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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花了大半天把棉袄棉裤上的糖揭下来,装进从糖厂偷的口袋里。然后他脱下棉袄,拆下缝在里子上的那块黑布和那团插着针的黑线。他把黑布缝在了棉袄脊背上。黑布不大不小,正好遮挡住“劳改”二字和下面的囚犯番号。泡过糖浆的棉袄针尖根本扎不进去,他的手被扎成一双血手才大致完成缝缀。
这以后的逃亡日子大致是这样,老几夜里行军白天睡觉。大荒草漠上建监狱,并对犯人松弛看管都是鉴于一个信念:没有吃的,放你跑你也跑不出去。老几却破了例。他的破例是个偶然,是个奇迹。棉袄棉裤上揭下的糖片可以补足他的给养,草地随处可睡,白天太阳把大草漠晒得阳春一般。糖够他三生吃的,吃进去的糖在他胃里酿成了醋,稍微喘息得深一些,就把满腹陈酿的醋泵上来,顺着食道直喷上堂,本来有牙病的牙都要给酸倒了。几次一来,嗓子给腌烂了,每一口糖下去,或每一口醋上来,都留下一道火辣辣的刺痛。
偶尔碰上顺路的游牧藏民回归他们的冬牧大本营,他就用随意的藏语和他们玩笑搭讪,再用一些糖片做礼,坐一段路的牦牛背,歇歇他走得血泡重重的脚。有一次碰到一家东乡族老乡,他用糖跟他们换了一只雪鸡,又学着他们的样连同雪鸡精美的羽毛一块在篝火上烧烤。那是他二十多天的逃亡里程中唯一一顿不甜的餐食。
吃完雪鸡后,老几告别了东乡族老乡。老浪子心情不错,有个留学生时代的歌就在嗓子眼做痒,但他还是把它硬压回去了。老几算着,老浪子还有多少天可以出现在婉喻面前。老浪子要好好地抱住婉喻,让婉喻知道这回是把她作为世界上唯一的婉喻来抱的,而不仅仅是一具女体;他的身和心是特地为婉喻而动情的,仅仅因为她是婉喻而不是任何其他女人。二十多岁、三十多岁、四十多岁那些心猿意马的抱都不算,那都是尽职而已。甚至都不怎么尽职,时常敷衍,时常躲懒。
他脚板上的血泡全部爆破、所有糖片儿就要给他吃完的那天,他已经快要把偌大的荒草漠走到身后去了。这天傍晚,他碰到一条浅溪,马饮水那样伏在溪里灌了一肚子,又好好洗了个脸,把属于大草漠的面孔还留给大草漠。
至多还有一个礼拜,他就会见到婉喻了。他要告诉她,老浪子是冒着杀头的危险回来的。他是被你婉喻多年前的眼神勾引回来的。他太愚钝,那些眼神的骚情他用了这么多年才领略。他再不回来就太晚了,太老了。
老得爱不动了。