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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又能重新想起“爱情”这个字眼来了。不论我离它距离多远,我赌气不理它了,或者干脆豪爽地把它忘记,但始终,它有任意门,九霄云外也能瞬间堵到我的胸口。
严严实实地把我逼到一个绝境,又用它万能的光让我逢生。
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啊。整个人像一条刚刚从水里打起的毛巾,一路被老妈骂着“地板都被你弄湿了你绞干点不行吗”,可依旧没有办法,没有办法的,稍微拗一拗就能在地面上湿答答地洒了一地。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下三分钟就要站起来,十平方米的小房间能够被我打转成可以容纳三万人的舞台,一首歌曲循环几万次地回荡。
说白了,“爱”,或者“喜欢”又到底算什么呢。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有些舍不得去回顾当初最甜蜜的日子了。倒不是因为回顾了以后就觉得现在的自己太凄惨什么什么的,当然这样的理由也是有的,但不占分量,最主要是,该怎么讲呢,那会儿真的太甜蜜了,让人觉得是珍宝一般,所以是舍不得的心态,就想把它好好地藏着吧,既然它也不会丢,不管今时今日是怎样,可至少在那段时候,我那么地喜欢他,他也那么地喜欢我——这样说起来,已经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了,它曾经让我不能控制地发光。
一口气坐到了地铁的终点站,跨出车门后面对完全陌生的地方,两条摆放着的休息长凳,我挑了最里侧的位置坐下来。
手机还攥在左手里。
现在想想,刚才在地铁上,我八成已经引起了周围乘客足够的注意了。本来么,差不多每隔两分钟就要从挎包里掏出来看一看,右手换到左手,左手换到右手再塞回挎包里去。好像我手里握的不是著名品牌的智能手机,而是神舟七号的发射控制器,需要我如此神经质地对待。没准再多来几次,它就能变成一只鸽子似的,从我的挎包里扑棱棱飞走,帮我最终完成这个简易的魔术。
可什么变化都没有发生,那条短信的每个字,每个标点,发送时间,收件人姓名,无论我几次重看也没有变化。
它就这样简简单单地肯定在了一个路口上。
大概三十分钟过去,我预感到什么似的抬头,旋即嘴上“啧”了一声,站起来对马赛说:
“好慢啊。”
“列车一路停停走走的。”
“是吗?难道又碰上地铁信号故障了?”
“大概是。”他挑挑眉,“等急了?”
“……是啊。”我不由得硬起脖子,“半个小时呢,怎么,不行哦?”
“没不行,我觉得有些高兴而已。”
“……有什么可高兴的……”我不由自主地避开视线,可他预计的效果已经达到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无形中提高了半个音节,“时间不早了,走咯?”
“好啊。”
我们一前一后朝着十米外的自动扶梯前进,只不过到半路马赛突然喊住我:“或者坐电梯也行的。”
“什么?”我回头看他,“那不是给残疾人士专用的么?况且,就三层而已,有必要——”
他却已经站进了轿厢,眼神一笑表示全然不赞同我的想法。
“年纪轻轻的却那么懒惰。”我皱起眉头跟了进去。
“年轻的才叫懒惰。等年纪大了,那就不叫懒惰而叫骨质疏松了。”他背靠着角落朝我抱起两手。
“是啊,好好抓紧现在它们还能握住彼此的时光吧。”我指一指马赛的双臂,“等以后只能隔着一座啤酒肚隔山遥望了。”
他莞尔:“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