有段子说,小龙虾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吃起来需要用两只手,还油乎乎的,根本看不了手机,除了跟面对面的人说话交流,完全无暇顾及网上的任何一条留言。说给吴奇听,他摇摇头说:“要是这样的话,别人应该排队请我吃饭嘛。我保证跟谁在一起,都是百分百的专注。”
“因为你本来就没有,是奇怪,人家是要你舍弃,才显得弥足珍贵。真的不想用手机?”
“没啥非用不可的理由。”
他穿的衣服还是旧兮兮的,搞得我会很好奇,你今天身上这件T恤,几岁了?
他看着自己的灰白T,思量一番后说:“是2002年大学毕业那年买的。”
“天呐,那时候我还是个高中生。”
“花季少女。”
“扯,我高中的时候又胖又丑又黑。”
“是,我上高中的时候,感觉女同学看起来都跟我妈一样,好不容易换班有个校花,哗,放学后门口一群小流氓等着要约。”
“男人好像都很喜欢怀念青春期,你看男作家不管多少岁都要写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初恋、打架、青春。”
“就像秃子怀念自己头发最多的时候嘛。”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